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三代的青云路>第四章 没有门
  “阿奶,阿奶!”

  “都是大姑娘了,咋咋呼呼的像什么样子。”大伯母正在为戴黑头巾头发乌黑卷曲,绿眼睛的客人切大豆腐,转眼见了她,恰似大白菜开花,满是热络的招呼。

  “二姑娘好啊,这段也不见你去找你姐姐玩,她怪想你呢!”黑头巾的胡人大娘含笑同于春华搭话。

  于春华仔细的看了看,从记忆里扒拉出来了眼前人的身份,这正是斜对角拉面馆的东家,她有个女儿年纪和原来的春华相当,以前经常一起玩的,自前两个月春华爹没了,她去过两回,均被对方以守孝为由挡回来了。

  真叫人开眼界,原来守孝也是分穷人富人的。

  真想反口呛回去,但,于春华点点头,并不搭话,只是对大伯母说,“阿奶唤我呢。”

  说着也不管三人,从案板下一钻,往后院而去,刚出门口,又调皮的杀了个回马枪,只将三个中年妇女挤眉弄眼的说是非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显然在说自己的闲话,“哎呀,落东西了!”

  “你这孩子!”还是大伯母反应快,“着急忙慌的,在自家还怕东西丢了不成。”

  “不怕东西丢了,只怕多了!”

  “历来只有东西少的,哪里会有多的!”她二大娘好奇的咋呼起来。

  “多了闲言碎语!”

  于春华说完,笑着扭头走了。

  “你这倒霉孩子!”二大娘顿时气红了眼,在大伯娘们的劝解下停了下来,三人面面相觑,却也转换了话题,讨论起给大丫准备的嫁妆来。

  对于确定高嫁的姑奶奶,她们本能的愿意给两分薄面,她懦弱是一回事,她既然在意并且会闹,那就不是她们好欺负的。

  于家奶奶此时正在院里的厨房门口看着大堂姐炒菜,手里剥着蒜瓣子,于春华嗅了嗅,今晚的菜是红烧肉烧土豆粉条,但最近大堂姐要学做菜,还是做到了顿顿有肉,甚至偶尔还有臭鳜鱼,鹿肉可以吃。

  “小鬼头!”“这么慌脚鸡似的作甚?”

  “我在外面捡元宝了!”

  “大白天的光想美事儿,做什么白日梦!”于奶奶摩挲了她的脑袋,“又看戏去了,赶紧的乘着天明将猪草切了,回头好吃饭!”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郭襄找到了杨过没?”大堂姐百忙之中没忘记追剧,自从定亲她再没出去过,上回看见的还是风陵渡一见杨过误终身。

  “找到了,还看上了,只可惜杨过撩了她又跑了,果然小白脸靠不住。”

  “呸,姑娘家家的浑说什么!”于奶奶笑着啐了她一口,右边耳朵却竖着了。

  “郭襄自和杨过相见以来,一直兴高采烈,但这时却默默无言,静听各人的说话。杨过偶尔向她望了一眼,但见她脸上微带困色,只道小连日奔波劳碌,不免疲倦,也不以为意,那想到郭襄因和他分手在即,良会无多,因而悄悄发愁——”(金庸《神雕侠侣》)

  念着,于春华不由得诗兴大发,背出了上学时看网文听说,搜来看的仓央嘉措的《相思十诫》百度百科译文:

  “第一最好是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是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几人连同于奶奶都是上过扫盲班的,平日也听戏看诗,头回听这样情真意切的毫不含蓄的情诗,不免痴了,于奶奶更是触景生情,双目含泪,只是她情绪控制好,把蒜瓣子往瓷碗里一放,催道,“磨磨蹭蹭的,误了晚饭仔细你们两个的皮。”

  说着也不管两人,转身往自己房间里去了。

  大堂姐同于春华做了个鬼脸,往灶膛里递柴火,“你记着等会儿把猪喂了,别耽误了吃饭。

  做豆腐的人家,猪食儿最是不缺,将剩的菜切好加上煮好的豆渣一拌,一盛两桶就是最好的饲料。

  喂完猪,天色已晚,家家炊烟升起,街面上路过的行人少了,于大伯和于二伯也牵着骡车回家,前面的门板放下,两个婶子将下剩的两块豆腐和豆皮放在提篮里挂在院中的水井里。

  一家子聚在厨房里,于奶奶是当仁不让的首座,于大伯在左手第一座,于二伯在右手第一座,其次是两房两个男孩子,两个大伯娘在桌尾,大堂姐和于春华守在末座,至于春华妈,寡居之人是不上桌的。

  “开饭!”于奶奶一声令下,两个大伯娘筷子飞一般往菜上招呼,不一会儿两个堂弟的碗里都盛满了肥的流油的肉。

  当然,于春华也不甘落后,她直接将自己的碗舀的满满的,在二伯娘的瞪视中,端着饭菜给自己娘送去。

  在她定亲以前,她们娘三都吃的是剩菜。

  三层五线的梅肉切的一指厚,大油入锅爆香,炒至微微起焦,锅里留底油,白糖炒至起鱼鳞小泡,加水,放八角桂皮香叶,倒入酱油,爆香的肉块,加入两碗水,大火炖煮至收汁,加入少许盐,捞出八成肉块,加入土豆滚刀块,大火炖烂,加入豆皮,大白菜,事先盛出的肉块。

  这是一道于家传家的红烧肉菜谱。

  吃完饭,他奶过来看小孙子,“你这棉絮的跟没絮的一样,下次记得得拉丝,”于奶奶挑剔的看着棉衣收口,“下次记得把口收到里面。”

  她最不喜欢这文绉绉的三儿媳,手不能提肩不能抗,遇到事情除了哭还是哭,就跟人常说的温室里的花朵一样。

  于春华在一旁斟酌了一番,收起得到金叶子的事儿,“阿奶,我前几天在街上遇到一个书院的教授,他考较了我一番说我能考秀才,要不——”

  “不行!”

  不想于奶奶还没开口,于妈妈却大声叫唤起来,“我是说我爹你姥爷学了一辈子就是个童生——咱们——咱只是普通人家——钱家那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人家——”

  “别再说了,”于奶奶开了口,“春华你是个聪明姑娘,咱一般的人家,钱家那是咱整条街上整个县城都想嫁的人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他家家风一直有口皆碑,就是那钱家小子,我也细细的打听过,人品敦厚,长相清秀,不过比你大五岁,也是前世的缘分他一见你就打心眼里喜欢,不怕你说,便是他的身体我都寻你舅爷家的女婿看过脉案,错过了这个村,咱这样的家境,你要再找到一个合适的,难如登天,家里收入你知道,如今全凭你大伯们,你奶就这一把老骨头,养活你爹他们已尽了全力,给你们娘三一口饭吃自不必说,要让你弟开蒙上学那是万不能够,何况于你,自当今继位,女学子多居闲职,未必就比得上钱府的少奶奶。”

  于春华低着头,想反驳,组织的所有语言都显苍白。

  如今不必21世纪,男女平等不过是个开端,那时的自己也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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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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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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