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野马,在野外生存练就了一身的肌肉,驮两人完全不是问题。
薛知安听着这邀请,则瞬间想象到他拥着淑儿骑马的画面,立马心动了:“好。”
马儿停下来,伏在地上,薛知安坐上去之后,从后环抱着淑儿,拉着缰绳,等着马儿起身走稳之后,他才微微松开。
她的脑袋蹭着自己的下巴,酥酥麻麻的,他忍不住想:“淑儿,以后咱们就这样进城回家可好?”
叶淑儿摇了摇头。
薛知安的心瞬间凉到了谷底:“为什么?”
叶淑儿一本正经的回答:“得先弄个马鞍,这样子坐久了屁股受不了,我想要软和一点。”
“好,我来弄。”薛知安虚惊一场。
路人看到的画面则是,夕阳西下,余晖打在一马二人身上,黑色骏马高大威猛,马背上的一对情人身影相依,恩爱有加,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形成一幅美好画卷。
这一画面很快人传人,传进了城里,越说越唯美,等到秦时耳朵里的时候,就知道形容的佳人成对是他们两个。
心中岂是苦涩能够形容的?他一开始就的这份爱只能永藏心底,可越来越难以自抑了。
叶淑儿和薛知安到镇上的时候,还被人津津乐道,要知道这镇上和十里八乡的,都很少会有人买马。
马能干的,牛都能干,就是速度慢一些,但价钱就比马便宜,且没几人出门的时候,非骑着一个马。
这马儿对于镇上的人来说,算不上稀奇,但也有那么几个,喜欢念叨的。
刘招娣家。
刘招娣拿着时兴的手帕擦着眼泪,哭得肩膀一颤一颤的。
刘父实在看不过去:“别哭了!”
“还不是怪你们。”被凶了一下,刘招娣哭得更凶,抽泣得更厉害了:“当初你们说薛知安变成傻子了,跟着他没前途,以后要照顾他,现在呢?他们买药铺,修房子,现在又买了马!明明这些都应该是我的!”
刘母拍拍女儿的肩,忍不住叹气,也是后悔得不行:“谁知道这病还能好?之前就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现在好了,还要考状元,听人说,现在准备去城里上私塾,要是当初女儿嫁了,咱们也就享福了啊。”
刘父听着这话,气得吹胡子瞪眼:“全赖我有什么用?没出息,你不会去抢?古往今来,休妻重娶的也不在少数。”
当初薛知安是他一眼看中给女儿说定的,谁知道竟然出了意外,他不愿意耽误女儿的终生,才决定要退亲,现在倒好,都怪到自己身上来了。
刘招娣听着这话,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希冀的盯着刘父:“爹,我真的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你们两个人难道没有感情?再说了,软的不行来硬的,男人就吃这套。”刘父亲自上阵,就不行,薛知安这小子真的会放着自己这有京城关系的人家不选,选一个没二两肉的小丫头。
刘招娣重拾自信,擦了眼泪后起身:“薛知安,你只能是我的!”
一家人暗自下了决心。
而此时的薛知安,正在求教张氏,如何给媳妇儿缝一个软和的坐垫,给她垫着骑马。
张氏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能用针,便从穿线先开始教他,再一一教别的步骤。
叶淑儿则在房间里,看秦时给她的书,她大致扫过,这些书都不是那些白话书,相反要灵动一点,带着图案和解析的,加上学字她一直没有懈怠,她看起来才没有太吃力。
但是炼制药丸,她还需要几样东西不说,屋子还没建起来,也不大方便,她便只是研读,把不太明白的地方标注,等待后续再琢磨。
入了夜,她先睡下了,早上起来的时候,阳光刺眼,看着天气回暖,她起身穿衣下楼。
高明的施工队已经开始在挖地基,埋房梁了,按照他给的时间,约莫半个月就能做好。
三十多人,分工分明。
叶淑儿招呼着人吃了早饭再干活,她也吃了早饭后,和薛知安一起去镇上,只是看着薛知安眼底下的乌青,她没问。
等着她出了门,看着马背上的马鞍时,才明白过来:“你就是为了这个熬夜?”
薛知安点点头,示意淑儿快过来:“试一试。”
叶淑儿走过去,被他抱着上马,屁股一坐下去,就陷下去了,十分软和:“真好,谢谢你知安。”
“我是你夫君,谢什么,走了,咱们得赶时间了。”薛知安翻身上马,动作已经十分娴熟的感觉,他一拉缰绳一夹马腹。
马儿小跑起来。
身体一颠一颠的,叶淑儿顺着薛知安说的,不要僵着身体,顺着马儿的动作去动,慢慢的就能适应了。
“知安,你真的没学过?”她真怀疑了。
薛知安摇摇头:“学了,昨晚上看了御马术。”
临时抱佛脚,抱到了大腿?
叶淑儿扯了扯嘴角,天赋这种东西生来有的它就有,没有的就挣扎不起来了。
到了城里的时候,薛知安看着斜对面的仁怀药铺,看到忙碌的掌柜和药童,就是没见秦时,他应该还在邑城,那就好。蜀南文学
他安心进了书院。
叶淑儿则去到仁怀药铺,没见秦时回来,就自己随意逛逛,没想到冤家路窄。
陈都起迟了,风风火火的赶着去书院的时候,一眼就瞥见了叶淑儿,昨儿他可是打听了一下这两位,便跑着他还边说风凉话:“哟,这不是傻子的小媳妇儿吗?送小傻子来上学了。”
他绕着叶淑儿转圈,嘴巴不停的讥讽:“我说你也别跟着傻子了,跟我家二柱吧?好歹我家二柱是家生子,别的不说,吃穿不愁的。”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叶淑儿怒骂,已经在忍着怒火了,毕竟是学院的人,她不想给夫子留下坏的印象,影响到知安。
可惜陈都压根不知道收敛两个字怎么写,嗤笑道:“不就是被卖到傻子家的吗?你神气什么?信不信小爷我动动指头,就能把你买回来,扔进花楼里,不过别说,你这脸蛋身段,弄不好能混个花魁,也算是祖上有光了。”
旁人听着这些话,被逗得笑出声,也有人面色不忍,碍于陈都身份不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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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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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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