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78章:宠媳妇儿他最会
  看修表师傅说得坦坦荡荡,真的一点也不会亏本的模样,叶春妮便同意了这桩交易。

  但是她还是补充一句:“师傅,明天我还来你店里一趟,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再出钱买下这个手表。”

  她原本想说把手表给回你。但实在太喜欢这个款式了,便改口说出钱买下来。

  修表师傅笑了声:“你这姑娘倒是挺公道的。”

  怪不得那帅小伙愿意下这么重的本钱追求她。

  叶春妮手上的表不值钱?

  呵呵,那才是真正值钱的玩意儿!

  只不过看这姑娘一脸不懂手表的样子,估计拿到宝也只当是普通东西。

  “师傅,那就这样说定。”

  叶春妮想着家里担心的妈妈,急匆匆离开:“手表我先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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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回到家,太阳都落山了。

  果然不出所料,一看见她,梁丽英急步迎上来,异常焦灼的语气:“春妮,你一整天都没回家,我还以为你遇到了什么事,差点想进城找人了!”

  陆少臻跟在梁丽英后面,他一点也不担心媳妇儿……默默跟了她一天,她去过哪里他了如指掌,也只比她早半个钟头左右回到。

  不过他现在还是小傻子的人设,太淡定了很容易露馅。

  “媳妇儿!”

  陆少臻还趁机冲到叶春妮身边,张开双手紧紧抱住她:“我一整天都在想你,你去哪里玩了不带我去?”

  叶春妮这几天对他的感觉很难形容,现在被他熊抱起来,男性气息笼罩下来,让她心跳下意识漏了几拍,赶紧推开他。

  “我快喘不上气了,一边去!”

  说完,对梁丽英解释道:“妈,我今天又找多了一份兼职,忙到现在才能回家,你别担心哈。”

  梁丽英拉着她到处查看:“真的?是什么兼职要做到太阳下山才能回家?春妮,不如还是别做了,你不知道我提心吊胆了大半天。”

  叶春妮任由她念,她知道妈妈也就是爱念几句,不念还不安心呢。

  “咦?”

  梁丽英看到她手腕上戴着的表,“春妮,这手表哪里来的?”

  “买的。”

  叶春妮伸出手腕,在妈妈眼底下炫了一圈,“好看吗?”

  她觉得好看极了!

  第一次对一样东西爱不释手的,这块手表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虽然这种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戴在手腕上不大不小恰如其分,既不失女子的优雅又增添几分魄力,她戴上后当即决定,无论修表师傅要多少钱,她都要买下来。

  “好看!”

  梁丽英舍不得自己花钱吃花钱穿衣打扮,但是对女儿可是很大方的,更别说现在家里的钱都是春妮赚回来的。

  陆少臻站在后面笑而不语地看着她眼眸里绽放出的喜欢明亮光彩,手表是没有生命,但是她让手表整个亮活了起来。

  他挑的。

  陆少臻内心有点小傲娇,他就知道这个款式适合媳妇儿。

  “咦?这上面还有一颗亮晶晶的石头?”

  梁丽英还不懂什么是钻石,只是看到表盘里面镶嵌的石头又闪又漂亮,觉得很惊讶。

  “手表里为什么要加小石头?”

  “妈,这种叫钻石。”

  叶春妮解释给她听:“一些人为了显彰自己有钱才会闲着没事干把钻石给镶进去的。”

  某人:“……”

  “这块手表里的应该是假钻石,不值两个钱的。”

  叶春妮又说道:“如果是真的,修表的小老头才不会和我交换呢,他又不是傻子。”

  陆少臻在心里默默回了句:是真钻石,媳妇儿,全国只有你手上唯独一块。

  “妈,改明儿我也给你买块手表!”

  叶春妮嘻嘻笑道:“也给你找块有假钻石的,我们两母女一起戴着上街,把别人的眼睛都亮瞎。”

  梁丽英嗐地笑骂了一句:“我戴啥啊?妈的手又黑又瘦,戴了黄金也不好看。你别给我买,浪费钱,自己想买啥就买去!”

  “哪里黑了?”

  叶春妮拉起她的手,“比之前白了不少。妈,你不是黑底子的人,只要别再种菜,每天在家里待着,很快就能变白的。”

  以前在叶家,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也是梁丽英一个人弯着腰在田里忙农活,长年累月的曝晒下,能不黑不瘦吗?

  而叶春妮带她搬离叶家后,但凡有点太阳的时间,都不准梁丽英出门,久而久之,梁丽英皮肤慢慢恢复原本的底色。

  而且还长胖了一些,再也不是她刚睁开眼睛时,看到风吹就倒的干瘦农村妇女。

  “嘴巴净会说甜话。”

  梁丽英心里听得甜滋滋的,拉起女儿的手往屋里走去:“快来洗手吃饭,都凉透了。”

  陆少臻还站在原地,他摸着下巴沉思,嗯,是时候也要给丈母娘买块手表了。

  “竹林,你还不进来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梁丽英唤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应道:“媳妇儿,等等我!”

  叶春妮往后瞥了眼他屁颠颠的模样,“你们两个都在等我没吃饭?”

  “竹林也只比你早回来那么一阵。”

  梁丽英下意识答道:“这段时间你早出晚归,他差不多也是一样。”

  什么?

  叶春妮一惊,随即眉头深蹙起来:“妈,你的意思是说他跟着我一同出门回来?”

  “不是一同出门吧。”

  梁丽英:“只是你前脚刚走,他后脚就说要去找大黄玩,但是每天又在你回来之前,他先回到家的。”

  叶春妮听得心里大为震惊,如果不是妈妈无意中说出来,她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她心里隐约有点异样,然而各种冒出来的情绪太紊乱,一时间竟抓不准最怪异的那条线。

  “妈,”她吸了吸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你先别告诉竹林,我已经知道他每天都出门的事情。”

  梁丽英大概看出女儿有点不对劲,担心地追问:“发生啥事了?”

  “没事。”

  连自己都还没想明白,怎么和她说?

  叶春妮扯了扯嘴角,顺便扯出一个籍口:“我要找机会吓他一次,每天出门玩得那么疯,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一个人每天都和她前后脚出门回来,说其中没有鬼,谁信?

  她最近是忙着开拓辅导学生的事业,可不表示她会任由一个已经捉摸不定的人留在身边。

  竹林……真的越来越看不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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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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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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