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咋了吗?家里出啥事了?”
顾振国一边奋力的蹬着自行车,一边对何苗说:“是你后妈来家了,说你爸病危,需要输血啥的,我也没听完,咱妈就让我来找你,无论如何,这两天都不让你回去了。”
何苗微微一怔,她明白了。
何拥军到底还是并发了后遗症,伤口感染,血流不止,回到家不久又被送到医院里了。
可是要何苗去输血,他儿子呢,就算他儿子小,弟弟何爱军也是可以输的吧。
亲兄弟,血型还能不一样?
而且就算是家里没人去输血,医院买的总可以吧,何拥军又不是什么熊猫血,必须要亲人去救。
所以,耿氏不愿意牺牲儿子,更舍不得花钱,直接来找何苗求救来了。
何苗年轻,要么出血,要么出钱,她都是能出的起的。
何苗都无语了。
“那咱们就去看电影吧,看完电影去吃饭,再找个招待所住两天,就算咱们度蜜月了。”
她就是出去玩儿,也不愿意救何拥军,名义上是她父亲的人,对她没有养过没有教过,凭什么要救他。
顾振国也心疼媳妇儿,这个年代医学并没有普及,在大家的认知里,以为输血是要命的事情。
想要拿他媳妇儿的命,换别人的命,就算是他老丈人,顾振国也不同意。
听到媳妇儿的命令后,蹬的更欢实了。
“好,看电影,度蜜月……嗯?媳妇儿,啥是蜜月?”
何苗赶紧闭上嘴巴,坏了,她说漏嘴了。
她还没同意跟顾振国在一起呢,现在只是谈恋爱的阶段,她还要再考验考验他。
可是自己随口说出来这么一句话,好尴尬呀。
“额,就是一起吃好吃的。”
顾振国笑了笑,虽然觉得那里不对,但是此时的他也顾不得计较了,想想这两天都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心里就开心的冒泡。
顾振国骑着自行车,带着何苗去县城的招待所。
只是好事多磨,县城小的随时能碰到熟人。
何书敏看到何苗后,一下子冲了过去,双手卡住自行车把,哭得是梨花带雨。
“何苗,你快去救大伯吧,要是你再不管他的话,他就真的活不成了。”
何家人去顾家找人没找到,感情兵分几路来县里寻人了。
何书敏是怎么知道何苗会来县城的?
何苗想了想,大概是知道她每天早上都会给人家送茶叶蛋,又或者是巧合,怎么也不可能一直跟着她吧?
无论如何,被何书敏抓住,她就不会轻易的放手。
何苗冷冷的盯着她的眼睛,似笑非笑:“何家的血型都一样,为什么非得我去输血,你怎么不去?”
何书敏理所当然的扬起了下巴:“我们不一样。”
虽然那个时候没有出生就验血这一说,可何苗从小说里看到的是何家人除了何苗,血型都是AB。
是属于极度自私的血型,偏何苗的血型跟她妈妈一样是A型,这也就是何拥军一直觉得何苗不是他闺女的主要原因。
可如今竟然让何苗去给何拥军输血,跟小说里比起来,真的是天大的讽刺。
“是,我们的确不一样,输血是吧,要去,一起去。”
说完,何苗一把拉住何书敏往县医院走去。
医院是讲科学的地方,她就不信了,验出血型不符,还能硬拉她去输血。
顾振国有些着急了,心里暗恨何书敏多管闲事。
推着自行车跟在她们身后,大喊:“要输输我的,我血多。”
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是文盲,更别说医学普及了,即便是何书敏这个读过书的,也不学生理卫生,自然不知道正常人输点血是没问题的。
只是何苗被迫输血,和愿意输血是两码事。
况且何拥军这样的情况也不是她造成的。
何苗被何家人道德绑架,气得她恨不得立刻马上跟何家断绝关系。
若不是何家还有一个何爷爷,何苗才不会跟何家人有牵扯。
一路来到县医院,医生看到又来了两个年轻人,二话不说开了个单子。
“先去化验血,病人支撑不了多久了,只要血型附和,身体健康赶紧给输上。”
此时医生可不管你家庭里有什么恩怨纠纷,救人要紧。
何书敏没想到自己一来,也被拉着去验血,本想着不去,可何苗的手像是钳子一样,拉着她挣脱不开。
“我,我又不是他闺女,没必要我也要输血吧。”
医生可不跟她解释那么多,救人的时候时间紧迫,可不是跟她普及医学知识的时候。
医生看到他们身后的顾振国,个头高身体壮,顺口问了一嘴:“同志,你是什么血型?”
顾振国在军队每年都是要体检的,自然知道:“A型。”
医生犹豫了一下A型其实也是可以给AB型输血的,但最好不用,毕竟前面还有两个人,而且病人只需要再输五百毫升就可以了。
确保病人生命体征稳定,是不用一直输血,浪费血液的。
“那你就暂时留在这里吧,如果需要的话,再喊你。”蜀南文学
顾振国挑挑眉,难不成他也要输血?
医生只是顺嘴这么一问,匆匆忙忙的又走了。
顾振国留在医院的走廊里,等何苗出来。
何苗和何书敏两个人,抽血验血,在医院重症病房旁边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给出结果。
当医生要护士把何书敏带进去的时候,何书敏整个人是抗拒了。
“啊,为什么要我输血呀,我是他侄女,也不是他亲闺女呀。”
护士有的是办法让她去输血,连哄带夸,把人给拽屋里了。
“不一定非得是亲生的,亲戚也行啊,你跟患者的血型是一样的,当然得优先考虑你了,我们都是革命同志,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况且这人是你大伯,都是一家人,你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何苗也跟着添油加醋道:“是啊,都是一家人嘛,妹妹,你大伯可是从小就把你当亲闺女,家里有好吃的,好玩儿都给放着呢,就连你的学费,他那么抠唆的人,连自己亲闺女都不管,还给了你两百呢,做人可不要忘本啊。”
何书敏被何苗和那个护士摁着胳膊,抽了五百毫升的血,等抽完她还在懵圈中。
虽然身体并没有什么不适,可就是觉得心里憋屈。
抽完血坐在病房外的走廊里,摁着针眼的手下了狠劲儿,咬着一口银牙,猛吸一口冷气。
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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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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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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