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第一百五十三章 年少有为不轻狂(雪中原著党慎订啊!)
  古人曾云人生四大喜事,有诗为证: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有四喜,自然也就有四大悲事,同样有诗为证:

  寡妇携子悲,将军被敌擒,失宠宫女泪,落第举子心!

  而对于在网上喜欢看小说的读者们而言,他们也有自己看书的四大喜和四大悲。

  四大喜暂且不说,四大悲事倒还可以说上那么一说。

  第一件悲事,开局戴绿帽,无论是男频还是女频,绿帽情节绝对首推第一大毒点。大家看书肯定是代入主角的,而主角被绿,这就和自己的老婆...老公,被外面的狗给爬了是一样的感受,但凡是个正常的读者都接受不了。

  第二件悲事,就是剧情在进展的时候,主角身边的重要人物,或者重要角色相继身亡,特别是那些被塑造的很成功的角色,绝对会引起读者的强烈反感,虽说这也能体现出一种悲怆的感动,可感动完之后,刀片该寄还是要寄的。

  第三件悲事,水文与断更,这两个加在一起才叫悲事。网文界里有首打油诗,是说作者的,叫十个作者九个水,还有一个是断更。

  水文并不是单指的水字数,水剧情也算,具体怎么体现那!

  举个例子,比如主角要吃饭,可以一句话就写完。也可以写万字,比如先从吃饭的菜说起..一样一样的介绍,再说主角怎么吃,和谁一起吃..吃饭的时候还有和其他人物对话...这一套下来几万字就有了。

  水剧情更简单,把前面的小说剧情可以直接复制粘贴,换个环境,换个人物,就可以无线套了。

  对读者来说水文的话暂且还能接受,断更也能坚持坚持!要是两个加在一起...对不起,拜拜了!

  至于最后一件悲事,那就是烂尾了!这个就不想详细阐述了,简单举个例子,就类似于你享受了一顿大餐,结果再吃最后一口的时候,发现碗底有只蟑螂.....这能让你把前面所有吃进去的饭全吐回去。

  而对现在的李道然来说,他就遇到了四大悲事中的一个,自己喜欢的配角被无良的作者接连死了。

  没错,是接连!

  先是承载他六千里梦想的剑九黄,刚出场还没几章,留下一句话人就领盒饭了。

  接着是那位一指断江的王掌教,都没等李道然看到断江的风采,给主角送了一波福利后人也没了。

  好不容易盼到了老剑神李淳罡,最终也是落幕了,虽然是在辉煌中落幕的,但人还是走了。

  现在更让李道然生气的是,他本来都已经缓过来了,结果弘文还要再一次的提醒他。

  还是在他刚刚打赏完至尊无上的时候,是可忍孰不可忍。

  弘文这是一次又一次的往人的心窝里扎,将读者的伤疤来回的揭开,有这么对待粉丝的作者嘛?

  .....

  “道然,你怎么了?什么还你的至尊无上,你这家伙不会后悔了吧?”

  杜怀文看到李道然的表情不太对,又听到他咬牙切齿的话,他不解的问道。

  “你自己看弘文更新的第一章章节名。”

  李道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第一章怎么了...”

  杜怀文嘀咕着点击开正文,他还真没注意章节名。

  然后李淳罡三个字就映入他的眼睛。

  “我套!弘文又把老剑神拿出来打悲情牌。他到底想干啥!要不然就痛痛快快的把老剑神复活,要不然就不要再提。”

  “道然,我支持你!这一波必须退钱,除非他把老剑神复活.....嗯?道然....你大爷!”

  杜怀文看到章节名后的表现比李道然还要激动,这位可是从一开始就非常喜欢老剑神的。

  然而吐槽到最后,杜怀文发现自己的好兄弟已经埋头看手机了,根本就没搭理他。

  得,一看就知道,李道然最后还是选择了原谅。

  罢了,继续看书吧,杜怀文对章节名所说李淳罡的两愿很是好奇。

  想来以老剑神的气概,这两愿应该也是无法赏的技术活吧!

