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农家小福宝>第六百二十二章 那一片金灿灿的希望!
  不过,她倒也不担心。

  义父就算恼了两个哥哥毛躁,也不至于伤了他们。

  至于吃苦,就像奶奶说的,哪有学本事不吃苦的,在家多吃苦,出门才能少吃苦!

  第二日早晨,吃过早饭,家安、家喜听说侯爷安排他们去学本事,乐得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得收拾了简单的包裹,就骑着马,跟着进城去了。

  佳音远远同哥哥们摆手告别,然后也去了张神医的新院子。

  许是昨日派人回来讨要烫伤药膏,老头儿今日居然安排她“实战”。

  课题就是,各种伤药。

  可怜她的胖胳膊胖腿儿,又要经受超越年龄的操练了。

  一日下来,烫伤药膏熬了一罐子,伤药粉一盒子,她的手腕子也红肿了……

  这还是有水灵帮忙的情况下,否则她真是要被累死了。

  不过,张神医也不好过。

  佳音回到家,无比心疼的老娘、奶奶和嫂子们,饭菜都恨不得喂到她嘴边。

  而张神医正揪着头发,对着伤药粉疯狂念叨,“不可能啊,配方一样,怎么药效就好这么多?!”

  秋风一日比一日寒凉,也催促着农人们抓紧时间,把田里的一切抢收回来。

  新村的晒谷场上,铺满了金黄色的玉米棒子。

  褪去了干枯的外皮,一个个半尺多长的玉米棒子,尽情展现着自己的挺拔身姿,饱满的“肌肉”,让所有看到的人都忍不住淌口水,纷纷感慨。

  “这样的好粮食,居然是咱们种出来的?!”

  “是啊,剥皮的时候,我都不敢用力,生怕掉了一个粒,就造孽了。要知道一个粒子种下去,明年就又变成这样的玉米棒子了。”

  “以后可是不怕挨饿了,这样一棒子就够一口人吃一日了!”

  全村的男女老少,腿上好像都有了自主意识。

  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几乎所有空闲都想蹲在晒谷场不离开,眼珠子更是一动不动,直接黏在玉米棒子上。

  村子内外的鸟雀算是倒霉了,别说跑来偷吃一口,就是飞过上空也得抓下来,把嘴巴绑紧了!

  大小王庄和大槐树村的里正,更是一日七八趟的往新村跑,生怕村长改了主意,不肯分他们种子。

  这一日,他们借着交付碧玉瓜的分红,又跑了过来,然后就拉着村长不肯走了。

  大槐树村的景里正,死皮赖脸央求,“老哥,你看,这玉米种子放在你们这里,还得费心照顾,不如提早分给我们吧,我们拿回去晾晒保管,也心安。”んτΤΡS://Www.sndswx.com/

  “是啊,吴村长,咱们也是一家人,你信不过谁,也不能信不过我们,是不是?我们拿了种子回去,一定好好照管。”大王庄里正也是拍着胸口保证。

  小王庄里正更是干脆,直接坐到地上不起来了,“老哥,你要是今日不分给我们,我就不走了,我白天黑夜在这里守着。”

  村长大叔真是哭笑不得,想了想就说道:“正好今日伯爷在家,我带你们去交账,伯爷同意,我就把玉米种子提前分给你们。但土豆种子一定要等到明年开春,因为保存在别处呢,就是我们也要一起等。”

  “好,好,能拿到玉米种子就成,土豆不急。”三个里正几乎是异口同声。

  然后,各自麻利整理好衣衫,跟着村长去李家。

  李老二倒也和气,没有为难他们,结算了碧玉瓜的分红,就说道:“你们想提前把玉米种子拿回去也好,我们村里人少玉米多,万一照管不周,也是可惜了好东西。

  “就按照先前说好的,小王庄七百斤,大王庄一千斤,大槐树村一千二百斤,一会儿就辛苦村长大叔带人称一称!明年秋日时候,除了正常该交的粮税,双倍偿还就好。”

  “多谢伯爷,多谢伯爷!”三个里正欢喜起身,一起行礼道谢。

  小王庄人少土地少,拿的种子最少。

  大槐树人多土地多,拿的种子也多。

  大王庄处于中间,但种子的量也够村里各家分了。

  景里正想起一事,就带了几分试探旨意问道:“伯爷,再有几日,税粮就准备好了,您看,是不是问问郡主,要送到哪里……”

  李老二半分迟疑都没有,嘱咐道:“我早同郡主商量过,你们像去年一般,该交到哪里就交到哪里,朝廷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这也是我们碎金滩乡亲的心意。”

  “是,伯爷,伯爷大义,郡主善心。”景里正赶紧行礼,顺手拍了两记马屁。

  又说了几句闲话,他们三人才跟着村长告辞。

  一时,晒谷场上的玉米棒子,挑拣最好的装了袋子。

  新村众人听说,三个村子要做明年的种子,主动帮忙剥粒,去了玉米芯儿。

  景里正偷偷塞了一个玉米粒到嘴里,嚼碎,尝到浅淡的甜味,忍不住眉开眼笑。

  明年这个时候,他们村子也会有这样金灿灿的晒谷场。

  只要想想那场景,他的骨头好似都轻了几分,身子都差点儿飘起来……

  同样,这个日子,新都内外但凡种了玉米的人家,都在对着大片的玉米棒子感慨,幸福的好似在梦里。

  虽然春日时候就早有猜测,但事实摆在眼前,他们还是大受冲击!

  这满眼的金灿灿啊,颗粒比高粱和谷子好太多了,即便没有稻米和小麦味道好,但高产就是压倒一切的优势啊。

  若是天武漫天遍野,荒山林地都种上这种粮食,天武根本不会再缺粮,不会再饿死一个人!

  这可是救国之功,活命之恩!

  当初李家人是何等的好运气,怎么就在番人手里拿到了这样的好东西呢?!

  最主要是李家人怎么就识货,千里迢迢运回来,又托付刘家种下来……

  若只是玉米还罢了,再看遍地圆滚滚的土豆。

  拳头大一个能种五六株,结出的新土豆能装一盆,简直翻了十几倍的产量。

  可以做粮食,也可以做冬菜,味道还好。

  仙客来已经推出七八道新菜,虽然不是人人都爱之入骨,但也没一个说难吃的。

  难道天下真有如此福泽深厚的人家,以一家之力,解决了整个天武最大的危机?

  仔细想想,李家确实走运。

  一个逃荒人家,从北到南跨越几千里,老老少少没有一个折损不说,如今更是直接跻身权贵之层。

  家里诰命、爵位、封号,应有尽有,儿孙更是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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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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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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