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好好的为啥要退钱,我正给你们做着呢。”
何苗淡淡的一笑:“是她,不愿意让我来你们这里吃饭,那就不要吃了。”
钱寡妇忽然就换了一张脸,委屈巴巴的对姐姐说:“不是的,我只是觉得她脸熟,好像是我们村子的人,说两句话罢了。”
何苗冷哼一声:“不,我们不是一个村子,但是我们还真的有渊源,我那离婚的姑父应该是她的老相好吧,若不是我姑父惹事坐牢,她应该也不会来你这里帮忙,还帮出这么多事情来。”
钱寡妇的姐姐一下子就听明白了何苗的身份,看着钱寡妇重重的叹口气。
“你呀你,我该说你啥好,那男人要是个好男人,他媳妇儿会跟他离婚,他会坐牢,亏你还心心念念的想着他,不值当。”
钱寡妇委屈的撇撇嘴:“值不值当,你说了不算,他是稀罕我的,我有男人疼,不需要你再硬塞给我男人。”
说着话的时候,钱寡妇还下意识的摸了摸她的小腹。
钱寡妇的姐姐气的跺脚:“你是不是看上那男人不会生,想着会把你俩儿子当亲生的?呸,别做梦了,孩子只有自己亲生的才会亲,你你你去看着火,我来下馄饨吧。”
何苗算是看出来了,钱寡妇肯定对姐姐隐瞒着什么。
不过,这些已经不管她的事了,馄饨也吃不下了。
她没有招惹钱寡妇,为什么钱寡妇这么针对她?单纯是因为嫉妒吗?
何苗转身就走:“你别做了,钱我也不要了,你好自为之吧。”
钱寡妇的姐姐追出来喊了两声,想留客。
他们谁也没搭理她。
秦援朝扭头扫了她一眼,叹口气:“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果然如此。”
是了,有些人的经历说出来确实可怜。
可也是她自己的选择不是吗?
钱寡妇的男人死了,就靠自己把儿子养大也是可以的,毕竟现在是集体经济,全村人还能看着她和孩子们被饿死吗?
她若是自爱一点,又有那个男人敢真的欺负她。
一味的巴着男人,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何苗的前姑父。
她不去怨男人冲动,犯罪,反而怪何苗多事,这是什么道理。
村子里过不下去,来投奔姐姐,也就算了。
姐夫勾引她,她都把人弄伤了,说明她是不愿意的。
清清白白的表明自己立场,继续帮忙不行吗?
非得答应跟姐姐共侍一夫。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是钱寡妇的姐姐不能生,原本想过继族里的孩子,发生了那件事,姐夫就想着让钱寡妇给他生孩子。
关键是钱寡妇和她姐姐,俩人竟然都同意了。
何苗的三观啊,被捶的里焦外嫩的。
这种事情她不想知道,污染自己的耳朵。
三个人从馄饨馆出来,又一起去了人民大食堂,依然是何苗请客,三个人美美的吃了一顿饭。
以后再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就少了。
各自说了家庭住址后,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至于赵倩倩的婚礼,何苗就算是不想去,她也是要去的。
毕竟他们的服装厂跟百货大楼有交易。
赵永健给服装厂的大小领导都发了请柬。
何苗拿到请柬就明白了,无非是想多收一份份子钱。
这个时候的农村办喜事是没有铺张浪费的,俩家人在一起举行个仪式,拜个堂,热闹热闹就完事了。
可是在县城,尤其是单位,都有单位食堂,是一定会热热闹闹吃个席的。
他们这些小厂子的人,每人随礼,随两块,不把钱给吃回来,简直不要太亏。
好在自从入了冬之后,何苗他们的服装厂又小赚了一把。
这个时代没有做羽绒服的设备,冬天要想保暖,只能是大棉袄大棉裤,看上去很土。
何苗不想穿的那么难看,就设计了一条两件套,外面是个防寒风衣,里面是短款棉衣,虽然看上去还是很臃肿,但是个头高的人穿上去很拉风。
要说这种新款卖的一般的话,那何苗亲自改的军大衣卖的事最火的。
据周秉文说,这款军大衣即便是在服装二厂,也开了三条生产线来做,基本上算是一上市就被抢个精光。
后来就是下订单,订单排到了来年的二月份了已经。
原版的军大衣很臃肿,很保暖,何苗做了简单的改造,腰上加了能松紧的腰带,女人穿着也能显线条。
领口做成白色羊毛领,白色配绿色,很高雅,比棕色好看。
齐家屯服装厂如今又进了二十台缝纫机,招了二十个女工,全都由赵安红管理着。
何苗这天考试完回到家,赵安红就已经在家里等着她了。
“苗啊,今天考完以后就不用去学校了吧。”
何苗愣了一下,笑了:“安红姐,你是有啥事吧,去不去学校,我都能做,你就说吧。”
“安红在家里等你半天了,你咋才回来。”
吴翠莲和顾国庆帮着把衣服和被褥啥的,都放屋里。
顾国庆这边小声解释何苗一个同学失踪的事情。
赵安红可不管等多久,她确实有点心急,因为这个事情她不想等。
“何苗,我想在县城弄个服装店,专门卖咱们厂的衣裳,你觉得咋样?”
当然可以了,可是这个时候经济没有开放,店铺也不是说开就能开的。
何苗最先想到的是房子:“没有门面房,你咋开?”
赵安红悄咪咪的在何苗耳边说道:“有的,电业局那边的房子不是收回去了么,他们一次性给了我二百块钱,再加上我现在攒的五百块,我在县城买了个临街房。”
何苗惊喜的看着赵安红,不愧是未来的企业家,这么早就买上房了。
“真的,那简直太好了。”
赵安红兴奋的眼睛里冒出星光:“我就知道你会支持,不像是周秉文,竟说我乱花钱。”
这个铺子就在县城中心的街道上,从前这个铺子是个药铺,不知道怎么就败落了,铺子一直关着门。
铺子后面还有两间房,是个中年女人带着儿子住。
中年女人是电业局的职工,儿子上小学,按道理说她不缺钱,这房子住着并没有打算卖。
但是电业局是分配房子的,中年女人可能觉得能住单位分的房子占便宜,自己家的房子空着也没用。
赵安红一把手给了七百块,已经不少了,她也就给卖了。
“房子要修整,我也没钱了,何苗,我知道你眼光好,你看你是借我点钱,还是跟我一起把店铺给开起来,咱们一起赚钱。”
何苗当机立断:“装修的钱我出,咱们把店铺开起来,一起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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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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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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