  杜怀文点击开了这一章,足足看了快一半了,老剑神李淳罡的两愿仍然没有看到,反而看到的全是主角徐凤年三次游历期间伏笔收尾的一些事情。

  .....

  徐凤年白马出凉州,孤身入北莽,这次历练才是他真正的磨砺自身,才是他主角之路的正式开启。

  出行之前徐凤年给自己定下了此次游历的目标,计划杀北莽二品武士数人,金刚境三人,指玄一人。

  雪中里面的武学境界是九品制,九品最弱,二品是武学小宗师,一品则分为四种境界,分别为金刚、指玄、天象、地仙。一品往上或是破碎虚空,或是剑开天门,或举霞飞升。

  飞升则为天仙,至此可得长生,停留下界,则为陆地神仙,仍有生老病死,比如老剑神李淳罡。

  入北莽的时候主角徐凤年是二品小宗师。

  进入北莽江湖后徐凤年先是杀北莽武将陶潜稚、诛江湖魔头谢灵,这是和他同品境界的修士。

  接着因善心起在野牛群中救出牧民,被龙树圣僧赞曰:此子大善,赠大金刚血液,徐凤年得以顺利晋升为一品金刚境。

  后又为保牧民,战拓跋春隼及两名金刚境的高手,奈何寡不敌众,生死关头,徐凤年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一直想说的话,姜泥,老子喜欢你啊!

  至此证明白羽冯子杰的前期预测的伏笔又猜中了一个。

  在濒死之际,被御剑赶到的姜泥所救,姜泥在徐凤年二次游历的时候被旧国臣子曹长卿救走,这次来北莽说是商谈旧楚复国之事,其实是来救主角的,不得不说这两位是真的相爱相杀。

  二人再次分离后,徐凤年来到了北莽敦煌城,得见红薯(北凉暗子,女主之一),此时的红薯已经是城主,期间红薯穿上了龙袍,主角坐上了龙椅,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羞羞的事情做完之后,徐凤年离开城池,不想这时城中发生叛乱。他可不是穿上裤子就不认人的男人,于是徐凤年单骑返城,一人一刀一剑对五百铁骑,为自己的女人独守城门。

  待红薯平定城主府叛乱,下令打开城门后,入眼不见城外之敌,只有徐凤年一人血衣背剑,拖刀入城。

  虽一切平息,然而魔道第一人,被称之为天下第四的洛阳来截杀主角,两人的恩怨情仇要从前世说起....就不多耗费笔墨了。

  洛阳其实这次来是另有目的,为逼迫桃花剑神邓太阿现身一战,要和他争一争天下第三的名头。

  因为邓太阿少年时曾受过主角母亲的恩惠,所以很照顾主角,曾帮助徐凤年登临武帝城城墙,撒酒敬老黄,并赠十二飞剑,说是还恩情。

  当时他说,凤年啊!我可就帮这一次啊!

  于是他就有了一个昵称,就帮一次邓太阿。

  可这位真的只是说说而已。

  这次他又出手了,与洛阳一战,结果天下第三还是天下第三,第四还是第四。

  洛阳不敌!

  徐凤年继续北行,最终见到此行的目标徐淮南,与其孙徐北枳南归,在返凉途中遇到了此行最大对手,北莽指玄境高手第五貉。

  一柄出鞘春雷刀在手,携刀势如洪水泄湖般倾洒而出,剑九黄的六千里与李淳罡的一剑破千甲在徐凤年的脑海中一一浮现。

  大莽吞天龙!

  他最终以六年的阳寿和大黄庭为代价,以自身金刚境强杀指玄第五貉。

  而自己却满头青丝刹那白发如雪,境界跌落伪指玄境,同时也说出了那句专属于他的雪中名句。

  “我曾醉酒鞭名马,我曾年少掷千金。我曾春秋换春雷,我曾溪底杀指玄!”

  至此徐凤年第三次游历结束。

  黑发入北莽,白发归北凉!

