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第724章 我叫陆芷琦,是你的粉丝
  听到有人大喊自己的名字,夜星宇当场一愣,便扭转脑袋,循声望去,就瞧见一个穿着皮靴的娇小少女朝这边冲过来,一路小跑,噔噔作响,看起来很着急。

  在她后面不远处,还有另一个女人跟着,拖着个白色行李箱,走不了多快,也追不上前者的脚步,于是便朝少女的背影焦急大喊:“陆芷琦,你慢点!发什么神经?”

  夜星宇没见过前面的“陆芷琦”,却认识后面那个拖着行李箱的女人,正是刚刚才分开不久的张馨雨。

  只见那个陆芷琦脸红气喘地冲过来,一把推开前边阻路的武馆成员,跑到夜星宇身边绕着他左看右看,上下打量,脸上难掩激动神情,就好像发现了什么宝贝。

  “哇——哇——哇——!果然是星宇哥哥,没想到真人更帅!”

  陆芷琦捂着小脸夸张尖叫,乌溜溜的黑眼珠里面仿佛在不断冒出粉红色的小桃心,就好像脑残粉看见了心仪仰慕的大明星,变得跟花痴一样。

  夜星宇一脸迷惘,也在观察对方。

  眼前的少女个子不高,最多只有一米六,头发却很长,分成两束扎成双马尾,看起来有点可爱。

  再加上,她的五官精致而又紧凑,眼睛大,鼻子小,嘴唇薄,下巴尖,很有二次元的感觉,就像是个漫画人物。

  可夜星宇不知道她是谁,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上来就管自己叫“星宇哥哥”,于是便问:“小姐,你是哪位?我们好像不认识吧?”

  “我叫陆芷琦,是你的粉丝呀!”陆芷琦把双手背在身后,努力地踮起脚尖,近距离地看着夜星宇,眯着眼睛笑得很甜。

  “粉丝?”夜星宇听完就懵了,心想:我又没有唱歌拍戏当明星,哪来的粉丝?

  这时候,拖着行李箱的张馨雨终于赶到,既不跟夜星宇打招呼,也不开口说话,就只抓住陆芷琦的手臂,死命地将她向后拉。

  “哎呀哎呀!放手放手!”

  陆芷琦个子不高,娇小玲珑,力气有点小,拗不过高她半个头的张馨雨,便只能身不由己地往后退,很快就被拽出了人群圈子。

  直到两人退得远远的,张馨雨才放开陆芷琦,掏出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

  “你干嘛啊?”陆芷琦生气跺足,大发娇嗔。

  “我还想问你呢!你是不是疯了?”张馨雨两眼一瞪,大声训斥,“你没看见他们要打架?还敢凑过去看热闹?万一伤到你怎么办?”

  “哎呀,你放心吧!”陆芷琦不以为然,“星宇哥哥的武功那么高,有他在,肯定不会有事!”

  张馨雨就很奇怪,一连问道:“你认识夜星宇吗?难道你跟他很熟?我好像没跟你提起过他吧?”

  陆芷琦答道:“我现在是爱星会的成员,他是我的偶像,我认识他有什么好奇怪的?”

  “爱星会?什么玩意?”张馨雨听得一头雾水。

  “就是星宇哥哥的粉丝后援会啊!”陆芷琦认真解答,“我们缘梦坊的很多小姐妹都很喜欢他,于是就自发成立了一个粉丝小团体,名字叫作‘爱星会’。”

  “什么?有没有搞错?夜星宇居然成了偶像?他凭什么啊?”张馨雨越听越离谱,眼珠子瞪得老大。

  陆芷琦也不卖关子,很快就把个中缘由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

  张馨雨这才知道,原来夜星宇在帝都不是无名之辈,反而成了许多富家小姐眼中的“大明星”。

  其实,每个圈子都有明星存在,所谓的明星并不一定非得出自娱乐圈,古武圈子里面同样有许多受人追捧的明星人物。

  并且,天龙帝国武风盛行,古武者本来就身份尊贵,拥有许多特权,往往高人一等,也颇受世人关注。

  而豪门大族与平民百姓不同,他们不把那些娱乐明星当回事,却喜欢结交身手高强的武林人士,引为上宾,以此为荣。

  受到这个风气的影响,他们的后代,也就是那些少爷小姐,一般不追娱乐明星,反倒对古武明星感兴趣,尤其是那种年轻能打、潜力无穷的古武新秀。

  但,古武一途,日久年深,能在青少年时期就闯出名堂的古武天才少之又少,即便有那么三五个,相貌多半不会出众,比不上娱乐圈的那些当红小生。

  所以,在上层圈子里面,被视为明星的年轻古武者寥寥无几,粉丝人数也多不到哪里去。

  然而,就在不久前,夜星宇与季常先公开决战,首秀露脸,其交手画面被拍成视频四处流传,这就让夜星宇被上层圈子的许多人看到,一时爆火。

  尤其是那些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们,第一次见到这么年轻帅气又能打的男人,一个二个春心荡漾,纷纷成了夜星宇的粉丝,还联合搞出一个“爱星会”,而陆芷琦就是“爱星会”的成员之一。

  说起这个陆芷琦,来历也不简单,“帝都十二名媛”里面就有她的名字。蜀南文学

  要知道,能入选“帝都十二名媛”,不光要有美貌,还得有家世。

  陆家虽然不是十大豪门,这些年却混得风生水起,跟远在离城的神风张家一样,是仅次于“五大十豪”的第二梯队,甚至有望在未来几年挤掉江家,入选“十豪”。

  正因如此,陆芷琦才能跟张馨雨成为好朋友,一个是陆家千金,一个是神风公主,身份倒也相当。

  而陆芷琦虽然长得面嫩,似乎未满二十,其实却跟苏伊一样是个童颜,只比张馨雨小了不到两岁。

  但她的性格跟张馨雨完全不一样,少了那股傲娇劲儿,也不喜欢争强好胜,像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儿一样率直纯真。

  换句话说,她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基本上心口如一,也不会故作矜持。

  所以,她一看见心中偶像,就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高声大喊“星宇哥哥”,一点都不害羞。

  这一点,张馨雨是万万做不到的,就算她对夜星宇有好感,也绝不会亲口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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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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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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