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轰然叫好,伴以一片热烈掌声。
主音吉他吴楚君,节奏吉他范敏儿,同时身兼主唱,贝斯手江旭,键盘手白鸿,鼓手陈达,构成一支完整的乐队,一支全部由富家子弟组成的乐队。蜀南文学
其中,吴楚君的家世差了些,可就算她不是苏俊喆的未婚妻,也是开公司的女老板,并且词曲都是由她来创作,绝对算是乐队中的灵魂人物。
只不过这帮人都是玩票性质,并没有打算往娱乐圈发展,越是身份尊贵,越不能抛头露脸。
表演开始,风格不像刚才独奏时那样轻快委婉,缠绵动人,而是突然转变为重金属狂潮的摇滚曲风,激情大胆,节奏强烈。
并且这次是有主唱的,比起单纯只听旋律,效果要好上一些,只是范敏儿的演唱功底有些不到家,中气不足,高音也上不去,令整首曲子失色不少。
一首结束,他们五个人又演奏了另一首曲目,还是摇滚风格,也同样是吴楚君的词曲,再加上之前的吉他独奏,那就一共是三首曲子。
完毕之后,吴楚君与四位小伙伴鞠躬致敬,在掌声中退场。
待掌声平息,又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于厅中响起,很是高傲地说道:“吴小姐的才艺令人敬佩,我也准备了一首曲子,想给大伙演奏一下。”
说话之人正是那个不得人缘的钟杨,市长家的小儿子,长得尖嘴猴腮,一副贼样,说起话来也有点刺耳难听。
吴楚君笑道:“钟少献艺,相信大家都很期待。”
钟杨大大咧咧地站起身来,走向演奏台。
台上有一架钢琴,至今还没人用过,像是摆设的成分居多,钟杨的目标正是那架钢琴。
钟杨此人尖酸刻薄又爱出风头,对音乐略有兴趣,在国外练过几年的钢琴,水平马马虎虎,便想趁着这个机会,秀琴技,搏关注,求点赞,以满足他那膨胀的虚荣心。
登上演奏台,钟杨老神在在地于钢琴跟前坐下,揭开琴键上的盖子,还真有几分音乐家的风范。
宾客们注视着钟杨的一举一动,对于这个市长家的小儿子,很多人都认识,但他会弹钢琴的事却鲜有人知,估计是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这才迫不及待地站出来秀一波操作。
悠扬悦耳的琴声开始响起,是一首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致爱丽丝》,不懂音乐的人听起来,倒也似模似样,没有破绽,可在夜星宇听来,这技艺真的是稀松平常,弹奏的是简化版本不说,还错了几个音。
当然,像吴楚君这样的音乐才女肯定也能听出来,甚至就连江旭都在撇着嘴,一脸的不屑。
像钟杨这种水平的演奏,根本就体现不出精湛技艺,反而是哗众取宠的成分居多。
一曲结束,现场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听不出来深浅,还以为演奏者水平不错,而少数几个能听出门道的,也不会故意驳了钟杨的面子,依旧客套地给予掌声支持。
钟杨得意地站起身来,意气风发地对着台下挥手,就好像自己真是世界级的音乐演奏家一样。
只不过他的目光一扫,脸色立刻就沉下来,因为最显眼的主桌上,居然有好几个人没鼓掌。
一个是江旭,他对钟杨这鸟人不感冒,并且以他江家小少爷的身份,根本无需对一个市长的儿子客气。
还有一个是王春香,她是个武夫,这些吹拉弹唱的小玩意她都没兴趣,刚才吴楚君的表演,她也没有鼓掌。
最后一个是夜星宇,他不是不想鼓掌,是坐在斜对面的王春香正在用脚踹他,这疯娘们仗着自己身高腿长的优势为所欲为,趁着大家都在鼓掌,突然发动偷袭,就想看到夜星宇吃痛惨叫的囧样。
若是一般的古武者,在这种情况下遭到突如其来地暗中偷袭,肯定是防不胜防,必然中招。
可夜星宇是一般的古武者吗?当然不是!
他最大的底牌从来都不是肉身力量,而是神魂力量,就算不是刻意释放,神魂力量也会自然而然地弥散开来,周围两三米以内的风吹草动,通通都瞒不过他的神魂感知。
更何况王春香在动手前的一瞬间,已经散发出了针对性的敌意,被夜星宇所知晓,等到她一出腿,夜星宇已经做好了准备。
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夜星宇伸出一只手迅速往桌下一探,非常精准地拿住了踢过来的脚踝,另一只手在小腿上的几个穴位飞快拂过,王春香的整条腿就都酸麻不已,至少要十几分钟才能恢复正常,这段时间再也不能作怪。
王春香偷鸡不成蚀把米,吃了一亏,便恶狠狠地瞪向夜星宇,而夜星宇也毫不示弱地反瞪回去。
没人发现他俩的小动作,甚至就连坐在王春香身旁的徐虎,都没有察觉到桌子底下进行的暗中交手。
但是,恰好就因为夜星宇用手去抵挡和反制王春香的大长腿,导致他没有来得及拍手,顿时就被钟杨给记恨上了。
江旭背景深厚不好惹,王春香又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恼怒的钟杨只好拿夜星宇来开刀。
他眼神不善地望向夜星宇,用手指着他开口嘲讽道:“你这个莽夫,只会好勇斗狠,脑袋里装的全是草,想来也听不懂我的钢琴曲子,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那我就是对牛弹琴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钟杨毫不客气地diss夜星宇,顿时就把他惹火了,心中暗道:你个傻逼二百五,一口一个莽夫,老子惹你了?不跟你计较,你还蹬鼻子上脸,找削是吧?
夜星宇冷冷一笑,马上反怼回去:“学艺不精就不要出来卖弄,弹得什么垃圾破玩意,还好意思瞎吹胡扯,我小舅子的水平都比你强出一百倍!你要真敢对牛弹琴,牛都要被你吓出疯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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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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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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