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三代的青云路>第四十七章 九成熟的少年
  如他所言,天子不能为所欲为,他自然也不能例外。

  慕容铧试做小宠物小玩具的春华理所应当的生病了,这一病,就是近半个月。

  这天立冬,距离千秋节不过两天。

  “快快快,上好的猪肉饺子。”半莲推开门,呵了呵手,“这里面按你说的加了油知了,芹菜,香菜,好吃还不腻,这一出锅我就吃了大半碗。”半莲将炕桌拉过来,从食盒里拿出一碗冒着热气的饺子和一碟油醋一碗饺子汤。

  见春华不为所动,半莲不由的说,“你这是怎么了,大夫说了,吃猪肉补脾胃,你这是这一个月喝药喝伤了,整个人瘦了一圈儿,虽然这一瘦眉眼都出来了是个美人样子了,但我怎么看怎么心酸呢!”

  “怎么她们也不来叫我挪出去?”虽然退到正院外,但这一处还是观澜院正经的二等丫鬟的屋子,一人一间的小单间,被半莲规整的挺温暖。

  春华吃了一口,这味道只放了简单的盐和秋油,没有大厨房那么多的蘑菇粉,香料素,一般的不够精致的形状,她顿时有些感动,这肯定是半莲做的,她不由的开口吃完了一碗。

  春华见她也比先前瘦了,不免也是心酸,“我几天没仔细看你,怎么你下巴都尖了?我大好了,你别挂着我。”

  在这时生一场病不是小事,这病刚生她就病的迷迷糊糊,本身过去的半年一直熬夜,身体看着好实则虚,一病就尤其难好,应该是感染了肺炎,一直喝药,加上半莲寻来的方子,见天的川贝炖雪梨,才算大好了。

  “谁有那闲工夫操你这份闲心,这院里走了苹果和薄荷,芦苇先替补了苹果的缺,她如今还叫苹果,你空站着个位置不干活,又没补进新人来,我这纯粹是累的!”

  半莲见她喝完她的汤,收起碗筷,要走,又叹了口气,回转过来坐下,看着她,脸上是难得的正经,“我刚进这院子,我阿娘特特的嘱咐了我,侯爷虽好,我的前程不再这上头,咱院子里丫鬟足足十二个,春花秋月,谁不是各有各的好处,但侯爷只有一个,我娘虽只是个厨房的二厨,但在府里也有8年了,这院里铁打的贵大监,流水的苹果、芦苇、冬枣,这些年轮换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就是如今,苹果还不是换做原来的芦苇?”

  看着她还要辩解,半莲接着说,“侯爷待你特别,但侯爷本就是温和的人,平姨娘、杨梅姐姐为什么那样死心塌地,若说丫鬟,你同她们有什么两样?她们不比你丑,尤其是平姨娘,为人处世,整个府里上上下下谁不夸一句贤良,你再矫情下去,只怕府里再没你的容身之地,你可还得想想夫人,谁不知道你不受夫人待见,一旦你跌出观澜院,只怕你会被吃的骨头不剩。”

  “我想静静!”春华一头蒙住自己。

  “你自己想着,贵大监让我问你呢,后天去不去,早去回。”

  半莲叹了口气,留下话悄声走了,谁都有过这一遭。

  被子里的黑暗给了她瞬间的宁静。

  说来好笑,她长到25岁,所有的感情经历就是狗男友同慕容铧两人而已。

  上学期间不过看看湾湾的小言,张爱玲郭敬明匪我思存,当时她能顺利上学就不错了,哪有时间你侬我侬。

  在她的观念里,恋爱然后婚姻,做点不可描述之事,过个二人世界,几年之后生个可爱的孩子,然后幸福的过一生,至于慕容铧的那些事儿,后世的伏地魔、霸道总裁言情小说不都是这样身世悲催的大反派吗,她来时那网文不是正流行攻略反派吗?

  说一千,道一万,她是真的喜欢这个性格带灰色的人,尽管世人眼中他是个权奸、兔儿爷,但她就喜欢他那个忧伤的调调,那个撩人的风情,那张比她美很多的颜,那个天上地下唯你不同的感觉!

