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零考古之手札>第二百六十一章 一枕黄粱
  A市的焦躁和愁烦虽说隔着几千公里飞不到冯村,可有些事情就像初春的新芽,有了时机和温度就是要冒出来的,就好比女人怀了孩子,除了想办法它他出来,根本别无他法。

  所以,事实上蒋宇的隐瞒是很严重的,沈魏风的直觉和判断一点没错。

  比如他刚走的第二天,苏筱晚就因为前一天着了风寒又病倒了,接着便连发了两天的高烧,人烧得迷迷糊糊的,老在半梦半醒之间喊沈魏风的名字,但即便如此,也没能挡得住宋轶单向奔赴的脚步。

  一般说来,在沈魏风不在的时候,老吴、宋轶和蒋宇会协同管理考古队,老吴年龄大又是副领队,重要的事他来拍板,其他日常的队里琐事老吴不喜欢操心,宋轶和蒋宇这两个年轻就要多干一点。

  像苏筱晚生病这事,老吴知道后只不过嘱咐小雯尽心照顾,而宋轶知道了苏筱晚的病情后,前前后后去探望了好多次,半公半私的,大家也都看在眼里。

  而且宋轶这几天几乎是一下班就来1号院,往苏筱晚屋里一坐至少一个小时打底,他倒是不言不语,除了端茶倒水就是帮忙打饭,还去村民家里买了些本地梨和苹果来,一只只削了放在苏筱晚床头,瞅着机会就喂一点。可这种殷勤搞得本该负责照顾的小雯在一旁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离开又不好离开,还没办法开口撵人,急得小雯只能跟蒋宇发作,弄得两人几乎天天吵嘴。

  不过,不同于沈魏风对苏筱晚的爱,宋轶的感情是更细腻的,他对苏筱晚的爱慕更具体,更精准,就仿佛一道数学题,有过程有结果,明明白白,严谨而和逻辑。

  比如,他爱苏筱晚低垂的眉眼,他爱苏筱晚散着温香的长发,他爱苏筱晚对他的某一次不经意间的浅笑,或者苏筱晚某个出神的瞬间,等等等等……,总之,他没有心力抵抗这些,这些苏筱晚毫不知情的爱意和澎湃。

  其实,宋轶与沈魏风年纪相仿,虽然外形上沈魏风有着绝对的优势,但两个人都是高知,只是专业不同,可说起来这两人打小过着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宋轶出生于一个典型的理工科知识分子家庭,幼年正赶上国内的特殊时期,他父亲因出身问题被迫与他和他母亲分开,上山下乡了几年,吃过不少苦头,好在后来这段艰难而非人的日子不算太久,知识分子之后都纷纷回城了,他父亲和母亲又都重返了科研岗位,生活终于回归了正轨。

  虽说他的家庭算是在那个动荡年代受损比较小的,难得得保留了一个家的完整性,可干科研的就像当年的小品里说的,搞原子弹的比不上卖茶叶蛋的,拮据和贫穷总不离生活左右。

  艰难的日子里一切物质需求都是奢侈的,但如果在这样逼仄的岁月里能有一些温情脉脉的东西,倒也足以抚慰一个年幼孩子的心。可偏偏宋轶的父母是搞科研的,工作即生活,严谨和严肃是他们仅有的一副面孔。

  就因为这匮乏的童年,宋轶更倾向于做个有温情的人,他讨厌父母实验室里冰冷的实验器具,讨厌他们身上那散发着寒气的白大褂,讨厌地上落根针都要天翻地覆的实验室。他想做个正常人,做个可以犯错的普通人,他渴望温度,渴望色彩,希望可以与一个充满热情的姑娘轰轰烈烈地相爱一场,把原本苍白的人生过得声色绚烂一些。

  但是现实是不那么容易被突破的,他生于斯长于斯,他的壳、他的行动和他的谈吐都是他所抵触父母人生的复刻,成长的日子里他总也得不到他希冀的生活,曾为此绝望了许多年。

  直到他去年来到冯村,那时丽如春花般的苏筱晚,在他的心间怒放。

  与宋轶这种巴心巴肺地操心苏筱晚的身体和精神不同,苏筱晚人在A市文华公司的亲二伯苏长庸最近已经几乎淡忘掉了他这个远在异地的亲侄女,想当然得以为他之前的过往都随着岁月流逝了,清零了。

  原因是他多年来想找个老伴儿的事情眼看就要有了眉目。

  苏长庸和苏长风是两个世界里兄弟,不同的母亲决定了他们不同的基因,苏长庸完全继承了他裹过小脚的母亲的聪慧,可也在思想上保持了小脚女人的境界和高度,打不开格局,冲不破束缚,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苏长风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他想要的都是世俗的庸常和快乐。

  比如隔壁俏丽的王老太太。

  说起来,这位王姐是三年前才寡居的,可她家老头儿还存着一口气儿的时候就已经被苏长庸相中了,原来两人不过街坊间那点点头的交情,如今在苏长庸的百般“努力”下,王老太已经不单是在门口与苏长庸打个招呼那么简单了。这位打扮很是入时俏丽的王姐现在时不时会来苏宅里稍稍落座那么一会儿,和苏长庸聊上几句,听一段戏,再细细地看看四周,夸夸这宅子的诸多好处,然后才起身去菜场买菜。每次走的时候,脸上那荡着的笑意里总是透着满意和欢喜。ΗtτPS://Www.sndswx.com/

  苏长庸打心里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七成以上的胜算,只等哪天有机会,跟这王老太提一提,也许事情就十成了,等到那时,王姐从隔壁搬过来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不过,苏长庸这一生的黄粱美梦特别多,早年间算是时代和家庭的悲剧,可到了现在就都是前世的因果报应了。

  当然,夜深人静的时候,苏长庸不是想不起来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特别是前两天半夜里,他后院的小祠堂莫名其妙地倒了一排的牌位,吓得原本在后院住着守夜的伙计说什么也要搬到二楼去住,他心里确实也咯噔了一下。

  因为那晚无风,墙缝里的老鼠一直没抓到过,可也就那么一两只,顶多撞翻一两个牌位,掀不起大风浪,可那一排牌位那晚倒得跟喊了号子似的,躺得整整齐齐。

  心里面住了王姐的苏长庸已经不常去祠堂发疯了,他越来越少在那里砸牌位,他觉得他算是想通了。

  快四十年了,不过去难道带进棺材里吗?

  他琢磨得倒也对,这些往事当然不该带进地底下,因为活着的人里面对这些感兴趣的大有人在,只不过他们还在踌躇和准备。

  苏家的宅院大门眼看就要被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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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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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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