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零考古之手札>第四百零五章 这运气!
  牧民家的小屋里,女主人煮的红茶慢慢地变凉了,搪瓷杯里的茶水冷掉后上面浮了层薄薄的不规则的清白的膜,使那头上的灯光也照不到杯底,一杯红茶因为变冷而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汁。

  在她对面的苏筱晚起先忍不住低声哭泣,她尽力劝了那么几句,也不怎么顶用,劝着劝着低泣就变做了呜咽,跟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这家女主人很惊讶这年轻而瘦削的女子能有那样大的力量去哭泣,要知道她们这儿多少女人苦了半辈子遇事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只有流眼泪!或者连泪水也流不出!反正哭也没啥用处,多余的力气得拿来活下去,牲口、孩子、老人,眼泪能解决哪一样?んτΤΡS://Www.sndswx.com/

  苏筱晚感受不了这样境遇上的鸿沟,但她还是很快知道自己的伤痛在这里就是一道古怪的风景线,所以她尽力止住了眼泪,不让自己成为看客的对象。

  但那么多感情和事情憋在心里无处倾诉,焦急和担忧又一刻不放,她便只好拿起笔在出土报告的背面走笔写了起来。

  因为是随笔,她就用了英文:魏风在狂怒中带走了Steven,他的怒火没有错,可我也拦不住,他拒绝我靠近,不听任何人解释,我很怕他一时激动打死了Steven,那样我们三个人都会永堕地狱!Steven不该来,那些父亲的往事好可怕也很哀伤,他不过是想带我走,他担心我重蹈父亲的覆辙,但魏风不相信,他对Steven的印象越来越坏,他说过,那叫蛊惑人心。我知道,魏风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他的一切都值得信赖,但有些事情他也消除不掉我心底的疑虑,我知道这让他很挫败。不过Steven一点不介意这些疑虑,他觉得看清楚这一切,坦然接受就可以了,他曾说过,这世界如此广大,不需要就丢开,生活还可以照样美好!可惜这想法与魏风的原则简直格格不入,而我似乎也与我的故土格格不入,做人真的很没意思……

  被煎熬到心境一片荒凉的苏筱晚在牧民家苦苦支撑着,她所不知道的是什么格格不入、水火不容在此刻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件特别具体的事,一件沈魏风这辈子都没干过的新鲜事。

  他们A市考古所的人凡外出干发掘,临走的时候库房都会发一件蓝布大褂,这衣服长及膝盖,粗粗的麻布质地,蓝得看起来绿莹莹的,前排一共六枚深褐色塑料扣子,扣子上有一颗五角星,是极有时代特色的一种产物。

  但这衣服有个毛病,就是不可贴身穿,因为那种粗麻布挨着皮肤感觉非常扎人,所以每当八月大家伙领了衣服后都忍不住要撇嘴。毕竟有时候穿个背心下探坑是有点寒凉,是需要一件抗造的外衣,但这东西倒是抗造,可人不抗被它造,所以它本身就是个鸡肋般的存在:合适且难穿。

  结果,队里每个人床头都会搭着这么一件不穿的衣服,大褂胸口的口袋上还印着一圈白色的字:A市考古研究所。

  如今,车里就扔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褂,所属者是姜伟,他是临走时顺手带上了它,防着出来要爬探坑时备用。

  这衣服因为是专门给男的干活儿准备的,所以质地结实,,长度也差不多有一米多,足够一会儿用来救夏秋杨。

  不过整件衣服没法用,沈魏风马上把储物盒里的刀子找出来,费力地小心地把衣服从领口到底摆一条条割开。

  其实,与沈魏风同学的不少男博士们对于动两下针线都是可以的,因为他们打小的生活环境造就了这种不值一提但又分外管用的生活小技能,可惜沈魏风没这条件,所以对于所有与衣物相关的修修补补他都感到极其陌生。

  正因为这个原因使他在拿刀割布条这么简单的事情上费力颇多,远不如卸轮胎来得干脆利落。

  好在手法再怎么笨拙,四条长布条还是弄出来了,接着他又颇费功夫地把布条系了起来,在最前端绑了把老虎钳。

  “喂,我把这个扔过去,接好了!”

  沈魏风快速回到距离夏秋杨最近的轮胎边上,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布条慢慢打转,看准了方向,一下甩了出去。

  夏秋杨开始还在犯懵,等眼看着闪着寒光飞来的老虎钳时才明白沈魏风这半天到底干吗去了,本能地一把伸手接住。

  眼看夏秋杨稳稳地握住了布条,沈魏风长出了一口气,身上刚才因为紧张而激发出来的力气一下子消失了大半,恨不得立刻坐下来抽颗烟缓缓。

  可松懈归松懈,人到底还没救上来。

  “绑身上,从胳膊下面绕过去,多打几个结,抓紧布条,我来拉。”

  “多谢!多谢!我自己来!你把布条绑轮胎上。”夏秋杨有了生的希望,力气也长了一些。

  但沈魏风不可能让他自己在那里费力,毕竟还有低气温的威胁,这个上岸的过程还是越短越好。

  于是,两人相互配合着一点点往前挪,终于在折腾了十来分钟后夏秋杨勉强爬了上来,当时就倒地不起。

  “喂,别躺着不动,活动活动手脚,坚持一下,我去装这些东西。”

  沈魏风一边叮嘱夏秋杨,一边把丢在湿地里的轮胎和车座椅垫一个个捡回来,再一一装回去,期间不断扭头大喊,让夏秋杨不要睡着。

  夏秋杨双腿无法站立,就爬了过来,哑着嗓子说要帮沈魏风的忙,可结果话刚说完人就晕了过去。

  沈魏风赶忙返回车里找军用水壶,这次因为挪了下工具箱,他不仅找到了水壶,还发现之前在昌运县喝了半瓶的白酒竟然也在。

  这运气!

  看见有酒,沈魏风水壶也不要了,拿了酒先来灌夏秋杨。

  果然,两口酒下去,不过一会儿,夏秋杨的脸色就开始不再苍白,慢慢地有了点血色。

  沈魏风一看见效,又倒了些在手里给他擦脖子的两侧,然后再去搓手心。

  等了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夏秋杨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又闭上,等了等又睁开,沈魏风拍着他的脸叫他的名字,终于这人完全清醒了过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沈魏风,嘴里结结巴巴地说:“你,你……”

  “我?”沈魏风不解地看着夏秋杨。

  “你——你要打死我,是吗?”夏秋杨的脑子仿佛在掉进湿地那一刻就断片了,嘴里胡言乱语地。

  “你想什么呢!”说完,沈魏风就丢下夏秋杨继续加速装回车轮。

  等一切都恢复了原状之后,沈魏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沉重的夏秋杨弄上了后座,让他躺下,自己坐回驾驶位,觉得刚才的一切仿佛是前生的往事似的。

  夏秋杨看着沈魏风找出烟来,忍不住也要了一支,然后底气不足地问道:“你干吗费那么大力气救我,你之前不是执意要打死我吗?”

  “是啊,我是要打死你,可不是要把你扔湿地里冻死。”沈魏风这时才感到身上的寒气升腾起来,冷得哆嗦。

  “那现在也是个不错机会。”夏秋杨耸了耸肩,深吸了口烟,觉得冻得本来完全失却知觉的双腿似乎有点痛感。

  “你已经把我折腾得枪都握不住了,打死你这事还是等下回吧。”

  “下回?你难道是打算在你和安娜的婚礼上开枪吗?”

  沈魏风这时扭头看向躺在后排的夏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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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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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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