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福女农家甜宝有空间>第七百六十二章 故人重逢
  “程氏......”

  小曦甜皱了皱小鼻子,扬起小脑袋盯着程氏,“你做为玖红的亲祖母,却口口声声骂她是小野种,你这祖母当得也太掉价了,我问你,你有什么证据说玖红是姜先生的孩子?不过是叫了一声爹爹而已,你就六亲不认、气急败坏了,你也配当她的祖母?”

  小孩子刚学说话时,都是从娘亲或者爹爹开始学起......

  小玖红从出生那会儿就没见过亲爹,冷不丁被男人抱起来时,叫错了也情有可原。

  可一到了程氏嘴里,就变成小野种了。

  像她这种是非不分的人,小曦甜可不敢把玖红交给她照顾......

  姜学士一脸无奈,解释道:“我跟彩霞之前素未谋面,连手都没牵过,怎会突然有个孩子呢?程氏,你再敢胡说八道,我就到县衙告你诽谤!~”

  早知这样,他就不来趟这趟浑水了......

  程氏听后,眼角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梗着脖子道:“你们是否清白,只有老天爷知道,少在我面前假模假样,我懒得听!~”

  说完,程氏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仔仔细细打量了姜学士一番......

  这不看不知道,稍稍瞧了一眼,程氏突然被姜学士的相貌和气质给惊到了。

  好一个白白净净、俊美清秀的青年啊。

  她搬到大水村也有一段时间了,从没见过像姜学士这样温文尔雅、秀气端庄的俊才......

  如果真把彩霞许配给他,那她以后就吃穿不愁了。

  想到这里,程氏笑眯眯地拉起姜学士的手,“你是老云家的教书先生吧,老身我刚刚说话有点重,你别往心里去哈!~”

  姜学士:“......”

  黄鼠狼给鸡,没安好心。

  “既然彩霞要去云老做丫鬟,那我不拦着,以后你们都在云家一起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多照应一些,衣裳袜子要是埋汰了,就让彩霞帮你洗洗,她手脚勤快,累不坏!~”程氏一脸谄媚。

  小曦甜:“......”

  好家伙,你这老太婆翻脸比翻书都快。

  刚刚还吵吵嚷嚷要把彩霞姐和小玖红撵出去呢,现在又开始打起姜先生的主意了。

  姜学士赶忙抽出手来,嫌弃的不得了,“我又不是没手没脚,不用彩霞照顾......”

  聪明绝顶的姜学士当然能看出程老太太的意图。

  虽然他对牛彩霞有些好感,但不想通过这种方法来增进两个人的感情......

  而且有些话从程氏口中说出来,就明显窜味儿了。

  萧锦恒见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便牵起小曦甜的手,“小村童,你不是说想去县城一趟吗,咱们走吧!~”

  今早小曦甜说要去县城找一名工匠,然后按照麻将的模子,再多做几幅麻将出来......

  空间里又新酿了一大批葡萄酒,眼下还没到售卖的时候,所以小曦甜打算先从麻将下手。

  “嗯嗯,好!~”小曦甜点点头。

  她把牛彩霞和小玖红送回老云家后,便跟着萧锦恒坐上马上,去县城溜达了......

  家里积攒了一大堆活,光脏衣服和床单被罩,就堆成了小山丘。

  杜铁姗这几天许是累着了,总吵吵腰疼,所以顾氏不敢再让她干重活......

  赵小洁倒是啥都愿意干,但样样都干不明白。

  眼下槐花正跟顾氏坐在洗衣盆前,‘刷刷’地搓着衣裳。

  “槐花啊,这几件埋汰衣服,天黑之前我就洗完了,你快点回去吧,不然萧公子又该埋怨你了......”顾氏一边干活一边劝道。

  金槐花听后,微微笑了笑,“大娘,洗衣裳也不累,冷不丁让我待着,我还闲不住呐!~”

  顾氏满脸欣慰。

  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就是把槐花留下来,做老云家的丫鬟......

  并非她干活手脚麻利又勤快,而是槐花温婉贤惠、知冷知热,哪怕是嫁人了,也还时刻惦念着老云家。

  “槐花,你跟萧公子成亲也有段时间了,肚子就一点动静都没有?”顾氏忽然扯开话题,笑着问她。

  金槐花洗衣服的动作一顿,脸颊稍稍泛红,“还......还没有呢!~”

  “那用不用给萧公子吃点补药啥的?”顾氏道。

  前几日振山来信,说自打吃了曦甜开的药后,自己就像一头野驴,成着尿性了。

  金槐花一听,脸几乎红成了大苹果,羞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恰在这时,牛彩霞一手抱着小玖红,一手拎着大包小包走进来。

  见大娘和槐花正在洗衣裳,她顺手就把小玖红塞给姜学士,放下包袱,走过来便抢着干活......

  顾氏抿嘴笑了笑,“彩霞啊,以后你就跟小洁子住一屋,缺啥少啥就跟我说哈,晚点我让芳儿在铺子里挑两身成衣给你送过来!~”

  牛彩霞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但都是大补丁套着小补丁,有的地方已经磨漏了,实在有些狼狈......

  “谢谢大娘!”牛彩霞暖暖地笑了笑。

  “爹爹,爹爹......”

  小玖红抓住姜学士,一个劲儿的叫爹,惹得所有人都捧腹大笑。

  好嘛,姜学士来大水村这趟算是值了,居然无缘无故捡了个闺女......

  赵小洁见所有人都忙忙碌碌的,便像模像样地来到柴房前,拎起斧子劈起了柴火。

  院内一片欢声笑语,谁都没注意到大门外什么时候赶来一辆马车。

  还是孙老汉遛弯回来才发现的......

  见这辆马车有些眼熟,而且车内时有时无地传出一阵咳嗽声,孙老汉瞬间便搞清楚来者是谁了。

  “你个老东西,来都来了,还不赶紧下来?”孙老汉走到马车旁,用拐棍敲了敲车轱辘。

  片刻后,车帘子被轻轻挑开,关仲伯笑容满面地探出头来,“老孙头子,你还活着呐,哈哈......”

  “要死也得死在你后头!~”孙老汉撇了撇嘴。

  故人重逢,最是喜悦。

  关仲伯下了马车后,两个小老头便有说有笑地往院子里走......

  但走着走着,关仲伯忽然脚步一顿,猛地朝老云家上空望去,大叫一声,“哎呀,凶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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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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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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