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等人的时候,他等得睡着了,到晚上反而睡不着。
他也没想睡。
夜深人静,他还有事情要做。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他需要确认。
独自起身,点起灯烛。
窗外月光很好,夜色却依旧浓深,小屋幽暗阴沉,每个角落都是陌生的。
陌生和孤独编织成恐惧,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几乎淹没了他。
唯独桌上有一点灯火,如黄金一般耀眼。
孤独的时候,他又掏出了眼镜,戴在鼻梁上。
把眼镜戴周正,周围清晰了不少,连桌上的火光都温暖了一些。
他又取出了一封厚厚的信。
这是他递给薛府,又被退回来的那封。
把信拿出来,放在桌上,发出轻轻地“砰”的一声。
信封里是有些分量的。
这是他去薛家拜访递上的信件,后来被薛家扔回给他,他便带在身边,没有拆开。
其实他早想拆了,因为其中藏着一处疑惑,但一直没得空闲。这一日颠簸辗转,所幸信件没丢。
用手捻了一下封口,果然重新粘过了,不是他当初黏的,被人打开之后重新粘合。
一点点撕开信封,把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那是很厚的一摞。
打开最上面一页,一色清晰整齐的小楷。
但若有其他读书识字的人在此,一定觉得奇怪,因为就算是状元及第,也认不得信上任何一个字。
认得这种文字的,在这世上寥寥无几。连汤昭在内,也就两三个人吧。
“吾弟来仪:见信如晤。
一别十数年,别来无恙否?想必无恙,盖因若弟有三长两短,必难以看见此信,可知我此问万无一失。但倘若弟有抱恙,你我兄弟说话反而方便,毕竟愚兄已在地下等候多时了。”
读到这里,汤昭咧嘴苦笑了一下。
这封信是他执笔。
现在他还记得,已经病入膏肓的陈总神态爽朗,语气轻松,反而是他握笔的手很紧,僵硬的如同木柴棍。
后面的信内容他很熟悉,毕竟都是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的,大多是些叙旧的话,提及了许多往事,以及分别之后发生的事,还有就是……
“下笔千言,余意不绝。但犹记贤弟文字不通,恐太长不看,余言请我儿汤昭带到。”
到此为止,都是汤昭写的,写完之后装入信封,交给陈总。
等他再拿到的时候,信封已经封好了。直接递给薛家。他也是时隔数月,再次看到这封信。
没想到下面还添了一行字。
这行字歪歪扭扭,远不如汤昭写的工整,可见下笔的人手中无力。
“汤昭我儿,虽非亲子,胜似亲子,本欲托付衣钵,怎奈天不假年。稚子今年十二,秉性善良,质如金玉,唯未学安身立世之道,实堪担忧。弟若有暇还请照料一二。弟若无暇,放他离去,切勿伤害。切,切。
陈宇航在地下感念一世之情,来世必报君子。”
汤昭嘴唇抿了起来,紧紧抿成一条线。
过了很久,他把眼镜摘了下来,顺便用衣袖擦干净。
他的动作很慢,薄薄的两片镜片,他擦了很久,很久。
擦完之后,他好像耗尽了力气,慢慢地趴到了桌上。
这一趴就是好长时间,灯烛一点点燃烧,大颗大颗的烛泪滴了下来,落在烛台上,又凝固了,堆在一起。蜡烛一直燃烧,烛泪就不会干涸。
又过了一会儿,他面色茫然的用手指捻起书页,向后翻过。
本来他递过去的信封只有前面几页,后面的都是新添的,也就是从这一页开始,都是薛府里带出来的。
书页之后,是一页空白。
再往后……
一抹金色耀眼生华——
那是黄金,真正的黄金!
汤昭的瞳孔里倒映着金色,那是财富的颜色,是幸福的颜色,是世上最令人渴望的颜色。
不过,那也是虹膜倒映出来的颜色,他自己是没有颜色的,没有特别喜,也没有特别惊。
“果然是金子啊。”
之前那封信被扔回给他时,他便已察觉到分量不同——那绝不是纸张的分量,别说加一份信纸,就算加一本字典也不能这么沉,只能是在里面加了金银,总不能是加了铁锤吧?