  主角徐凤年的这次游历,因其孤身一人杀死众多北莽高手,是彻底摆脱了他纨绔子弟的身份,真正获得了北凉铁骑的认可,也改观了雪中粉丝心中的形象。

  在之前,因为雪中的其他角色被塑造的太过成功,反而显得主角徐凤年不是多么出众,北莽这一行算是他的翻身战!

  .....

  “道然,这一章你看完了吗?写到老剑神了没,啰里啰嗦几千字了,还是说的北莽的事情。这弘文不会要做个标题党吧!”

  这一章是个大章节,杜怀文看了七八分钟才看了一半。

  “还没看完,刚刚看到温华到京城与人比剑...”

  李道然抬头回了一句,他也感觉这一章写的有点杂乱,倒像是过度章节,和章名根本对不上。

  “有温华?嘿嘿,我兄弟啊!”

  听到有文化,杜怀文的兴趣又被提起来了,他嘿嘿笑了两声,继续低头看书。

  李道然有些无语....果然是臭味相同。

  .....

  却说徐凤年游历结束后,奉离阳朝廷的旨意入京,而他的好兄弟温华此刻也入了京。

  这位落魄寒酸的游侠儿,最近却时来运转,他在游历江湖的时候,遇到了算尽春秋的黄龙士,雪中里春秋有十三甲,这位独占三甲,所以又称黄三甲。

  黄三甲和《悟空传》里的唐僧一样,靠着一张嘴游说天下,挑动春秋九国大战,连主角的父亲徐晓都曾是他棋盘里的棋子。

  这次黄三甲看中了温华,其实也是想再落下一枚棋子。他告诉温华,自己可以传授他两招剑式,代价是学成后替他杀一人。

  这两招剑式无名,需要温华自己参悟,待两剑并称一剑,可成陆地神仙。

  温华答应了这个条件,这两招剑式虽是别人传授,但剑意终归是自己的,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疯狂练剑,有所小成后跟随黄三甲来京城比剑。

  期间连续比了三场,先败吴家剑冢剑侍翠花,再败京城第一剑客祁嘉节,三败于东越剑池白江山,三战三败,被人戏称为温不胜。

  .....

  “哈哈!我兄弟扬名京都了啊,不亏是你啊!温华,温不胜,笑死我了!道然,这个家伙绝对是个人才,乐死我了。”

  看到温华在京都与人比剑的事情,杜怀文乐的拍着膝盖放声大笑,这时候他倒是忘了李淳罡两愿的事情了。

  .....

  三次比剑三次输人的木剑游侠自怨自艾道:“本来以为来了京城,怎么也该轮到我温华扬眉吐气,没想到倒灶倒了八辈子霉,前两天咱们去河里偷鱼,给巡城甲士撞上,见着我以后就问是不是那个温不胜,老子不胜你大爷啊.....”

  .....

  李道然没有接话,不过他看着书中温华的这段自白,脸上也浮现了笑意..

  在雪中前期的时候,李道然对弘文给这个小人物耗费那么多笔墨还有些不解,因为温华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比剑九黄还要多,而且绝对是个剑道天才。

  要知道黄三甲传授的那两招剑式可不是一般人能领会的,他却能从中悟出自己的剑道。虽然与人比剑三连败,可他输给的人都是剑道大家,无一不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人士。

  虽然书中没有具体写温华当前的武道境界,但从其出手的几次来看,至少得是二品小宗师境界,要知道他开始练剑才短短的数月....而且不像主角那样,有大黄庭这种金手指的。

  从这段剧情来看,这位木剑游侠应该是个重要的配角。

  还是继续往下看吧!

  这一章马上就要结束了,想来老剑神的两愿应该快出现了吧!要是真到最后还没有,李道然可要找弘文去退钱了,新仇旧恨一起算。

  ....

