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物色好女朋友的下场,还是因为活得不清不楚她才不会出现。也对,每天呆在家里,女朋友会从天而降?也许有这个可能?她会因什么而爱上我?爱我有才。还是爱我有人品,有调侃情趣,还是觉得我很可爱。
时光飞逝,初吻给了自己的右手臂,那时知道男左女右,右代表女所以吻了一次。后来才知道自己的吻给了米饭给了熟猪肉,鱼肉,如今还剩什么呀。因为想爱所以换来残缺的自我,如果我不渴望爱,或许自己也不会生病。但没有如果,假设是不成立的。
回想高二时,自己拿着同桌邓清文的读书机看斗破,那时边充电边看,而他与女朋友在下面接吻。撒了一堆狗粮,但自己只是看了一眼,也不敢多看,那时自己还很笨很傻觉得书中的古薰儿才是自己的心中人,自己也像萧炎一样努力的炼气,炼啥气,练生气。邓清文说:"按照修练的等级,你到了那一级。”我说:"斗师了"
斗师。嗯,与老师对着干的级别。
九年风景,自己也接触到了灵性世界的符术,应属斗灵级别了吧。运用土豆设计的等级,发现挺适用的,愿他写出的书更好,他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网文的大神作家。那时自己还和清文说:"把小说改编成游戏不错。”清文:"不错,你也去改编游戏也能赚钱。”
我笑了说:“我可不会"。而那时小说改编游戏很流行。现在改编成电视一样很潮。
如果自己以后也有一两本书能改编成其他的东西就很满意了。但可不可能呢。还得靠能力和运势。
自己的小说只算是任务工作,还算不上事业。如果有天我能长期发展小说行业,自己还怎么努力就怎么努力。但没下定决心,家人是不怎么支持我写作的,觉得钱赚得少,总要拿打工的作对比。打工钱好赚?是啊,一月四五千,就付出点时间干别人的事。小说,一个月二三十块,干自己爱干的事。谁更划算。有人会说当然是干四五千一月划算了。但自己是不再想干的。心太累,写写书,一放松心境,二全当休息日。别人没钱都在为他们的祖国文化作贡献,我为何偏要执着于钱呢。
我也知道情感文赚钱,赚的是忠实读者的钱,像赚书的知己的钱差不多。有人支持是件美好的事,所以之前才决定把这本书赚到的稿费捐出。有人问,就这点钱捐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的解,钱少就钱少,还是捐了好,不让爸妈知道就行。他们会说闲话的,他们是不懂我捐钱是为得上天赐的福德的道理的。
努力想一些有点用处的文段,对我来说福德比金钱更重要,自己损耗的福德太多,需要以一种新方式补充福德。只要福德田广,自然少灾少难。都说有福之人不用愁。以前忧愁挺多的,初中初三开始就有一丝丝忧愁了,一切的美好都将变成人们营造的海市蜃楼,美好的东西即将支离破碎。那时就在感慨,如果时间能停留在初中那该多好。如今把她们装进了梦中。也是一种画面片断的停留。
自己活得很迷糊,写了这么多,发现还没吃药。如今精神还算稳定,昨天心情不好,买了两元的辣条吃。以前医生说不能吃辣有刺激性,自己也不理,还是照样吃,昨天想拿香辣鸡翅吃的,但放下不敢吃,怕吃了又疯了。毕竟在家,还总是不自觉就脱掉衣服并不好看,如果还跑上大街上,那就太丢脸了。总之不想在熟人面前知道自己脱光衣服的样子。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很丢人的呀。精神失常的日子不怎么好过,但无可奈何。
总之还是要放宽心的,自己心中有她就有爱,有了爱我可以爱上整个世界,那种美好因她而起,她出现的日子已结束。另一个她即将出现。
网络说有七星痣的人可能就是紫圣,但我不认为是这样的。因为世上六七十亿人,难道只有我脸带七星痣。不会这么独特吧。最起码有十多个人有脸带七星痣的吧。我虽不是紫圣,但从小自己就想当个小圣人,但才发现圣人太难当了,不能犯错,有错得改,改不了要下跪忏悔。
自己是不可能成为紫圣的,那标杆太长太大了,自己抱不动这粗大腿。
网络上的紫圣太有名了,自己也蹭蹭热度,聊一聊紫圣吧。
紫圣是个傻白甜的衰哥。像我一样傻白甜的衰哥,但我终不是紫圣,想当也不可能,所以紫圣另有其人,他唯一的特征,想复古是他最大的特征。为何他想复古呢,因为现实有太多的无奈,他不能拉帮结派,不能创建他自己的教业,他是教条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结合体,他生性浪漫而又多疑。情感丰富而又无人倾诉,他想做一番事业却从不起步,他学会伪装,他遇到所爱之人就会变成干柴变烈火的燃烧。
他活在堕落中,想让人拯救他,但他时常沉溺自己的身心,不想面对现实,一直在躲避命运的束缚,他很容易爱上女人,也容易忘却,唯独面对他心中的女人念念不忘。
他习惯戴一个厚厚的面具,让人看不出他的真心,一但被看出他就会动容落泪。他将从事业的最底层爬上最高层,变成金字塔的最顶端,他没有野心,反而是世上最大的野心,他却一无所知,他只为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忙碌。一但一种从喜欢变成不喜欢,他就会把其他的喜欢也扔掉,活成另一个自己。他性格多变,反复无常,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不知道想什么。他似乎很渴望有钱,又很讨厌钱。
他的一举一动从没人关注到与世轰动。但他只是笑了一笑,有苦涩的笑,也有甜蜜的笑。两三种矛盾的笑就在一念之间。
他的目的,就是没有目的,一切看起来如此散乱都被他有效的结合。他永远自知有一个心爱的人在未来等着他,所以面对想爱的又不能爱只能默默的喜欢一个人,对这人爱了。就是对未来的她不贞心。于是他藏匿自己的感情谁也不说。偶尔说说爱别人的话,让别人感觉他很轻浮轻飘,让别人讨厌他,这是他的处世之道,随便的说爱,这是完美的拒绝。
不说紫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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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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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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