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小福宝>第五百零一章   一分辛苦,一分收获!
  村长带了大草帽,唯一活动自如的手臂也没空闲挥舞烟袋锅儿了。

  这会儿,他也拎着一个水桶,不时停下来吆喝村人,“大伙儿都加把劲儿,今日就能把所有瓜地浇完了!

  “别人怕干旱,咱们可不怕!先前在清水村,比这旱的厉害多了,咱们不是照样挺过来了!”

  “哈哈,知道了,村长大叔!”一个汉子抹了一把汗珠儿,笑的灿烂,“咱们浇的不是水,是金锞子,天气越旱,瓜越甜!今年肯定又发财了!”

  旁人也是跟着笑,一个妇人嚷着,“今年再分了银子,我家就能娶儿媳妇了。”

  “我家也是,哈哈!咱们浇的不是水,是儿媳妇和大胖孙子!”另一个妇人也是笑着说道,末了又翘脚张望地头的大树下。

  那里放了一张草席,吴大娘正照看着蕙娘的龙凤胎。

  龙凤胎刚刚会坐着,只穿了肚兜和短裤,胖的肉滚子一样,谁看了都喜爱的不成。

  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妇人,恨不得眨眼间,自家也能添两个这样胖娃娃才好!

  蕙娘同样带了草帽,跟着村人一起浇水。

  有妇人就问道:“蕙娘妹子,大勇他们走俩月了,有消息送回来吗?”

  蕙娘笑道:“有啊,听说打了不少胜仗,估计快回来了。”

  “那就好,今年我多养了几只鸡,等侯爷他们回来,直接杀了,炖一大锅,也给庆功宴添个菜!”妇人笑呵呵说完,惹得相熟的几个同伴都是笑起来。

  其中一个小媳妇儿就说道:“哎呀,难得嫂子大方一次,以前因为一个鸡蛋,差点儿没把我的头打破,如今真是转性了!”

  先前那妇人脸红,嗔怪道:“以前那不是日子过的艰难嘛,一个鸡蛋能换一把盐,够家里吃好几顿了!如今日子过得好,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了。

  “李婶子说了,做事要大气一些,别斤斤计较,咱们大伙儿好好处着,日子才更好,财路才更宽!”

  “李婶子说得对,”妇人们都是点头说道。

  有人就顺势问道:“我看婶子带着福妞儿,早晨坐马车走了,这是又去洛安了吗?”

  “是啊,”这次换了蕙娘应声,“家仁马上要考秀才了,婶子惦记,当然要去看看了。但村里又在挑水浇瓜秧,婶子也放心不下,硬是等到今日,我和红英嫂子才把她劝走了。”

  “哎呀,我们不知道这事啊!”一个妇人嚷着,“若是知道,早就劝婶子走了,村里这些粗活儿,都是小事儿,家仁考秀才可是大事!”

  “是啊,家仁那么聪明,还能吃苦,这次考秀才,肯定是板上钉钉儿一样容易,错不了!”

  “听说,家仁如今在新都里也可有名气了?那个写左手字的先生带他出去参加什么诗会了,他写的字被一个大官儿夸赞了?”

  “问问村长大叔,他知道的最清楚了!”

  “同样是养孩子,李婶子家里的小子们,怎么各个都出息!轮到咱们家,这些淘气小子,不上房揭瓦,我都谢天谢地了!”

  “就是,我家那个,一天打八遍,我都不解气!”

  妇人们一边干活儿,一边闲话儿,说的是热火朝天。

  虽然各个嘴里都在嫌弃儿子,但脸上却是笑的灿烂。

  自己生的孩子,好或者不好,都是心头肉啊!

  村长敲打两下酸疼的腰,放下水桶,放眼展望大片的瓜田,也是高兴。

  这已经是第三次浇水了,瓜秧没有遭受一点儿干渴,长的极好。

  瓜叶碧绿,叶片中藏着一个个陶盆大小的瓜,害羞的露出半张脸,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淌口水,恨不得立刻砸开一个,吃个痛快!

  从来都是一分辛苦,一分收获!

  大槐树村、大王庄和小王庄那边也种了瓜,整个春夏也在不停浇水。

  但村人们懒散,干活儿时候互相攀比,每次都让三个里正喊哑了嗓子,才能浇完几亩地。

  如今他们的地里也结了瓜,可惜比之新村这边的,无论是大小还是品相都差了很多。

  有人说,新村是风水宝地,种出的瓜,自然要比别处好。

  其实,哪有什么风水宝地!

  懒汉坐在聚宝盆里也会饿死,而外人眼中的风水宝地,却是老老少少们一锄头一镐头,硬生生刨出来的……

  同样的烈日下,李家的马车终于走到了洛安小镇外。

  年前买下的三十亩地,如今种了二十亩高粱和谷子,留了十亩种菜。

  吴老九一家都是勤快人,这一春夏,恨不得住在菜地里,把菜地打理的是井井有条。

  如今远远望着,地垄沟像用尺子比着犁出来的一样,笔直笔直。

  一架架油豆角,足有一人高,被夏风吹拂着,挥动着巴掌一样的叶片,热情的招摇。

  一垄垄的茄子秧,掰掉了下边枯萎的叶片,越发把紫黑油亮的茄子显了出来。

  一块块菜池子里,种了碧绿的小白菜,菠薐菜,香菜,油菜,还有红梗子的小萝卜,看上去就像练字的描红格子,特别规整……

  吴家的小丫头晒得像个小黑炭一样,拎着镰刀从家里出来,刚要下田,见到李家马车停在路边,赶紧跑过来行礼。

  李老太笑着给她擦抹汗珠子,闲话儿几句,听说吴老九去食堂送菜了,就点了点头。

  佳音从车窗里探出头,递给小丫头一盒子点心,说道:“这是马蹄酥,铺子里刚烤出来的,拿回去吃吧。”

  吴家小丫头高兴坏了,接了盒子又行礼,红着脸应道:“郡主真好,邻居家的丫头们都羡慕我呢!上次郡主给我的那条坠珍珠的发带,她们说能卖几十文钱,我娘听了都不舍得让我戴!”蜀南文学

  李老太笑道,“想戴就戴吧,你好好干活儿,等以后出家,我做主给你一套珍珠头面儿添妆,保管你是最漂亮的新娘子!”

  小丫头害羞,脸色更红了,眼睛却是亮晶晶!

  马车很快重新动起来,直接去了书院食堂的小门。

  李老三听到动静,跑出来迎接老娘和小侄女,笑的一脸憨厚。

  “娘,这么热,您怎么顶着太阳来了?捎个信儿过来,等我回去接您,半夜出发,早晨到最好了。”

  李老太摆手,“娘晒了大半辈子了,没那么娇贵啊,倒是你们,这会儿正忙呢吧?”

  李老三一边扶着小侄女踩了凳子下车,一边回道:“我们每日都是习惯了,也不觉得忙,倒是文娟的小生意,这几日可是火爆的不得了。”

  佳音今日穿了一身水红色的纱裙,头发绑成两个小花苞,这会儿迫不及待的问道:“三哥是不是把百香果运来了,已经开始卖百香果饮了吗?”

  说罢,也不等三伯应声,她就像个蝴蝶一样飞去卖水的小屋了……

  抱歉,宝子们,又迟到了,羞愧啊。今天被按头修剪,实在没赶得及早点更新,今日三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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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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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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