  接下来的剧情,仍然是温华与一名叫做六缸年轻男子,还有这男子的剑侍翠花的聊天,聊天的主题...是借钱。

  借钱的原因有二,一个是想置办一身好衣裳,过几日他还要与一位剑道高手,棠溪剑仙比剑,到时候围观的群众有很多,他最喜欢的女子到时候也要来。温华这人好面子,当然不能像现在一样穿的破破烂烂的。

  第二个原因是当路费,等比剑结束后,离开京都去北凉找好兄弟徐凤年,要把他这段时间辛辛苦苦攒钱买下的整套春-宫图送给好兄弟....

  这也是当初两人一起游历时候温华答应好兄弟徐凤年的,温华这人油滑归油滑,答应兄弟的事情一定记得。

  就是送的那个东西...属实让人感觉有点别扭。

  .....

  看完这一段剧情的杜怀文忽然再次抬起头来,他先是看了下包厢的门,见是紧紧关闭的,然后才扭脸看向李道然。

  “道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初中的时候你曾答应我的,到现在也没给我,都欠多少年了。”

  “额....什么事?没有吧!我没印象啊!”

  看到杜怀文的表情很认真,李道然放下了手机,在脑海中仔细的想了想,可真的不记得自己当时答应杜怀文的是什么了,他只记得初中时候的杜怀文经常找他借钱...

  杜怀文是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小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的换,因为要请小女朋友吃饭玩耍,他的零花钱不够,只能靠李道然了。

  “我就知道你忘了,你还不如人家温华!你看人家记得多清楚。我给你提个醒,咱们初二那年,我过生日的前两天,你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我给你说的那个.....”

  说这句话的时候,杜欢文的眼睛透漏出贱兮兮的光芒,如果现场有女人在的话,一定会大喊变态,抓流氓啊!

  听到话里的那几个关键字,再看到杜怀文,贱兮兮的目光,李道然终于想起来了。

  杜怀文说的没错,他的确答应了一件事,并且因为这个事当初他是丢了老大的人。

  就和温华送给徐凤年的礼物一样,杜怀文要的生日礼物同样是一本书籍,不过并不是春-宫图,而是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的名字他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书名叫《金鳞本非池中物》。

  当时李道然以为这就是一本玄幻小说,根本没有多想。直到他去书店买书的时候,跑了几家书店都没有找到这本书,然后他就问书店老板...

  书店老板当时的表情现在李道然还记得很清楚,先是非常怪异的看了一眼,然后义正言辞的说,我们书店可是正规的,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有色书籍。

  李道然尴尬的差点没找个地缝给钻进去。回来后他把杜怀文给狂揍了一顿,因为这李道然才开始了看小说,生怕下次杜怀文还坑他。

  一入网文深似海,从此自由不相干。

  “你还敢提这件事,你摸摸你的后脑还疼不疼!”

  “嘿嘿!不说了,不说了,看书!”

  章节已经来到了结尾.....

  .....

  吴六鼎语气颇为无奈道:“你这像是开口借钱的人?”

  温华白眼道:“你家侍女还用从老剑神那里偷学来的两袖青蛇对付老子,就厚道了?”

  名字很俗剑道修为却不俗的翠花,一脸平静问道:“你可知李淳罡有两愿?”

  一向说话没有正形,喜欢唠唠叨叨的温华,难得的没有立即接话。

  他突然后仰倒地,,望着天空轻声道:“自然知道,老前辈为后人在剑道上逢山开山,逢水开水。”

  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ΗtτPS://Www.sndswx.com/

  .....

  “道然,老剑神的两愿终于写出来了,啰嗦了大几千字,结果就最后两句。我真的...想锤死弘文那丫的。不过这两句...很走心啊!唉,老剑神在雪中里的地位就无人能超越,哪怕主角...最起码现在的主角是比不上的。”

  看到章节最后的两愿,杜怀文是既纠结,又感触...

  李道然没有说话,只是叹息,他看出来了,这应该是老剑神最后一次在书中出现了。

  想来接下的剧情,应该是这位木剑温华了吧!就是不知道弘文后续是怎么设定这个人物的。

  ......