这件事一开始就令他倍感古怪。
薛府的态度当然是恶劣的,恶劣到让他本能的十分生气。
可是抛出来的馈赠也是实实在在的。
倘若直言叫自己拿钱走人,那倒可能是嫌麻烦用钱打发自己,但偏偏一字不提,好像不存在赠金一样,怎么想都不合常理。
若只是给几个小钱还罢了,既然送出真金白银的大手笔,何妨说几句客气话,好歹结个善缘,又不费什么力气,何必恶语相向呢?
在薛家门前,汤昭其实还没想清楚。
他最后向薛府说得那番话,一般人听得觉得是气急之后的嘲讽,有心人也可以觉得是真心道谢。
是道谢还是嘲讽,他自己也分不清。
就看主人家是善意的听,还是恶意的听吧。
他希望是善意的,离开薛府之后越来越希望。
毕竟那是陈总最后时刻让他去找的人,汤昭真心希望不要辜负了。
金子有信纸那么大,薄薄的一片,大概在一两左右。掀开金箔,下面垫着一张纸,然后又是一张金箔。
一共六张金箔,也就是六两金子,以现在的银价,能换一百二十两银子。
真的不少了。足够买二三十亩良田,再在城里买两间房,舒舒服服衣食无忧。如果只是养活自己,一个人一年五两银子足以温饱。而要买人,一个丫头童仆七八两银子也到头了。也就是说,如果汤昭活不下去,自卖自身,卖十次也卖不出一百两银子。
当然他是不知道他在人牙那里有一份超高的估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收起黄金,最后还有一封信。
那是回信。
比起汤昭的字,甚至比起陈总的绝笔,这笔字可不大体面了,并不是无力,而是相当粗陋稚拙,就像刚学写字的人一笔一划的爬出来的。
“汤昭贤侄:”
只看了四个字,汤昭手微微一紧,心却一下子放松下来,有一种释然的解脱。
无论真心假意,希望能让陈总无憾。
“今闻贤侄远来,喜故人有后,本欲相见,奈何缘浅,详情一言难尽。贤侄有处安身否?若无且至余霞郡琢玉山庄,寻薛闲云庄主暂且栖身。信后附功法一篇,可背熟之后焚毁。闲云问及,忖量交付,便宜为之。”
“功法……”
汤昭猛然起身,因为起的太猛,差点磕到桌子上。
妈耶……
是他想的那种功法吗?
他紧张的手心都有些出汗,忙放下信纸,在桌子上抹了一下,又死死地攥住。
他一直想学武,从小就想。从他看了第一本杂书时就有梦想。后来遇到陈总,更听了太多光怪陆离的故事,更是全心向往。
只是哪有门路?当初那么软磨硬泡才请父亲带他去武馆,武馆的教师爷看了他的根骨,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得加钱”!
钱是加不起的,再加上他又大病小病不断,能跑能跳的日子有限,武学梦是彻底断了,只好学文,还不是跟正经先生学,跟陈总学,学得不伦不类的,功名是不用想了。
后来家人相继去世,他彻底没人管束。但那时叫他去学,他也不敢了。正经武馆不收,许多旁门左道乃是黑道帮会倒是在大肆扩招的。不是招正经弟子,就是些外围混混,跟着进去领一套衣服,在街头码头打打杀杀,好勇斗狠。据说混出头之后,也能渐渐进入核心,学到真本事,那就真是“杀出一条血路”了。
这条路,就算是如今的世道,也不是好人家的孩子走的。他要是敢去,最后一点微薄家财就要改姓,至于小命能不能留下,就要看帮会是不是做绝。
但他依旧都想学武,做梦都想。
失去了所有依靠,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太辛苦,太危险了。他想保护自己,想拥有力量。至于什么前途、梦想都太远了,他只想握住一点安全感,拯救自己。
他曾以为想要圆梦只能寄托于奇遇了。或者救了一个要死的大侠,等人家报恩受自己为徒,或者掉下悬崖,从山洞里找到武林秘籍,那都是故事里才有的事。
不想悬崖没掉下去,秘籍真撞到手里来了!
还是薛大侠这样镇压一方的大侠通过这样的途径送给他的!
这不是奇遇,还有什么是奇遇?
而且是正统的奇遇!
比起来,什么水里升起奇装异服的仙女这等事太离奇了,一点儿不真实。故事里都不这么写的!况且除了一副眼镜,他又没得什么好处!
满怀激动的深呼吸几次,翻过信来,果然见一篇几千字的文字。
《桐花引凤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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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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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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