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第三百四十三章 出事了!
  如果说睡觉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那午休就是幸福里最惬意的美好....

  阳光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带着温柔与暖意倾洒在床榻,将一个正在沉睡中的睡美人唤醒。

  “嘤....嘤咛....”

  随着懒散的呻吟声,刘依菲睁开了美目,望着头顶欧式风格的天花板,茫然了十几秒,意识才转为清醒。

  “天弘?”

  清醒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呼喊自己的男朋友,同时摸向床头的手机。

  手机上的时间显示,刚过12点零五分,正当午。

  “依菲,你醒了呀,感觉怎么样?”

  陈天弘从码字房里走出,看到刘依菲呆萌的模样,轻笑着询问道。

  “嗯呢....睡醒了!嘻嘻,也睡够了,天弘,你在干嘛呀!”

  刘依菲看到陈天弘后喜笑颜开,伸出娇嫩的双臂,一副求抱抱的模样。

  “我还能干嘛啊!码字呗,嗯....”

  陈天弘直接来了一个熊抱,边嗅着依菲身体谧香的气息,边诉说着在她睡觉期间的成果。

  “血字的研究?大侦探福尔摩斯?天弘,你还真打算写侦探小说啊!”

  刘依菲甜腻的在男朋友的怀里蹭了蹭,皱着可爱的小眉头问道。

  女生一般不太喜欢看悬疑类的侦探小说,一来脑容量可能有点不够,二来对书中烘托的气氛不甚喜欢,比不得甜甜的言情小说。

  “以前就计划好的,就是这次来伦敦提前了而已....”

  “哦....这样子啊,天弘....你....你不要乱摸,等...等晚上好不好。”

  刘依菲的敏感部位遭受到攻击,有人竟然想采花。

  本来以他们两人的关系,倒也没什么,可这是白天啊!大中午的,总有点白日宣那啥的意思,刘依菲害羞....

  “等晚上.....怕是等不住了!”

  陈天弘感受了一下自己体内的阳之气,都已经的快要燃成熊熊烈火了。

  正待他要提枪上马的时候,两声不合时宜的“咕噜,咕噜!”声响起。

  分别出自他的肚子和依菲的肚皮。

  两人均没有吃早餐,而这已经到中午了,身体提出抗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陈天弘和刘依菲尴尬的相互看了一眼,然后互相帮着整理了下衣服。

  “先吃饭,吃饱饭才好干活。”

  陈天弘来了個一语双关,此情此景的确不适合再进行某些运动了。

  “要不喊着倩倩一起吧,对了,我得问下倩倩在哪,她的事怎么样了。”

  说话间刘依菲掏出了手机,开始关心起自己的闺蜜起来。

  陈天弘犹豫了下,还是没有给威廉姆斯打电话,午饭就在酒店吃算了,这里的餐厅还不错,正好给依菲介绍一下曹兴奎,金中瑞他们。hτTΡδ://WωW.sndswx.com/

  于是他也拿起了手机,分别给老师和金中瑞打了过去。

  几分钟后,两人各自的电话已沟通完毕。

  区别在于陈天弘的电话都打通了,唐倩倩的电话没打通,不过给刘依菲回了消息,说不方便接电话,午餐就不在一起吃了,还说晚上也不回来了。

  “天弘,我怎么觉得倩倩的消息很古怪啊,我们来之前商量好了,就算她对她的白马王子满意,也要过来和我住的,倩倩平常性格虽大大咧咧的,可骨子里很保守的。”

  刘依菲又开始了担心。

  “没事,咱们先吃饭,我给威廉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陈天弘说完后就给威廉姆斯打去了询问电话,并且邀请他午餐和自己一起吃。

  结果得到的答复,午餐他已经吃过了,这是英格兰管家的习惯,提前吃饭,以便更好的服侍主人家。

  并说他一直和跟着唐倩倩的人在联系,目前没什么特别状况,除了跑的有点远,还发来了几张跟拍的照片。

  看到照片,刘依菲终于放下心来,摸了摸小肚子,道:“天弘,咱们去哪里吃啊!”

