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娶了锦鲤媳妇后他全家都旺了>第八十四章:树大招风
  张氏点点头,往那堂屋里看了一眼。

  老夫子穿着粗布长衫,左手拿着书籍,右手背于身后,年过花甲,腰身挺直,每走一步,脚下生风。

  若往回倒个几十年,也是翩翩公子,如今虽然年迈,依见风骨。

  “娘?”

  薛明珠唤连了好几声了。

  叶淑儿顺着张氏的目光看过去,薛知安正襟危坐,拿着书籍十分认真的在听夫子讲课,阳光洒在侧脸上,整个人都在发光,若不是生病痴傻,他定是个十分完美的男人了。

  薛明珠看着二人都失神,索性不管了,自顾自的忙绣活去。

  过了午时,饭菜做好,刚端上桌时,宋氏和薛老大忽然急匆匆的出门。

  张氏摇了摇头,白安心了一早上。

  “吃饭吃饭。”

  下午些时候,宋氏和薛老大回来了,脸色不大好,刚到家还没喝口水,宋氏就看向了叶淑儿,膝下一软要跪下去。

  叶淑儿惊楞原地。

  薛老大赶紧把人提起:“有事说事,你这般姿态作甚?”

  这一跪下,所求之事叶淑儿也就不好拒绝了,看来这件事也不是小事。

  宋氏张了口,没发出声。

  薛老大见状看不下去,一口气说道:“宋小壮借银子是要娶媳妇的,但人家知道借钱的事不干了,非要宋家把银子还回去,让宋小壮自己挣十两彩礼钱去下聘。

  我与宋氏的意思是,这银子我们来还,往后不再借给宋家的,算是全了宋氏的孝心,淑儿,我跟你大嫂想求你药的方子。”

  话说到了这,叶淑儿把选择给了张氏。

  一家人的目光都看着自己呢,张氏深呼吸叹了口气,点了头:“这也就是最后一次了。”

  “谢谢娘。”宋氏连忙谢过后,又转头看向了叶淑儿:“淑儿,小壮的伤,你看……”

  “方子是小事,买这些药也要一笔银子,你们谁出这个钱?”叶淑儿可没想掏自己的腰包给他们治伤。

  宋氏连忙点头:“我来出,等下。”她马上回屋子。

  张氏瞧她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看了眼薛老大:“你啊。”

  所有话尽在不言中了。

  李玉梅在旁看着,忽然觉得大嫂也可怜,在家被养成了软柿子的性格,嫁人后一直惦念着娘家,之前不知道多少次背地里偷着给钱给吃的,现在摆到了明面上,要的更多了。

  宋氏回房间,拿来她私藏的一两银子,这是她留给大丫的,现在实在没办法了,她忍着痛递过去。

  叶淑儿没客气,直接收下,转头看了眼大丫,若是……算了,等事到了跟前再说。

  定了明日去镇上,一家人就是开始吃饭了。

  夫子太多年没有跟人一块吃饭了,他盯着他人吃饭动作,时快时慢,等有人放碗时,他也跟着放下了碗筷,实不好意思再待下去,又惦念这种氛围。

  吃过晚饭又开始学习了。

  叶淑儿回屋子,把画好的草稿都叠起来放好,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金银花,约莫两三斤的样子,也放好之后,她便去跛子家借了杀猪的快刀,再调制了麻沸散,混合在草里,拿去喂公鹿。

  割鹿角必然是疼的,但现在公鹿鹿角已经过于大了,再任其生长,头恐怕都难以抬起来。

  公鹿吃了草没一刻钟,就倒在了地上。

  小鹿来旁边趴着,用头蹭蹭公鹿,十分担心。

  “没事的,你们去那边吃草等着。”割鹿角看着可能比较残忍,叶淑儿不忍让他们俩看到,瞧着小鹿和小牛都乖乖去对面了,她才开始动作。

  半个时辰左右,鹿角被割下来六块,叶淑儿立马给鹿角止血,消毒,包扎,还涂抹了一些止痛药。

  公鹿悠悠转醒,对于自己的头有片刻的不适应,但随着时间流逝,它欢快的蹦跶了几下,头轻了许多,感觉走路都快了不少。

  叶淑儿松口气,把鹿茸收拾过后打包好,和金银花一并放着。

  月亮爬上坡头,天黑了,一天的学习也结束,叶淑儿和薛知安送着老夫子回去,一路上二人交谈书中内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院门口。

  老夫子停顿下来:“明日我去你家中教你吧,节省吃饭的时间,也能多学些。”

  薛知安看向了媳妇儿,缓缓开口:“我明日要陪媳妇儿去镇上,后日吧?”

  老夫子的笑颜僵住,缓缓侧头看叶淑儿,眼底闪过一丝幽怨,旋即点头:“好。”

  他目送着人离开,回到空落落的院子,竟连心都空了。

  回到家中,薛知安早早沐浴后躺到床上,等着床里暖和了,他就往里挪一挪:“媳妇儿,睡觉了,明日早起。”

  “好。”叶淑儿缩进了被子里,一心惦记着鹿茸和金银花如何跟人解释的事,没多久睡熟过去。

  次日一大早,二人就出发去镇上。

  每天早上叶淑儿都会放小牛,带到没人的地方就放进了空间里,一连几日,小牛精神头非常好。

  她就盼着小牛快些长大,就不用走路了。

  走上一个时辰,脚都发软,她拉着薛知安停下来,在镇口的馄饨摊歇息,顺便要了两碗馄饨。

  热乎乎的馄饨下肚,两人才缓过来了些,正吃着身后传来男人的惊呼。

  “是你们?”

  没等叶淑儿他们回头,秦时已经走到桌边坐下,招手让摊贩也上了一碗馄饨。

  叶淑儿往回看了看:“怎么就只有秦公子一人?”

  薛知安都没吃馄饨了,盯着秦时哪哪都不顺眼:“我们还有事,要去药铺,媳妇儿,咱们吃完走。”

  “好。”她还要去绣坊呢,事还多,叶淑儿加快吃的速度。

  “你们要卖药材?可以卖给我啊,我们收的价绝对比药铺的要高一些,是什么药吗?”秦时侧头往二人带的包袱里瞅,看不到。

  叶淑儿听到价格高,便来了兴趣问:“金银花,与……”她压低了声音,保证没人能听见:“鹿茸。”

  秦时惊住,眼神瞬间四处扫视,确定无人瞧着这边后,也压低了声音:“这个时节没有金银花,这个地方几十年也不曾有鹿,我觉得你还是别卖给镇上的药铺,树大招风,到时候给你们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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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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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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