  在李道然和杜怀文感触良多的时候,在卧室内,陈天弘正在码着稿子。

  不过这会他码字的速度和下午的时候相比要慢上不少,而且码一会,还要停下来看看,然后才继续,脸上带着纠结之色。

  李道然猜的没错,后续的剧情是的确和温华相关,还是个高潮点,也不能说是高潮点,应该说催泪点比较合适!

  让陈天弘纠结的就是温华的这个剧情,他在想要不要改动原作。

  在前世看《雪中悍刀行》的时,陈天弘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一个是老剑神李淳罡,另一个就是这位木剑游侠儿了。

  “要不要改动一下那....总觉得烽火对温华有点太狠了....”

  陈天弘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在脑中想着剧情。

  说实话,他现在有点飘了,前段时间续写的《悟空传》读者们的评价还不错,这给了陈天弘不小的信心。

  所以就养成他了现在“借”书的时候,对前世的一些遗憾,想着在这个世界给补上。

  “不如就改改吧....”

  陈天弘在心里下了决定,还没等他改稿子。

  电话铃声响起,这个电话是老师曹兴奎打过来的。

  “天弘,你这个周末在做什么那?”

  刚接通电话,陈天弘就听到老师如此一问,而且这话的语气不像是关心之语。

  “我没干嘛啊!就出去和同学玩了玩,然后码字写小说。”

  陈天弘老老实实的说道。

  “那就是说,你是有空闲的时间的对不对?”

  “是..”

  “那我问你,诗词协会邀请你去京都总部入会,你为什么不去?你小子是不是觉得自己写了几本小说,写了几首诗,就目中无人了?诗词协会也是作协的一份子,让你加入是对你小子的认可,你反而端起架子来了,你是不是现在连作协也看不上眼了?”

  电话那边曹兴奎的话忽然变得很重,刚刚他和诗词协会里的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开玩笑说,他老曹现在的徒弟不得了,有点年少轻狂的意思。

  这话说的曹兴奎一头雾水,详细问了下才知道,原来诗词协会邀请自己的徒弟来京都,结果陈天弘并没有去。

  曹兴奎听到后,顿时来了气,立马就陈天弘打了电话。

  而他语气这么严厉也是为了陈天弘好,诗词协会可是归属于作协,协会的会员其实相当于作协会员,从来都是协会拒绝别人,就没有作家或诗人会拒绝协会的。

  可陈天弘竟然没有去,在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人敢这么做,你拒绝作协的邀请,就相当于拒绝整个国家的文人。因为能进入作协,是所有文人的梦想,这可是莫大的荣誉。

  “老师,我没有,我怎能可能拒绝啊!我答应加入了....可是他们说要来京都总部,还要有什么仪式...这周五他们给我说的,我当时在上学就没有去,今天又和同学约好了,所以才...”

  陈天弘急忙解释,在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规矩,他怎么可能不遵守。他以为去京都只是一个入会仪式,晚个几天应该没事吧,没想到,这才间隔了一天,曹兴奎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他们比较看重你,你直接进的是诗协总部,这相当于进作协总部,自然是要去一趟京都的。我本来想着等你上大学了,好好磨练一番,再写出几篇像《乡村教师》这样的文章再介绍你进作协总部的,没想到你小子写诗也这么有天赋。不错,不错。”

  曹兴奎听到陈天弘的解释后,话音就轻了下来,说到最后他反而很是高兴,徒弟有本事,师傅的脸上也有光啊!

  “明天你跟我去趟京都!我带你去诗协总部过去!就这样,我先给那几个老家伙说一声。”

  电话挂断。

  这一通电话,也把陈天弘给打醒了,他也觉得自己现在有点飘了,刚刚还想着改文....前世的大神这么写肯定其的道理。

  雪中不能改...必须按照原文。

  还有即便年少有为也不能轻狂,一定要奉行前世大中华国人的低调原则。

  不过...除非有人故意找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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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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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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