  “咱们就在现在酒店的餐厅吃,你不是喜欢吃甜食嘛,这家的点心做的还挺不错的,对了,咱们和我老师他们一起。”

  “呀,和你老师他们啊!那我得好好打扮一下。”

  听到和长辈一起,刘依菲连忙起身换衣服,化妆,这可是第一次见面,得留个好印象。

  这样又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在曹兴奎他们打来电话催促的时候,刘依菲才勉强满意自己的妆容打扮,跟随着陈天弘去往餐厅。

  .....

  此时,酒店餐厅内,十几位东方面孔的中老年人坐在包厢内正在等待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穿着均很正式,有点像当初陈天弘的爸妈初见刘依菲时。

  “老曹,天弘的这个女朋友听说你也没见过?”

  金中瑞朝身边的曹兴奎询问,他们的关系已经重新“破冰”了。

  自从他将皮尔森对待陈天弘态度描述过,曹兴奎他们也看了《东方快车谋杀案》之后,双方暂时性的达成了一致,这个一致并不是争论陈天弘应该侧重哪种类型的书。

  而是他们产生了怀疑,怀疑陈天弘的大脑到底是怎么长得,简直不是正常人的脑子,就算是天才也得有个限度吧?

  这特么随便换一个类型的书,都能写的令人瞠目结舌,写的令在此类型浸淫多年的作家汗颜不已,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奈何他们谈论来,谈论去,也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最后只能勉强下了个定义,陈天弘是个超级天才,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赋作家。

  就如同前世周星驰经典电影,《功夫》里的那句话一样,“要成为武林高手并非一朝一夕,除非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

  “你说的没错,我倒是经常听天弘说起他这个小女朋友,见到真没见过,哦,在电视上见过,挺有灵气的小姑娘。”

  曹兴奎回想起前不久看的《天龙八部》宣传片。

  “呵呵,那照你这么说,我也在电视上见过,老曹,我总觉得以天弘以后的身份,找一个娱乐圈的女朋友,是否有些不妥当,当然,我对那女娃没什么意见,只是感觉找个咱们圈子里的更好一些,你们认为那?”

  金中瑞的这句话让包厢内暂时性的陷入了沉默,几个年龄稍大一些的老者在交换了眼神之后,表示支持。

  老一辈的想法很简单,娱乐圈岂能和他们作家圈相比较,他们多多少少有点瞧不上。

  而叶风,鲁怀一他们这些年轻一些的,则摇了摇头不认可金中瑞的说法。

  年轻一辈的思想更开放一些,他们对那些底层的女明星虽有些不屑,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像那些德艺双馨的超一线明星,甚至还有追求的意思。

  对陈天弘的女朋友,他们在宣传片上看了,非常仙气漂亮,两人又是同学关系,感情非常好,没必要棒打鸳鸯。

  “老金,你用这个想法去想别人可以,用在依菲的身上可不合适,那丫头不错的,和天弘在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要不是报考志愿的时候选了京都电影学院,以她的分数是可以考上京都大学,光华大学的。”

  “而且,人家天弘的父母都见过了,对她很满意,咱们就不要多事了,我可给你提个醒,你要是在天弘面前给他提这个,他绝对会和你翻脸的。”

  曹兴奎根本没加犹豫,直接否定了金中瑞的提议。

  “这样子啊!那是我迂腐了,当我什么都没说,呵呵!”

  金中瑞也没坚持,别的话他没听进去,但最后一句话听清楚了。

  他现在对陈天弘期望不是一般高,都超过叶风了。

  不过,不坚持归不坚持,金中瑞对刘依菲的好奇心反而更重了。

  .......

  这时,包厢的门被推开,首先进来的是陈天弘,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一袭长裙的刘依菲。

  裙子是一件简单的双绉衬衫连衣裙,没有多么的艳丽夺目,却尽显端庄秀气,也没化多浓的妆,和往常比更精致一些而已。

  非要形容的话,就是脸如白玉,颜若朝华,满脸都是温柔,满身尽是秀气。

  殊不知她的这身装束将金中瑞的印象分拉满,老人嘛!最不喜欢的就是穿着打扮都花里胡哨的女孩子,越简朴越好。

  “依菲,我来给你介绍一个,这是我的老师曹老,这是李老,这是金老.....”

  陈天弘拉着刘依菲的小手一一为她介绍,屋里的诸位可都是人脉啊!

