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森与林的爱情>第二百一十六章看透的世界
  天冷了,躺在床上书写也挺惬意的。

  人为什么总想让自己过得舒服?这个世界都在追求什么享受?

  有的人说不就是精神享受吗?我说:“只有身体享受了,精神才能安逸的享受。”你能看透了吗?

  我们看不透的也有很多,像老人摔倒了没人敢扶,这不知几年前看到的话了,是我我也不想扶的,无论你碰没碰瓷,摔倒了你肯定不满命运的安排,肯定会说骂几句。如果我扶你起来了,你骂我恨我怎办?我是个沒主见的人,你若连爬起的力气都没有的话,离死也不远了,我更不能沾了晦气。

  人就是这么个思想境地,反正我是不会扶的,他若喜欢地板的凉爽那一定是大热天,舍不得起来。如果是冬天,他一定想用体温捂热大地,在问世上怎么这么冰冷,世态怎么这么炎凉。

  我会说是你的心冰冷,才会觉得世态炎凉。

  你也许会反驳:"我是一个老人我摔倒了你不该扶吗?"

  我会说:"真抱歉没见你摔倒,却见你躺在地上不想动,挡了别人的去路,还好路够大,你应该去小路摔倒的,小路的地面柔软些。"

  每个人都想有大钱赚到,再苦再累都要完成自己的工作。能者赚大钱,智者有钱就好。要用智能赚钱,写书赚比较难,不是大神真的不好赚,但大神也不是随便写写就有的吧。他们的构思定有出众之处。一位普通的写作者的书与大神的书你会先看谁的?我想百分之九十会看大神的,因为大神有名气。只有少部分看普通的,因为觉得普通的和人比较接近现实。

  事实是怎样我却没调查过。普通作家没有大神的思考方式永远只是普通作家。我不是大神写不出真神之文,大神的文看起来很新鲜,构思得前所未有,而普通作家还只是模仿借鉴着写作,又如何比得过大神的别出心裁呢。

  普通的用词千篇一词能概括:枯躁。大神的每篇都很有趣。明知大神写的是假的小说还热衷于沉腻不断。因为说得像真的一样。而别人真的却感觉比假的还假。这是笔墨描写的不足。

  人比人气死人,连文笔都比不上还想比收入,这不是痴心妄想吗?

  你看透了这个小说世界的规则规律了吗。

  大神会说写书不易却写了几千万字。那些说写书容易的一百万字都不到就开始想放弃了,因为他没有多少收入。别人随便一百万字收入几万几十万都有。但他才几块几十块,他觉得这是天不如人愿。他却不想:别人写了十来年积累了多少人品,品质,品格。每一字都流露他们心中的血汗。而他却是抱怨上天的不公。

  别人为了书而书,你却为了钱而书,以次充好,谁还愿看这样的文呢?你看看别人口口喊别人的书是垃圾,但别人的点击却还是一直给了别人,为何不给你呢。因为你写得不让他们爽,他们不爽就骂写的是垃圾。你写得让他们爽了,他们却因别人的书写得更爽了,自然你的比不上别人的。

  自己从小就学写好一点的文章,自从那时抄过一篇文章之后,老师在课上说我们:有几个人呐就是懒,大部分内容基本一样,我就不点名了,你们心里清楚。我也是抄别人一点通的作文的:看到别人写赶麻雀自己也抄赶麻雀。麻雀偷吃了谷子能不赶吗?后来才知自己也光明大胆的偷文来写了,与麻雀是一个德行。而自己的好朋友,说我看了他的平时作文自已也写了:村上的后山从天向下看像牛头。也被他说了几句。后来自己也不愿抄文也也不愿借鉴别人的文了。自己就写什么就想什么又再写什么。才发现写得时好时坏。从不用课本的故事写文,就这样写得老师挺满意了挺支持了,自己才发现原来写文有人支持也是一种乐趣。

  怪不得写小说的人那么多,如果人人都写自己的故事放到网上也许这离大同世界不远了,大同世界众在分享,重在分享,那该是怎样的场景。把世人分个几种区域,同类型的在一堆,花样型的在一堆,吹牛的在一堆,美景美食的又一堆,总之堆起来的都是人山人海。

  春来不问花开,夏来不问水凉,秋来不说事端,冬了莫理雪月。该收的收,该藏的藏。

  人活着需要休养,疲惫的人最不知休息,他会觉得休息了就是放弃学习与工作了。所以总有人顶着疲惫的心学习与工作,自己曾经就有过那样,疲惫的身心去听课,有时闭眼听课,没听到一丝的东西。当考试的时候才发现写不出来了,从此心生怀疑是自己不再是读书的料了。

  很高兴的是自己离梦想又近了一步,因为自己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自己昨天又一天不成为鲁神了,希望能改变得了自己,用自己好的一面扭转不好的局面。人生如棋,我们是棋子,想去哪都靠主人带我们去哪,而主人叫思想。思想去哪棋子就到哪!

  人总喜欢玩乐,一想到玩活也不干了。就匆匆的跑出门外,像我只在家自己玩自己的小说,没人打扰。多么美好,家人不管支不支持都买了电脑给我用了,但自己还停留在手机的阶级。不肯用电脑打字。冬天脚会冷的,只想挨过冬天再用电脑吧。脑子转得很慢,写一个字转一下。不像大神们打字很猛。自己打字似乎只用两只中指打。笨得要死,以前老师教打字的时候还学不会打,一个字都打不正确。如今自然不怎会,打字和手写基本一样快。所以还用小巧的手机好用。如果大脑转得快点还是挺有感觉的。有时间,人又不困才用电脑打个半章。但发现,我越来越懒了。九点十四分才起床,在床上闭眼也多闭一小时。像别人六点多就起床码字了,为了生活,自己的家虽没钱,但种田的我们也不怕饿死,种田成了家的温饱来源,小说成了自己精神充实来源,所以自己现在心里过得挺好,思想也过得挺好,只是鲁神拖垮了自己的部分心神,且安心,不死就不错了呢,还想追求啥呢。

  以前在阅听写的六万字道之力穷时,有个书友说我写的对话有很多不放双引号的。我说我比较懒。他说懒还写什么书。后来自己也写不下了。又写武定乾穹时还是因为懒,也写不下了。现在这本签约要写六十万字还要写好久呢。唉,叹口气先吧,努力写,盗梦不知要写多少字才写得好一本。一百二十万字不知够了没有,按照现在的升级速度似乎快了点,别人几十章才升完一阶,自己也该学学,但自己只会打个章节名做草稿,也是主线了。写了才发现,还留了坑了,以后不知补得回坑吗。自己不没写过补坑的小说呢。就算不精彩也是自己的心制而成。hΤTpS://WWω.sndswx.com/

  万般不努力不如一梦,做梦就要让自己做得快乐,爱她就让她寻找幸福去吧,不要束缚她约束她,让她走完属于她的青春,她是不会明白一个穷人连爱的勇气都没有的人将为她献上一份思念的大礼,在这书在盗梦,你永远是我心中最美的组合。董林,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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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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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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