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福运娇娇媳>第30章 不就是一块手表吗
  自从儿子下乡之后,她不放心儿子在村子里吃苦,于是也紧跟着过来了。

  脱离了城市生活,到一个穷乡僻壤来生活,李春梅不禁生活水准降低了不少,没有了在城里街道办工作的活计,慢慢地也融入了村子里,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妈。

  可是李春梅觉得自己和村子里那些碎嘴子的村妇是不一样的,骨子里的傲气让她不肯轻易地低下自己的头颅,眼睛还是长在头顶上,看谁都比自己低一等。

  由于她的自命不凡,她在村子里还是很另类的存在。

  赵香秀这样伏低做小的姿态,让李春梅虚荣心满足了几分。

  将水递给李春梅之后,赵香秀才将水递给周浩然,为了显示自己的温柔和可爱,她的声音也格外的软糯,“浩然哥,你,你喝水。”

  周浩然还在思考别的事情,被赵香秀冷不丁地叫了一声,下意识地就去伸手水杯。

  赵香秀递水杯的时候,故意让自己的手和周浩然的手碰在了一起。

  李春梅的眼角正好瞟到了这一幕,心里冷笑了几声……真是,上杆子的女孩子献殷勤不要白不要!

  周浩然还在想刚才的事情,被一个女人温柔的手一碰,他立马就像是碰了电一般,猛地抽了回去。

  “咳咳……”

  李春梅恰到好处地咳嗽了一声,眼睛看向周浩然的手腕,“浩然,你那个机械手表哪去了?怎么好久都没见你戴了?”

  “哦,那个手表戴了好几年了,已经旧了,不想戴了。”

  周浩然敷衍道。

  “哎!也怪妈妈,手里没有钱,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儿子,你想要啥和妈说,妈能给你买的一定会想办法买给你……就是这手表……”

  李春梅眼神里有为难也有心疼,“以后咱们回城了,过上好日子,妈肯定给你买一块好的手表。”

  赵香秀的眼神也忍不住地往周浩然的手腕上瞟。

  原来她见过周浩然戴过这个手表的,当时她羡慕的不行,做梦都是那块手表。

  那段日子,也是她最想嫁给周浩然的时候。

  可是在她看来好的不行的手表,却被周浩然嫌弃了。

  赵香秀的心里也说不上什么情绪。

  李春梅继续说道:“你放心,儿子,等过两年,咱们回城了的,妈还在街道办工作,到时候家里有钱,你想要的东西,妈都会想办法给你。到时候,咱们再找个门当户对,心里有你的对象,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到时候,那手表,都不用妈买,自动就有人送上门来……”

  周浩然闷闷地点了点头。

  赵香秀站在一边听着,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

  那会在赵家,周浩然可是说会娶自己的。

  现在……他咋提都不提呢?

  还有李春梅,张口闭口就是手表,明明知道自己买都买不起,还在自己面前故意说那样的话,这不是存心的说给自己听吗?

  “香秀啊,这也到了做晚饭的时候了。你家里有事,你就先回去吧,我给浩然做点饭吃……”

  “嗯……”

  赵香秀知道人家这是在逐客呢,也很有眼色的离开了。

  从周家走出去,这一路,她都在想李春梅说的那个手表的事情。

  “哼,不就是一块手表吗?我不能让李春梅看扁了,我也能买给浩然。现在周浩然看说不上自己,等自己将手表拿给他的时候,我就不信了,他能不感动。李春梅能不对我另眼相看。”

  因为有了这份心思,到了家的赵香秀心思都有些恍惚。

  到底咋做能挣钱呢?

  赵香秀脑子里不停地在想这个问题。

  咣当一声,赵家的大门响了。

  赵小芸正在院子里倒洗菜的水,见迎面走来的赵香秀,没有说一句话。

  这样虚假的姐妹情谊,她是维持都懒的维持了。

  还有不到半年,她就会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之后,她和赵香秀,和想要置她于死地的母亲就再也没有关系了。

  赵小芸直接无视进来的赵香秀,清冷地转过身子。

  那样子,仿若一只孤傲的荷花。

  赵香秀看到她,眼里再次闪过嫉妒的火焰。

  她恨那,同样是一个父母所生,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遗传父母的优点,反倒是长成了一个矮冬瓜,样貌上也远远的比不上自己这个亲姐姐。

  以至于,家里面,除了自己的母亲,再也没有一个人夸过她好看。

  样貌上比不过,赵香秀就更想在心意上证明自己比赵小芸更加适合周浩然。

  对……不论用什么办法,她都要挣到手表的钱,当周浩然获得手表的时候,一定会被自己所感动的。

  可是去哪里弄到钱呢?

  家里的钱都在赵老太太手里把持着……除非……

  猛然之间,赵香秀想到一个大胆的方法……

  赵小芸将红薯马铃薯和少许的米饭混在一起,再再盆子里面加上了一点水,混合好之后,就放在大铁锅里面蒸了。

  赵家在村子里的生活水准不算是高,只能算是勉强维持个温饱。

  赵老大在城里生活好了,刚开始还念着父母的好,时不时的寄点钱过来,后来成了亲,又生了赵红珊,心里也就不惦记年迈的父母了,平时他们两口子挣的钱都揣进了自己的裤兜里面,很少再补贴赵家二老了。

  赵大刚又是一个有病之身,平时只能躺在炕上,不能自理,平时还要治病花钱,哪里都是花销。

  孙芬娥又是个脚不沾地的,懒的不成边,成天东家逛完西家逛,哪里还有半点勤俭持家的样子,赵香秀更不用说了,被孙芬娥宠的像是个眼珠子一样,平时那是一点活都不能干的。

  赵家二老年迈,就算是想要干活也得有那个身板才行啊,这么一来,赵家田间地头的活就全部落在了赵老三身上了。

  这些日子,从赵小芸重生回来之后,这几天,赵老三他们一家都没在家,说是赵老三媳妇说娘家弟弟结婚,这一家四口就都去忙了。

  赵小芸算了算日子,应该一会就回来了。

  赵老三一家人还不做,平时对她也好,赵小芸隐约记得,前世他们一家四口从娘家回来的时候,是挨了打的,肚子还饿着,所以,这回做饭,赵小芸特意多做了一些,就等着他们一家四口回来呢。

  刚把饭焖上,正准备炒菜呢,赵香秀就遛进了厨房,看着菜板上的黄瓜,砸吧了一下嘴,“这咋都是素菜呢,一点油星都看不到呢,就不能去割点肉过来啊……天天这么吃,一家人都没个好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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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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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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