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天的入职培训后,秦蓁蓁就上岗接待客户了。套用校长的话说,秦蓁蓁是最新的老员工,直接上岗也是可以的。
接下来整个销售团队忙到飞起,秦蓁蓁也不例外。每天早出晚归,不是在接待客户,就是在接客户的电话。毕竟实战是最好的老师。
经过两个多月密集轰炸式的锤炼,秦蓁蓁以瘦了六斤,三月业绩第二,四月第一的成绩转为正式员工。
第一个月拿到工资的时候,秦蓁蓁给爸妈打电话,告诉他们以后不用给自己生活费了。
得知工资竟然上万了,秦爸爸比秦蓁蓁还兴奋,说要请客告诉所有亲朋好友自己女儿多能干。
还好秦妈妈比较冷静,做销售和家里的生意一样,都得分淡旺季。工资肯定是不稳定的。
不过关于生活费,秦爸和秦妈倒是意见一致,等毕业一年后再停。
虽然知道秦蓁蓁有自己的小金库,这些年的红包、设计的分红、奖学金还有兼职挣的钱。
尤其今年过年,亲戚朋友都知道秦蓁蓁要毕业,是最后一年拿红包。大家都给的多,特别是董曼给了一万块(房子的事情董曼不让告诉大家,毕竟秦妈妈兄妹好几个,侄子侄女更多。说出来反而让大家心生不满。)
但是秦爸秦妈都想着秦蓁蓁一个女孩子离家在外,手里有钱总是更方便的。而且现在外面租房生活样样都要钱,吃饭也不像在学校便宜。
何况,家里现在有条件,儿子也有自己的小事业不用操心,今年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出来后,生意又上了一个台阶。就一个女儿怎么对她好都不为过。
父母坚持要给,秦蓁蓁也没有拒绝,正好可以用来抵扣房租。
从大一开始,秦蓁蓁有每天记账的习惯。每周每月复盘,知道自己的钱都花在哪些地方,有哪些是不必要的支出。现在也依然坚持着。
因为每个月收入不固定,所以秦蓁蓁暂定的工资分配原则是:生活费留足,然后存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买理财产品,百分之二十应急备用。
渡过了忙碌的时期,秦蓁蓁着手修改自己的最后一稿毕业论文。
这天秦蓁蓁休息,约好要请大家吃饭,还要去图书馆查资料。所以秦蓁蓁早早的就出门了。
走在熟悉的校园,秦蓁蓁感觉每个细胞都是轻松愉悦的。
离开三个月,秦蓁蓁最想念的就是食堂和图书馆。
想起朱振宇曾说这里是吃饭大学,秦蓁蓁不禁笑了,确实是名副其实。
两个人现在按直线距离来说,比以前在学校还近很多。一个在中关村,一个在万柳。但只在开学的时候,朱振宇到车站接过秦蓁蓁,直到现在还没见过面。
因为朱振宇自从回来后就一直在忙着创业的事情。秦蓁蓁也没有时间。
这次还是和平头师兄刘嘉、眼镜师兄王文强一起创业,大头师兄已经去了南方。
三个人忙着找场地,注册公司的事情,过年都没回家。
不过刘嘉是本地人,家在城南。之前配置电脑的生意他还一直在做,而且还做大了。
通过招标给公司提供电脑和售后维护,现在合作的单位已经有二十几家。钱挣的不少,唯一遗憾的是觉得技术含量不高。
所以当朱振宇提出开发手机应用软件的时候,刘嘉很感兴趣,加上王文强本来技术很牛,但是不善交际。三人一拍即合。
手机现在是诺基亚的天下,但朱振宇去年在苹果的全球开发者大会上,听过乔咘斯对智能手机的理念。
那之后还先后买了苹果3g、黑莓b900、htc的手机来对比使用,然后感觉触摸屏会是大势所趋。所以手机软件大有可为。(不得不说朱振宇很敏锐。)
秦蓁蓁先去图书馆查了资料,然后打算在图书馆把论文定稿发给老师。找座位的时候,意外的看见了王丽霞和刘凡瑾。
刘凡瑾正趴在桌上盯着王丽霞,见她没反应又写了张纸条放在她面前,然后用手肘碰了碰王丽霞。
王丽霞终于从书上抬起头,却一眼看到了不远处的秦蓁蓁。然后刷的一下脸红到了耳朵根,刘凡瑾愣了一秒然后大方的朝秦蓁蓁挥挥手。
秦蓁蓁在两人对面坐下笑着低声道:“你们俩这样,还有人敢坐对面吗?”
