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136章:谜团全部解开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叶春妮写了叶悦红名字的卷子脱颖而出,考上县城最好的高凉中学。

  而叶悦红写她名字的卷子?

  呵呵。

  叶春妮冷笑,恐怕交的是白卷。

  到现在这一刻,关于原身之前的谜团全部解开了。

  为什么以前的叶春妮会顶着两坨滑稽的高原红?

  因为叶悦红给她找的胭脂盒,还在她耳边灌迷汤,说她最漂亮,涂脂抹粉会更漂亮。

  为什么叶春妮成绩好考不上高中?

  因为卷子写的是叶悦红的名字,而对方把她当作猴子一样耍了!

  叶春妮还想起来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她又气又急地跑去找叶悦红,质问她考试情况。

  叶悦红还一脸可怜地狡辩道:“卷子的题目太难了,我也没想到自己考不上的。”

  “你害死我了!”

  叶春妮眼眶全红,“说好一起去念高中的,现在我怎么办?”

  叶悦红还假惺惺地安慰她:“春妮,反正你是村里最好看的女孩子,你不去念高中,你可以早点嫁人啊。我看隔壁邻居的林兵就不错,我妈说他对你也有好感,要不你和他结婚吧。”

  “悦红,你是疯了吗?”

  叶春妮再蠢,此刻也听出了叶悦红话里的不怀好意,不敢置信地望着这个如同亲姐妹一样的堂妹,“林兵是村里的二流子!是地痞流氓!你怎么能叫我和他结婚?你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的?!”

  “不是啊,春妮,你天天涂胭脂,我看你们很适合。”

  叶春妮气得几乎吐血,气得说话都哆嗦了,“我、我要去告诉大家,我卷子写的是你名字,考上高凉中学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你去说啊。”

  对于叶春妮的话,叶悦红半点儿也不害怕,甚至还嘲笑道:“这两三年来,你就像个傻婆子一样,涂抹胭脂惹人嫌。反而我向来安安静静的又勤快。你出去和别人说,卷子写的是我名字,他们会相信吗?他们只会认为你眼红,才会胡言乱语的,他们会觉得你是个疯子,会连带你家里人一并嘲笑。叶春妮,你要是说出去半个字,就是你亲手害自己的家里人。”

  没错,叶悦红以前和她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是后来两人上了初中后,有一天叶悦红忽然向她示好,还送胭脂给她……原来在一开始,叶悦红已经是有预谋。

  叶春妮嚎啕大哭起来,精神已是崩溃。

  “叶春妮,这是你的命。”

  叶悦红临走前,在她耳边,声音如同薄利的刀刃刮过来,“你是只能在农村里待一辈子的命,是做一世的农村妹,你是比不上我的。”

  --

  原身为什么会把这段记忆深藏起来?甚至在她穿越过来后,也想不起来。

  原来是因为当时受到的打击太大,原身刻意把这段伤害藏起来,不敢想也不敢碰。

  而且原身当时没有选择声张,一来是叶悦红的话唬住了她,二来她不想让爸妈也遭人耻笑。

  反正就是各种理由,原身把这口冤怨咬牙含血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一直忍到现在。

  叶春妮下床,穿上鞋子走出门外,夜晚的凉风吹散她满腹的沉闷。

  怪不得她刚穿过来时,听到叶悦红的名字,心里会有种怪异的不舒服感。

  原来的叶春妮也太包子了!

  出事后只会哭,还是躲到大姐家里哭,要不是在新华书店,大姐无意中提起那件事,唤醒她藏起来的记忆,恐怕她还被蒙在鼓里。

  考上了高凉中学的人是叶春妮,根本不是叶悦红!

  叶春妮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笨蛋!被人耍得团团转后,居然还能忍气吞声!

  换她的话,即使说出来没人相信,也要闹得鸡飞狗跳、鸡犬不宁!

  她不开心,谁也别想开心!

  叶春妮抹去脸上的汗,神色冷凝。

  现在她是叶春妮,这个八十年代的人生是她在过的,她不可能会让伤害过原身的人继续逍遥快乐。

  叶悦红,小小年纪够心思缜密、心肠歹毒了的。

  还有张蓉他们。

  叶悦红做的这一切,她不信张蓉他们不知情,甚至那些劣质的胭脂盒也很有可能是张蓉找回来的!

  呵。

  叶春妮在黑夜中冷冷提起唇角,这一桩桩的往事,要慢慢和那家人算账。

  --

  第二天早上,叶春妮刚睁开眼睛便看到妈妈和大姐正围坐在床头,均是一脸担心地看着她。

  叶春妮轻哂。

  “我没事了,”她坐起来伸了个懒腰,“你们别这样,弄得人多别扭啊。”

  看她神采奕奕的模样,梁丽英才放下一块心头大石。

  “春妮,我给你做了一碗鸡蛋粥,你起来趁热吃。”

  叶春妮嗯了声,又沉吟片刻,抬头叫了声大姐,“你想清楚了吗?还会不会回头跟黄建才。”

  叶春艳没料到小妹突然问,一时哑住。

  “你也看到了,女人独立自强自己赚钱,花起钱来才有底气。”

  叶春妮下床,声音轻且坚定:“若果你要回去再过从前的生活,那么你把我的话听过就算了,回去后也别多想其他。若果你决定留下来,我带你去做生意。”

  她考虑过了,现在自己在摆摊和补习班两头忙,总是有分身不暇的时候。培养一个信任的人,能替她干活的最好。

  可大姐要是不愿意,她也没法强迫。

  但是她也要在心里有个底,大姐不愿意,她就要开始物色其他信得过的人选。

  “还回头跟黄建才干什么?”

  这段日子梁丽英在叶春妮的耳濡目染下,思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别说还有个人间清醒丁婆婆时不时在她面前教导她。

  梁丽英也和丁婆婆说起过春艳的事情,丁婆婆粗暴简单一句,“没男人也不要回头跟赌徒,我以前看过太多赌得失心疯的男人,把自己的老婆孩子也拉去卖掉的!”

  听得梁丽英心惊肉跳,生怕下次再听到春艳的消息,就是她被黄建才拉去卖了。

  “春艳,你别回去跟他,”梁丽英抱着乐乐,劝道:“留下来生活,咱们三娘们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

  亲娘劝她留下来,小妹也劝她留下来,叶春艳咬了咬牙。

  “妈妈。”hΤTpS://WWω.sndswx.com/

  忽然,小岳小心翼翼地拉起叶春艳的手:“我不想回去。”

  孩子稚嫩的祈求声音让叶春艳一下子红了眼眶,她蹲下来抱起小岳。

  “好,我们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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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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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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