  更加上他对她是真的好,衣食住行都是其次的,好歹无所谓,但他是真的很为她用心,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让她变得更好更独立,她没法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想到他不再理她了跟别人生活了将所有的一切给另一个人她就觉得喘不过气。

  没人说她也知道,这事儿透着邪乎,或者就是简单的他拿他当死去的侄女的替身,是自己脑补太多,那要真是这样,那自己这段时间岂不是神经病!

  没脸了没脸了没脸了——

  有人扯被子。

  “半莲,你让我静静!”这世界,那是顶头上司,那是同事,那她不是当着所有的同事的面吃了一顿大大的飞醋,让我死了吧。

  扯被子,扯什么被子,她想静静,她单纯的就想要静静,她还真巴望有个人能像段子里那样也给她一巴掌,这狗带的人生。

  “莲儿,亲爱的,小心肝宝贝莲,我不活了,让我静静,我真的就想要一个静静!”

  慕容铧看着眼前这团被子,好看的眉眼抽了抽,那撅的很高的是屁股吧,如果他现在踹一脚是不是她会跌个狗吃屎?

  为什么每一次他准备要同她深沉一点,交交心,但她总能把他的思维带到其他古怪的地方?

  他有那么一丝想忘记自己的过去,忘记自己的计划,就这样单纯的试一试这日子,但他磨炼了近三十年的理智告诉他一时的放纵绝对会让眼前的这点欢愉都变成梦魇。

  但是,他抬起脚,脚一推,春华圆润的翻倒在床上,他心里有个小人在摇旗呐喊,但他脸上仍就不动声色。

  “我忍你很久很久了!”春华大笑着抓住被角,翻身一甩将身后的‘半莲’裹在轻的只有两公斤的蚕丝被里,直接骑在‘她’身上,反手锁住‘她’的手,“你服不服?”

  “我若是不服呢?”

  春华的笑冻在了脸上,垮塌的笑像鬼一样,哈,该怎么面对这悲催的人生。

  这是下人房吧,不出声的是他吧——好吧,不服,不服就不服呗,能怎么样呢?

  委屈,父母抛弃的委屈、狗男友出轨的委屈,错爱上这狗男人的委屈,这操蛋的社会!

  她脑中的小人就像被挤着水的海绵宝宝,青筋直爆,她反应过来的时候眼泪就像开着的水龙头,她看着身下掀开被子露出半张脸的慕容铧就自发启动了。

  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想要挤出个笑,却挤得脸皮肯定像钟楼怪人一样。

  “别哭啊,你想骂人想打人都容易,何苦哭呢?”慕容铧烦躁的将她扔在榻上,转身离去。

  春华就这样拥着被子坐在床上看着帐子上绣的各式各样的草虫,脑袋木的容不下任何思绪,半莲进来了,或者没进来?

  天色亮了或者没亮,她睡着了或者没睡,或许是同狗男友只是牵牵手,谈谈心,没有这样深入的介入到彼此的生活,如今要一点点抽离需要一点力气,允许她再懦弱一天,明天才是新的一天。

  “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这样的吗,谁知道呢!她就乐意这诗这样。

  “什么?”福贵皱了皱眉头,这小姑奶奶关键时刻若是忘记了路线走错了出了个闪失可怎么办,只有在这小丫头面前主上才有点人样!无量寿佛,罪过罪过,心出狂言了,“你可记清楚了?”

  春华回过神,掏出个小本子同贵大监福贵复述今天的行程,“上午9点,圣人升座,在体元殿畅音阁同唐王府的崔玮女史等候侯爷更衣,下午13点,准时吃饭,下午15点开大宴,在体仁殿后廊等候侯爷更衣,可以欣赏些许歌舞,晚上七点到含元殿西广场集合等待侯爷回府,守卫好鱼袋,袋在人在,袋丢人亡,我都记好了写本子上了,大人放心。”

  她始终觉得福贵听到这声大人更开心。

  “你素来是可以的,即这样,咱家就放心了,小福子,可要好好的照顾好你春华妹妹。”