刘凡瑾笑嘻嘻的说:“你不就坐了吗?”
“我啊,我是远视眼,离的近什么都看不到的。刚才要不是你挥手,我都不知道你们在这儿呢。”秦蓁蓁一本正经的晃了晃手:“你们现在还在吗?”
刘凡瑾笑出了声。王丽霞颠怪道:“蓁蓁。”
见周围有人望过来,秦蓁蓁指了指外面,示意去外面说。三个人前后来到走廊上。
见王丽霞还红着脸,秦蓁蓁道:
“你别不好意思了,丑女婿始终要见人的。何况刘凡瑾还不丑。”
结果说完王丽霞脸更红了。
“我就当你在夸我了。”刘凡瑾笑着说。
“必须的。”
“你们不是约的晚上?”
“是啊,带家属的,一起来吧。”
刘凡瑾马上回头看着王丽霞一副求带的样子。
王丽霞瞪了他一眼说:“蓁蓁,我跟他还没在一起呢。不能算家属。”
“怎么不算,我复试已经过了。”
“说好是上研究生再考虑。”
秦蓁蓁看了看两人道:“那至少是准家属。”
“对。”
“那就一起来。反正大家都认识没关系的。”
“好。”准家属三个字完全戳中了刘凡瑾,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完全把另一个约忘在了脑后。
中午三人一起吃的食堂。然后刘凡瑾以准家属第一次亮相要注意形象为由,洗剪吹去了。
秦蓁蓁则和王丽霞一起到操场边走走。
王丽霞鼓起勇气说:“蓁蓁,你会不会笑我?我,我其实喜欢他很久了。早在他还追在你身后的时候。那时候他为了你对同宿舍的我们也爱屋及乌。
后来你让他放弃了。遇到我他还是会打招呼,打水遇到了会帮我提一段,在图书馆也会帮忙占座,有时太晚还送我到宿舍楼下,偶尔在食堂遇到他会主动来坐一起。
那时候戴着眼镜他也夸我好看,除了有点黑。再后来摘了眼镜,换了发型,跟你们学护肤一点点变白。每次就算再细小的变化他也能发现。
你知道的,我一直没什么自信,可他总是每次都能找些有的没的来夸我。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就像温水煮青蛙。
后来他跟我表白,我很开心但是又有点害怕。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他喜欢过你,可是我觉得自己跟你没有一点相像的。无论是学习,想法还是外貌。
我也问过他,他说他也不知道,只是跟我在一起觉得很舒服,可以完全做他自己。可是这样我觉得更没底了,所以跟他说等上研究生再考虑。也就没跟你们说,也不知道怎么跟你们说。”
王丽霞说完心情又低落下来。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你开心吗?”秦蓁蓁问。
王丽霞点点头“开心,其实跟他在一起我也觉得很舒服,不用拘束。反正最丑的时候他都知道。”
“那就行了。”
“啊?”
“其实感情方面我也不在行。就是觉得你们俩在一起能做自己,并且都觉得开心,舒服。那就在一起。hτTΡδ://WωW.sndswx.com/
不用考虑过去,他那会儿追我,也就是从众心理,想在羽毛球社出风头而已。他到现在可能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但我敢肯定,他知道你的所有喜怒哀乐。有首歌你应该听过。”
“什么歌?”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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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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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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