  “曹老好,天弘经常和我说起您,说您帮了他很多.....”

  “李老,您好,你写的《太空序曲》我非常喜欢....”

  “金老,天弘说他很敬重你.....”

  刘依菲在进包厢前已经做好了准备,对屋内的每个人都能说上那么一两句与其相关的,有的是陈天弘告诉她的,有的是她真的看过作品。

  这一圈介绍下来,众人对刘依菲的好感度呈直线上升,每个人都看出来了,这个鹅蛋脸,眼珠灵动,浑身仙气的姑娘,与娱乐圈里那些浮躁的明星不同。

  她是有内涵的,身上的那股气质只有读过书才能养出来的。

  “坐,丫头,你快坐,给你点了几份甜食,你看你喜欢我,我有个孙女和你一般大,平常就很喜欢吃甜食。”

  金中瑞此刻早已将刚刚“棒打鸳鸯”的念头丢到九霄云外去了,都将刘依菲当成自己的亲孙女了。

  这种双标做法,自然引来曹兴奎等一众科幻老者的“鄙夷”。

  “谢谢金老,我爱吃!”

  刘依菲甜甜的一笑,那笑容太过于乖巧,太过于暖人,也笑到了曹兴奎他们这些老人的心里。

  于是各种疼爱的戏码开始上演,一会,依菲你尝尝这个,一会,依菲你尝尝那个....甚至都将陈天弘冷落一旁了。

  好在刘依菲早上就没吃饭,肚子正是空空如也,能将老人们的关爱吃下,这更是令他们满意,毕竟女娃多吃才好生养嘛!

  于是这顿饭,就在老人们的关爱中结束了,刘依菲以她乖巧的性格得到了所有人的满意。

  “天弘,你下午打算带依菲去哪里玩?”

  直至饭罢,金中瑞才朝陈天弘出口询问。

  陈天弘拿牙签剃着牙缝里的肉回道:“好几个地方啊!先去圣保罗大教堂,再去....”

  “行,那我陪着你们去,莪对圣保罗大教堂很熟。”

  金中瑞点点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也去吧,我还没去过圣保罗,正好一道去看看。”

  曹兴奎亦是应和。

  有他俩这一带头,剩下的人也不甘示弱,纷纷表示自己也要去。

  陈天弘听的差点报爆粗口,过分了啊!刚送走一个电灯泡,这又来了一大堆,你们非要破坏我和依菲的二人世界嘛!

  不行,坚决不行!这种“无耻”的行为,必须制止!

  念头转了几转,陈天弘计上心来。

  “金老,我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第一部分写出来了,本想让你下午的时候帮着看看来,没事....晚上看也行的。”

  “等等,你说什么?第一部分写好了,嗯....这是大事,我下午就帮你看吧!小叶你们。”

  金中瑞瞬间改变了想法,并且他还要组团。

  “我下午!我去过圣保罗大教堂了。”

  叶风同样对福尔摩斯很好奇,岂能等到晚上。

  “我也去过了,我帮弘文看看。”

  “我也是.....”

  就这样,陈天弘顺利的将侦探作家阵营的几位完全瓦解,现在看来先写出来《血字的研究》是多么的明智。

  搞定一方之后,他将视线投向了老师曹兴奎这边,而科幻作家们虽然有些意动,但谁都没开口,毕竟什么“福尔摩斯”的他们不熟,要是《三体》前传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当然,陈天弘是没有准备《三体》前传的,不过他还有别的。

  “老师啊!我明天领奖的发言稿还没想好,要不您帮着想想,还有颁奖典礼的话,说是可以请获奖者的老师,朋友一同上台的,要不您们也想一篇,到时候看看谁跟我上去。

  顿时,曹兴奎他们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起来,试问谁不想上国际科幻最高的舞台上,讲上那么几句?但凡是个科幻作家都无法拒绝这个诱惑。

  于是,一切搞定!陈天弘顺利的驱散走了所有的电灯泡!

  可惜,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当陈天弘搂着刘依菲走出餐厅,就要召唤劳斯泰斯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正巧,是威廉姆斯打过来的。

  他的第一句话是。

  “陈先生,出事了!”

  ......

  ps:回老家了,在车上码的,有点赶,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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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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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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