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辣妻驯痞夫>第413章 我孙媳妇儿是最好的
  孙英笑眯眯的上前把水果接过来了,打眼一看都很喜欢。

  “有爸最喜欢吃的苹果还有橘子,现在水果贵着呢,苗苗有心了,大哥,给我吧,我去洗。”

  顾振国看耿秋枫依然对何苗不好,想了想跟着孙英进了厨房。

  “妈,何苗可是爷爷想她,让带来的,你要是不愿意见她,那今年过年,我可就带她回老家了。”

  顾振国带着何苗回老家过年,不用说,顾爷爷肯定也会吵着闹着要回去。

  顾长空刚尽孝没几天,就让耿秋枫把老爷子气走,回头又该跟她吵架了。

  到时候她可是从里到外都不是人。

  耿秋枫被亲儿子威胁,气的肝儿疼。

  顾振国这边一出厨房,孙英就劝她:“你又这是何必呢,全家人都觉得何苗比周洁强,连振国都喜欢何苗那丫头,我看你呀,真该去你们医院看看眼科了。”

  说完,耿秋枫端着洗好的水果,也出来了。

  厨房里,耿秋枫独自生闷气,屋子里则是一阵欢声笑语。

  顾爷爷很疼爱何苗,拉着何苗把家里的人一一介绍给她。

  顾振国的父亲顾长空看上去就很严肃的一个人,不说话往那一坐,很有震慑力,身上带的那种不威自怒的气势。

  可面对何苗,还是亲切很多。

  顾振国的二叔顾振宁和二婶儿孙英,还有一对儿双胞胎闺女,她们一家也在大院里住着,离这里不远。

  耿秋枫在学校当老师,孙英则是部队通信部的,二叔顾振宁不在部队上了,在武警那边当领导。

  何苗一一跟他们打招呼,不卑不亢,并不因为自己起点低,就在顾家人面前畏畏缩缩的,她表现的很淡定。

  相比较何家,显然顾爷爷更注重孩子的教育。

  别看何爷爷曾经是顾爷爷的领导,但是在教育孩子这方面,很是失败,何爷爷舍不得再送孩子来部队吃苦。

  反倒是顾爷爷觉得,他没有本事教好孩子,只有部队能教育好孩子们,就把几个孩子都送部队当兵去了。

  至于他们能混成现在这样,还真跟顾爷爷没啥关系,是孩子们自己争气。

  反倒是顾长击,顾爷爷心疼他,没有把他送部队,结果现在只是一个老实的农民。

  有时候命运确实让人不可捉摸。

  选择大于努力。

  何苗在审视顾家人,顾家人也在审视何苗。

  年轻小姑娘大大方方的,穿着浅粉的高领毛衣,黑色长裤,红色羽绒服,娇娇嫩嫩的,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脸颊带着自然的红润,乌亮的头发,腰是腰,腿是腿,健康美丽。

  “这小姑娘长的好,学习也不错,一看就让人喜欢。”

  顾长宁自己有俩闺女,何苗比他的俩闺女强。

  他的俩闺女虽然也不错,人长得清秀,学习成绩虽然好,就是不懂得低调。

  看人家何苗,不骄不燥,往那儿一站就觉得很稳重。

  “那是,你也不看看是谁选的媳妇儿。”

  顾长宁夸完,孙英夸,夸的顾爷爷心里得意的很。

  “何苗,你大学毕业后是不是就留到京都了,我们家振国职业特殊,要是你能留到京都,离家更近一点,咱们就能随时看到你。”

  孙英顾着何苗的自尊心,说话很委婉,直白的说就是何苗若是想留到京都,他们顾家有的是办法。

  顾莹莹酸溜溜的:“妈,大学毕业后是要各自回老家搞建设的,就连我都要服从学校分配,更别说她了。”

  何苗即便是想留在京都,也得有条件呀,京都生活可不便宜,再看何苗身上从头到尾没有一件便宜货。

  浅粉色毛衣在百货商场才能买到,还有她穿的红色羽绒服,据说得提前好几天去订,那家名叫‘春雨’的服装店是一个知名品牌。

  还有你小高腰皮靴,差不多也要好几十,羊皮的还是。ΗtτPS://Www.sndswx.com/

  想何苗一个乡下女人,要不是嫁给顾振国,咋会这么奢侈。

  何苗对这个二婶儿很有好看,连带看顾莹莹也顺眼许多。

  “其实我是有……”

  “二婶,你不知道么,何苗就是因为我在京都才考京大的,要不然,她原来是想去天海市读经济学的,她跟周秉文在曹庄弄了个服装厂,这些羽绒服就是他们厂里做的。”

  顾振国早就知道何苗的能耐,老家都盖得起房子了,只是何苗太低调,什么都不肯说。

  顾振国为了表示何苗是靠自己双手赚钱,没有靠他,抢先一步把何苗的事情,告诉大家。

  “啊,她和秉文一起开服装厂啊?这件事我倒是听说了,秉文接了一家废旧的服装厂,花了两千块,谁知不到三个月,就赚回来了一万。”

  孙英的娘家跟周秉文家里是邻居,俩家关系挺近,所以她知道周洁是个什么德行,并不喜欢周洁。

  同时也知道周秉文宁愿在外面开厂赚钱,也不愿意被家里安排上班的事情。

  只是她没想到周秉文是跟何苗一起开的服装厂。

  这些事顾爷爷也是知道的,笑呵呵的说。

  “周家那娃娃,在老家的时候就缠着何苗,跟他一起赚钱,家里有个服装厂就是他们俩捣鼓的,赚钱不少,何苗都花到家里了,给家里盖的新房。”

  顾长空也吃了一惊:“不是说新房是振国拿回家里的钱给盖的么?”

  顾爷爷笑着摆摆手:“那有,他的钱你大嫂拿着倒是愿意出,苗苗提前把砖钱,水泥钱都给付过了。你大嫂只好把剩下的钱存了起来,五千块,每年利息都够他们日常开销了。”

  这个时候银行存款的人少,银行利息高,一万块的年利息都相当于普通工人两三倍的工资了。

  吴翠莲把多余的钱存银行,利息都四五百,可不就够他们两口一年的开销了么。

  何苗在老家做的事情,顾爷爷是看在眼里的。

  何苗的优秀也是有目共睹的,虽然是嫁给顾振国以后才越来越好的,可跟顾振国真没啥关系。

  若非得说有关系,可能是顾振国带给她的运气好吧。

  耿秋枫把做好的菜给端出来,听到顾爷爷的话,也吃了一惊,跟她调查的何苗不太一样呀。

  调查中说何苗之前没考上师专,家里也穷,跟妹妹争男人。

  嫁给顾家之后,因为顾振国发小周秉文的帮忙,才去服装厂当了工人。

  后来因为顾振国在京都,她才在顾振国的帮助下,考上京都大学。

  似乎一切都是顾振国的功劳,所以耿秋枫才看不上何苗的。

  只是没想到,这一切似乎跟顾振国没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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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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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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