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福运娇娇媳>第112章 我才不要嫁给那个死瘸子
  “活该!为了那么点钱卖女儿!”

  “可不是,就没见过这么贪财的妈,赵小芸可真可怜!”

  “我家媳妇要是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情,我不光要把她赶出去,我还要将她腿打断!呸!不要脸!”

  一字一句,像是无情的刀剑一般划在她的脸上,孙芬娥羞愧地拿背包挡脸才出了村。

  儿媳妇跑了,却也解决不了赵家的闹剧。

  赵家二老坐在炕头唉声叹气。

  老二家的卖大孙女不说,现在连小孙女也受到了牵连,众目睽睽之下,谁都看到香秀和那个瘸腿两个滚了床单。

  香秀他们从小疼到大,难道还真让她嫁给那个死瘸子?

  那男人是个残废不说,年纪还大,四十多岁的年纪了,比大刚才小了两岁,孙芬娥黑了心,两百块钱就让人家入洞房,这哪里是在给孙女找男人,分命就是给她找个爹伺候!

  给赵小芸找的男人,现在却和香秀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现在也不能告那个男人耍流氓,白纸黑字在这写着呢,就算去告他耍流氓又能如何?

  那瘸腿子进去了,对他们家人也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香秀身子也不干净了,村人指指点点的,吐沫星子能将她淹死。

  生米煮成熟饭,眼下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赵香秀嫁过去。

  “爷爷,奶奶,我不嫁过去,我不嫁人,我才不要嫁给那个死瘸子,呜呜呜……”

  赵香秀哭的都要抽过去了。

  要是嫁给那个死瘸子,她的人生就都毁了,她还要上大学,她还要当官夫人,这才是她一个天选之人的宿命啊。

  重生回来,她的人生反倒是一塌糊涂,这让她怎么能接受?

  要死要活地,赵香秀就差悬梁自尽了,这么一番架势,赵家二老心地就软了下来,不在提议将赵香秀嫁过去。

  瘸腿男人家过来要人,赵三叔也是个厉害的,拿起棒子就揍人,“滚,都给我滚!欺负我们赵家的孙女还欺负上瘾了!拿着那200块钱痛快给我滚!”

  “你们不讲信用!孙芬娥在哪里?她在哪里?我要去找她说理去!”

  瘸腿男人也气,赵小芸那么好看,他早就相中了,为了这么一个小贱人,他来来回回地往八田村跑了多少趟了,眼看着就能抱得美人归了,谁成想,睡错人了,到手的鸭子还让它飞走了!

  好好的媳妇没了,瘸腿男人不甘心,打听街坊四邻要将孙芬娥找出来,问了一圈的人,也没有人知道孙芬娥去了哪里。

  好端端的一个人,还能凭空消失?

  瘸腿子咬了咬牙齿,那可不行!掘地三尺也要将那个臭娘们找出来!

  孙芬娥眼皮子跳的厉害。

  本来想给小贱人找个婆家,没想到还把自己的小女儿搭进去了,她比谁都气恼。

  娘家她是不敢回的,平日里她对几个兄嫂跋扈惯了,现在灰溜溜地回娘家被人嘲笑,那简直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四下投奔无门,她鬼使神差地来到了镇上。

  ‘砰砰砰’

  孙芬娥壮着胆子敲门。

  “谁呀?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院子里的男人脚步匆忙,声音有点不耐烦。

  ‘咯吱’一声,门被打开。

  “李山……”孙芬娥头发凌乱,眼神带光巴巴地看过去。

  “你怎么过来了?”李山慌乱不堪,没好气地瞪了孙芬娥一眼,压低声音,“去那个胡同等我!”

  “谁啊?孩子他爹,大晚上谁过来了?”院子里一道女音。

  “没—没谁,过来讨水喝的!”

  ‘砰’的一声,大门被重重关上。

  孙芬娥被关在门外,缩着身子,饥肠辘辘。

  赵家二老都回来了,那是谁在医院里照顾爸爸?

  赵小芸绣眉皱起,刚想要问赵老太太就出声了。

  “就是咱们村的陈锋。他说先帮你照顾一下大刚,等你去了,他再走。”

  是他?

  陈锋怎么在医院里面?

  赵小芸有些迟疑,将饭菜装好放到铝皮饭盒里面,就急匆匆地往镇上去。

  刚进病房门口,就见陈锋坐在赵大刚病床前面给他按摩腿部肌肉。

  两人看起来心情都不错,赵大刚笑意盎然,看陈锋的目光格外慈眉善目。

  “爸,陈锋。”

  爸爸开心,赵小芸就开心,信步走了进去,在赵家那股阴霾的心情也一扫而过。

  “小芸过来了啊。你爷爷奶奶说地里有点事情,急匆匆地就走了,正好小陈同志过来了,就一直照顾我来着。”

  “陈大哥,谢谢你了。”赵小芸格外感激,随口道“陈奶奶的病不是好了么,你怎么又来医院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来医院买点药,正巧碰上的。”陈锋应道,“这两天我要在镇上办点事情,晚上就不回村里了。我看叔叔一个人在医院里待着也怪无聊的,不如我在医院里陪他。”

  晚上不回村子里了?

  要在医院里陪爸爸?

  非亲非故的,陈锋这么做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赵大刚也不是傻的,人家小子对自己姑娘有意思,他能看不出来?

  陈锋这个人,看起来挺机灵,人也沉稳,但毕竟是闺女的终身大事,万一自己看走眼了呢,赵大刚不想莽撞,闺女的意思最重要,其余的也得再考察考察。

  “我自己一个人待在医院里就成了,陈大哥。”赵小芸脸色微红,说实话对于陈锋她是有好感的。

  她就怕陈锋对自己的感情不是那方面的,仅仅是出于她的两次救命之恩。

  “闲着也是没事。”陈锋不动声色的拒绝,“对了,小芸,下周周日,我要去羊城,你要去吗?”

  去羊城?

  赵小芸脑子一激灵,好事一桩!

  地里的粮食下周差不多好了,她得找个门路将粮食全部卖出去,在镇上卖太显眼照耀,销路也不是那么畅通。

  羊城物流繁华,贸易宽松,手里的粮食不仅能卖不出去说,她去一趟羊城运气好的话,发现商机还能赚一波快钱。

  高考重要,赚钱也不能耽搁。

  要想成为商业大咖,就要走在时代的前沿,趁着大家都没觉醒的时候,抢占先机。

  赵小芸兴致勃勃,赵大刚忧心,“小芸,去那么远能成吗?”

  很明显地,陈锋感觉刚才还一派和风细雨的赵叔,现在看他的目光都带着敌意。

  赵小芸噗嗤一声就笑了,“没事,爸。闺女答应过你,多挣钱,以后要领你去大城市看病。”

  这话她不是说说而已,赵小芸手里现在还有500块钱,去羊城一次,将粮食都卖掉,她起码能翻了个番,要是能倒腾到收音机,手表之类的硬通货,她觉得番上一番都不止。

  手里有个几千块钱,爸爸的病不用担心,学费更是绰绰有余。

  她不是盲目乐观。

  这是先知先觉带给她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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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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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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