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小福宝>第三十章 瞌睡时候送枕头
  “我没受伤,二哥,快帮我一把。”

  李老四累的够呛,待得把马鹿卸下,才兴奋嚷道。

  “我一进山就看到马鹿的脚印了,一直追到了山那边,又在草丛里蹲了大半天,才猎到了这头马鹿。好家伙,我估摸着得有四百来斤!”

  这会儿李老太她们听到动静出来,也是吓了一跳。

  确定李老四没有受伤,就都围着马鹿欢喜之极。

  陶红英赶紧拿了旧布巾给李老四擦脸,扯着他回屋换衣服。

  “真是瞌睡送枕头!我正愁着没有啥拿的出手的上门礼去走人情呢,这就解决了!”

  李老太笑呵呵吩咐儿子们干活儿,“老二老三,你俩赶紧把这马鹿剥皮,把肉分了。”

  “娘,咱今儿晚上炖鹿肉吧!这可是好东西,大补啊!”

  吴翠花看着那膘肥体壮的马鹿,眼睛锃亮,还没等李老太回话,又自顾自盘算着。

  “我这就去县里把二狗子叫回来,反正这鹿肉咱们一家子也吃不完,再让他带些走…”

  “你敢!”李老太瞪了眼睛,气得指了她大骂。

  “不要脸皮的东西,我还没死呢,轮到你当家做主了?敢把吴二招回来,我把你们姐俩都赶出去!”

  吴翠花吓得一哆嗦,赶紧缩了脖子,什么话也不敢再说。

  众人全当做没听见没看见,帮着打水找盆桶,忙活了快一个时辰,马鹿终于皮肉分离。

  剥好的鹿皮和鹿茸放在一边,明早就拿去县里卖了。

  剩下的鹿肉分成两半,一半切成十多份的小块儿,让李老三带着孩子们,挨家挨户都送了一块儿。

  剩下的一半鹿肉也要分好,家里人吃一块,再留几块挂井口里保鲜。

  最重要的是给李老二和家仁装上一大块,又装了些苹果梨子。

  然后寻了张二嫂带路,一起去她娘家打听一下书院的事。

  也是家仁运气好,正巧张二嫂的侄儿回家取东西,居然碰个正着。

  听说家仁也想去书院读书,这家人客客气气的接待了他们父子。

  张二嫂娘家姓陈,是个殷实人家。

  院子很大也齐整,据说还有不少田地,难怪能供得起孩子读书。

  张二嫂的侄儿名为陈锋,读书超过三年了,举止斯文有礼,待人接物很是温和,没什么架子。

  陈家大嫂也热情,从后院端了点心茶水,招呼小姑子和李老二父子俩。

  “你看,来就来了,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快坐,一路走过来累坏了吧?”

  李老二客套几句,瞧着陈家男人不在,就不好多闲话儿,开门见山提起来意。

  “嫂子,我们这次来,是想跟陈公子打听一下书院的事儿。我儿子也到了年龄,我们家想送他去读书。”

  “啊,这不是大事儿。”

  陈大嫂摆手,赶紧示意儿子说话。

  陈峰见众人都看向他,便不紧不慢开始介绍。

  “我们书院在县城城西,名叫瀚博书院,院长是县里退下来的教谕,博学严谨,十分负责。书院如今有四十三个学生,都是读书几年,尚且没考过童生的。我们可以在书院里吃住,如果离家近,也可以走读。”

  他下意识扫了家仁一眼,又道。

  “在书院吃住的话一个月要交三百文,每月读书写字要用的笔墨纸也是三百文,束脩一月五百文,合计下来,每个学生一个月最少也要一两多银子。

  每逢节日和老师生辰,还得另外准备节礼,多少看心意,但也不能太过寒酸。”

  果然,李家仁听完就皱了眉头,扯了扯李老二的袖子。

  “爹,有些太贵了,咱们回家商量一下吧。”

  李老二笑着点点头,起身同陈家母子道谢,然后就要告辞。

  陈大嫂不好留他们父子,但留了张二嫂住一晚。

  出了陈家院子,父子二人一路沉默走了半路,李老二才同儿子说道。

  “儿子,一两银子不算多,爹过些时日去县城找差事,供得起你读书。你还小,听家里安排,以后别说不读书的话。爹没本事,但是想你出息,光耀门楣。”

  “爹…”李家仁眼眶微红,不知说什么好。

  回了家,李老二把书院的事一五一十的转述给李家人,众人听完也是咋舌。

  确实有些贵了,要知道一家人一个月,柴米油盐加一起也用不上一两银子。

  屋子里静默了一会儿,李老四第一个高声道。

  “再贵也要让孩子读书,咱家供得起!明天我继续上山打猎,猎一只狐狸卖的银子也够我大侄子读仨月书了!”

  “对,我也能出去接泥瓦活计,工钱也不少。”李老三同样支持。

  “明天我和红英把家里活儿做完了,就去采干货,拿去县城卖,也能赚钱。”

  就是一向少言语的赵玉茹也跟着表态。

  几个孩子更是跳脚儿嚷着,“我们也能帮忙,赚银子给大哥买纸笔。”

  佳音被李老太抱在怀里,眼见一家子如此团结,也忍不住跟着激动。

  她一边挥舞小手,一边啊啊的喊,坚决投了赞成票。

  家仁长得白白净净,聪明有礼,又喜欢读书,可不能浪费了这样的好苗子!

  她要努力给家里弄粮食,供大哥读书!

  家仁忍不住抹了眼泪,再次跟李老太和全家保证,绝不会辜负一家人的期望。

  李老太给大孙子擦了眼泪。

  “读书是为了明理,能出人头地更好,就算没考中,像你爹一样能找个营生养家糊口也好。”

  家仁重重点头,“奶,我记住了。”

  赵玉茹和陶红英当晚就开始忙活,给家仁准备被褥衣衫和一些日用的东西。

  第二天一大早,李老二就拎上送给先生的见面礼,一块鹿肉、一对儿兔子还有一对儿野鸡,带着家仁出发去县城了。

  李老四同行,他要把鹿茸和鹿皮卖掉。

  李老三也没闲着,带着家义几个去给村里几家修房子。

  李老二父子按照陈峰说的地址,找到了瀚博书院门前。

  还没进去,便听到朗朗的诵书声,李家仁想到以后会在这里读书,心里隐隐激动。

  守门的老汉还算和气,得了几文钱,就去帮忙找陈锋了。

  陈锋本来以为李家仁不会来了,没想到还有意外惊喜。hτTΡδ://WωW.sndswx.com/

  “你们来了,真是太好了,快随我进去见先生吧,这会儿还没开始上课呢。”

  他引着李老二父子进书院,路上悄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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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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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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