  福贵的干儿子福利点头应了。

  长兴侯的车架在皇城里也还是畅通无阻的,守皇城的金甲卫掀开车帘看过慕容铧,检查了金鱼袋画押便挥手让几人进去。

  春华跪坐在褥子上,眼睛从窗帘缝隙里偷窥着这宽敞的皇城,车旁有身着红衣的太监前后跑着看着队伍,每队都有一个束玉带的紫衣大监领队,共同朝那修筑于十米高台之上的巨大的体元殿行去。

  很快,进了仪门,就是长兴侯的车马能进的最深一处,当然,他自然有不一样的待遇,所过之处众人纷纷行礼,一律九十度深鞠躬,他自然不管这些,贵大监一路喝着,‘免!’

  到大殿门口,早有御辇在候着,一流水的八抬大轿,偏偏长兴侯穿的是酱红色的蟒袍,春华看着贵大监口渴的咽咽吐沫,想笑,看着长兴侯坐在没有轿厢的轿子上一身红衣,这笑再也忍不住,从咬着的牙缝里冒出几丝。

  慕容铧看着春华不同众人的制式表情,贪婪的看着她不自觉的流露出的那丝笑,他比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具躯体里有一个多善良鲜活的灵魂,心里按捺不住的不舍。

  版舆抬入体元殿配楼,就有太监迎了上来,慕容铧入室,更衣毕进体元殿。

  院前的大广场上此时香烟缭绕,花彩缤纷,四面升起的宴乐同一时间汇成一股,声势震天,所有的人,春华目测有近两万人同时安静了下来。

  大甬路前百十个太监喘吁吁拍着手,一对对龙旌开路,十二对销金提炉焚着御香,然后一把曲柄九龙黄金伞过来,又有执事太监捧着拂尘、漱盂等物,一对对过完,后面是六十四个人抬着一顶金顶金黄绣龙版舆缓缓行来。

  “圣人登御!”首领太监嘹亮的声音从皇帝身前的台阶层层往外传开,只用了几秒,响彻十个足球场大小的体元殿,近两万人同时行礼,山呼万岁!

  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体现皇权的威严,当你身临其境的时候,你会深刻的明白什么叫做九五之尊。

  这是一个执掌太平盛世五十年的皇帝,尽管他已到古稀之年,但没有人会怀疑他的能力,近一千年的礼教熏陶,半个世纪的说一不二,在当下的大宣,这个皇帝当众要你死,任何人都逃不过,哪怕是慕容铧,除非你造反,可这样的盛世造反谁跟着你?。

  大宴很意外,吃的是火锅,上次那样的事件毕竟是偶然的意外,长兴侯并没有要换衣服,春华跟着小福子找相熟的太监蹭了饭,就有个同小福子相熟的小太监凑了过来,两人嘀嘀咕咕的说的极热闹。

  “走,带你去看百年难得一见的好戏!”小福子兴奋的脸都红了。

  “什么?”春华并不很敢。

  “大笑话,唐王一家为圣人贺寿,要歌舞呢,快快快,混世魔王扮成了个女孩样,可漂亮了!,上了台就看不见了。”

  小福子比春华还小一岁,忍不住,将东西交代给侯府的另一个大太监,拉着春华往后殿跑去,只见哪里人头垒人头,里里外外挤的满满的,小太监叫了两个身形高大的侍卫将他们三人举了起来,只见侧殿里通草绸绫罗纸绢依势做成的杏树上,正是红衣的李贝不爽的吹着笛子,恶狠狠的踢着女式披帛,朝这里飞了几个眼刀。

  众人正要躲闪,只见一个高挑身着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的少年凑到了李贝身边,温和的一笑,和他说了什么,李贝转眼又喜欢了起来。

  春华不由怔住,这杏花光影里面的小青年倒有几分面熟,倒似在哪里见过一般。

  小福子却连忙低头了,他的同伴看了看春华,瞪大了眼睛,“你怎么同英郡王看着有九成相似?”

  这话一出,众人都将目光收回,都稀奇的将春华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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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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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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