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遇见你:余生璀璨>第125章 钢笔
  翌日早晨,与连恩吻别,目送他去上班之后,我便进入了忙碌的首飞工作,准备出门给姜淑婉采购航班所需用品。

  没想到,她却主动给我打来了电话,约我吃饭叙旧。

  犹记得,与姜淑婉初次见面,那时的我才刚晋升头等舱级别的乘务员。

  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身西装笔挺,大气摩登的霸道女总裁范儿。

  只是一开口说话,我当时就惊了一惊,天生的娃娃音,很尖很细。

  虽然和她的外表相当不符,但细声软语,嗲嗲的。再简短的话都会用敬语,听着就让人很是舒服。

  兴许是名字里都有一个婉字,那天为她服务,竟和她特别聊得来,也发现她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有距离感。

  后来飞机落地前,她不小心弄丢了一只耳环,最后是我帮她找到了那只耳环。

  人与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从那之后,她一直都会坐我飞的航班,且每次都会给我写一封表演信,成为了我工作生涯中最大的贵人。

  后来,也是从别人口中听说,她是不折不扣的上流社会名媛。一个对艺术有着高度的鉴赏力的女人,特别爱美,且相当有品味。

  大家都称她淑婉夫人,我也就跟着这么叫她。

  连见个面,她都约我在美术馆这种高雅场所。

  与初见时一样,从头到脚的高级感,一袭红裙,白色西装披肩,中长秀发带弧度卷起,妥妥的美艳御姐。

  上来就拉起我的手,满脸都是故人重逢的喜悦:“婉然呀,真是好久不见了!”

  我亦是明媚灿笑,礼貌地向她问好。

  “你也真是......去了博亚航空,怎么都不跟我说一声呀!还是我前一阵子坐祥瑞的飞机从你同事嘴里打听到的。”

  “她们说......你是被客人投诉停飞了?还好吧?有没有为难你?”

  每一次见到我,她都如对待朋友一般,嘘寒问暖的,像个知心大姐姐。

  我有些难为情地说:“真是不好意思,劳您一直牵挂。”

  “我没事,这不都跳槽了嘛!还是您消息最灵通了,什么都瞒不过您......”

  顿了顿,又甜甜地说:“现在我还是个小菜鸟,才刚刚开始实习呢,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不过,好在我运气好,您又来坐我航班啦!还是我在博亚的处女飞哦!”

  “有女神姐姐您的眷顾,小菜鸟都能飞天啦!”

  事实证明,所有女人都爱听这样的话,有身份地位的女人似乎更加爱听。

  姜淑婉顿时就更开心了,掩嘴笑个不停,连连摇头,表示被我哄得无奈:“你这张嘴啊......真是.....”

  我笑着挽起她的玉臂走,和她一边漫步赏画,一边低声聊着近况。んτΤΡS://Www.sndswx.com/

  “其实,我老公最近刚买了一架私人飞机,正想着找托管呢。”

  闻言,我倏尔一怔。

  脑海里瞬间就冒出了一个想法。

  马上接话:“那您可以托管到博亚来呀!博亚可是数一数二的公务航空,绝对靠谱!而且有我在,您也可以放心。”

  “嗯,我也觉得这样很好,和我老公商量着呢。”姜淑婉拍拍我的手,“到时候还要麻烦你了啊。”

  没想到这一出来,倒还给我家那臭男人招到了一笔生意。

  不禁沾沾自喜,三分可爱七分俏皮地说:“怎么会麻烦呢?能帮您的忙,是我的荣幸嘛!”

  姜淑婉又被我哄乐了,忽然间,她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脖子上,眼睛一亮,脚步停了下来。

  “你戴的这条项链......不像珠宝,像是装饰品,挺好看的,在哪里买的呀?”

  她的脖子上正好空空的,就差一条项链点缀。

  我立马把项链取了下来,帮她戴上,笑道:“这是我自己做的,您喜欢吗?”

  姜淑婉意外了一下,摸了摸项链。

  然后对着反光玻璃照了起来,露出满意的微笑:“怎么不喜欢,太喜欢了。”

  美人,总是赏心悦目的。

  “虽然我不太懂画,但是我估计,扬弗美尔如果还活着的话,又要多一件作品了。”

  抬起双手对她做出捧珍宝的手势,我陶醉地“啊~”了一声:“戴珍珠项链的美女!”

  “哎哟.....你......你真是......”姜淑婉被我夸得脸都红了,把发丝捋到耳后,嗔怪:“你这小妖精,成天诱惑别人的心,难怪我一直那么疼你!”

  我亲昵地一把抱住她,小妹妹似地撒娇:“求您一直这么疼我吧!姐姐!”

  姜淑婉“咯咯咯”笑起来,拿我着实没办法。

  逛完美术馆,她说要给老公买一支钢笔,于是我便陪着她来到了万宝龙。

  “这次啊,我是和我老公一起去北京,顺便在那里过结婚纪念日。”

  昨晚看航班信息,的确还有一个名字——王枭。

  原来就是她的老公。

  曾有传言,是个背景神秘的大佬。

  “既然是结婚纪念日,那机舱要布置得更漂亮一点呢!您信不信我的眼光?都交给我吧!”

  我兴致勃勃,姜淑婉眉开眼笑。

  “我何止是信呀!”

  帮她一同挑选的时候,一支蓝银相间的钢笔一下吸引住了我的视线。

  被单独放在一个柜台中,非常精致,我一眼就认出了上面的图案——小王子!

  指了指那支钢笔,对柜姐说:“麻烦给我看一下。”

  “小姐,您眼光真好,这支钢笔是我们今年的全球限量款。”

  柜姐小心翼翼把钢笔取出递给了我,姜淑婉也随着我瞧起来。

  “这个颜色真的很美呢,只是这图案就不太适合我老公了。”

  这支钢笔拿在手上的手感极好。

  远看非常端庄,近看却会发现上面藏着很多小细节,立刻就感觉置身在小王子的世界当中。

  最显著的雕刻在笔盖上的小狐狸头,没有填色,十分微妙,在指尖几乎无法察觉。

  笔夹上镶嵌了一颗不规则的黄色小星星,就像Saint-Exupery(小王子的作者)画上去的一样,与笔身的宝蓝色形成漂亮的对比。

  打开笔盖是银色的笔尖,上面刻着小王子的图画,甚是可爱。

  最隐晦的是笔盖,顶端用法语引用了书中的名句——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这句话一下就戳中了我的心。

  自家的强迫症男人永远只用一支笔。

  若是我送了他这样一支充满寓意的笔,他会不会为我改变?以后就只用我送的这支笔呢?

  想想都甜得冒泡儿。

  尽管那价格好几个零,贵到离谱,我一咬牙,掏出信用卡:“我要了!”

  姜淑婉惊讶地打量了我一番,“你有男朋友了呀?”

  我害羞地点了点头。

  “哪个男孩子福气那么好呀!”姜淑婉喜出望外,凑过来,递给我一个暧昧的眼神:“肯定被你迷得晕头转向了吧?”

  我娇憨地摸了摸脑袋。

  嗯......互相迷得晕头转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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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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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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