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货商场里头有,我熟悉那边的路。”

  打听买收音机地方的肯定是个有钱人,黄包车拉夫殷勤地招呼叶春妮:“大妹子,快上来,我带你过去,给一块钱就可以了。”

  叶春妮摇摇头:“除了百货商场,还有别的地方可以买收音机的吗?”

  “别的地方?”

  拉夫用一副你别逗我的表情看她:“大妹子,收音机那些贵价的东西,除了百货商场,还有哪里敢卖啊?”

  看来明洲市和高凉县城一样,也只有百货商场才有收音机、手表这些物品买。

  心里大概有了个底,不过她还是想到处转转看。

  叶春妮对拉夫说了声谢谢,然后又问百货商场往哪边走。

  “妹子,你上车啊,我拉你去,很快的。”

  “师傅,我们也没钱的。”叶春妮笑道:“只是想找你打听一下路,抱歉啊。”

  她的态度很好,拉夫虽然没做成生意,但是看到一个水灵灵的姑娘一直对人笑容满面的,倒也乐意给她指路。

  “直直走过前边两条街道,再左拐一条街,你往最多人的地方走就是了。百货商场里东西多,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去逛几圈。”

  “谢谢师傅。”

  叶春妮拉着陆少臻离开,才走两步,陆少臻忽然拉住她,“媳妇儿,你等等。”

  叶春妮回头看他:“你想去尿尿?”

  话音一落,旁边的几个车夫齐刷刷地望了过来。

  陆少臻:“……”

  这回轮到他有点脸红了。

  他只不过是第一次和她出城时急着要找厕所,一直说尿尿,结果她记到现在,每次在外面拉住她,都问他是不是要去尿尿。

  叶春妮也感受到来自周围的怪异目光。

  “咳。”

  她干咳了声,“师傅,你们别看他长得牛高马大,实际上只是个孩子而已。”

  对孩子说话不就是说尿尿的吗?她觉得没毛病。

  说完,拉着陆少臻快步离开,留下一脸石化的黄包车拉夫……有长得这么高的孩子吗?别把他们当傻子啊喂!

  “这附近有厕所吗?”

  叶春妮拉着人在车站旁边左右张望:“你快点,听师傅说路挺远的,估计我们要走好一会儿。”

  这个年代也还没有公共汽车,想要去哪里全靠走路了。

  “不是。”

  陆少臻:“媳妇儿,我不是要找厕所。是我们还有东西在班车上没有弄下来。”

  “啥?”

  叶春妮摊开手,“还有东西?没啊,我连袋子都没有带。”

  她今天只是来市里转看一圈的,当然不会带太多东西,要走那么多的路,会累死自己的。

  “真的有。”

  陆少臻反手拉起她,不由分说将她带回班车停站的位置。

  “哎,同志,你终于回来了!”班车的售票员见到他们,大声叫道:“怎么自己的东西也没带走,丢了我们可不负责任的!”

  陆少臻小跑步过去,帮着售票员从班车的车顶上把自行车搬下来。

  叶春妮:“咦?”

  她惊讶地看着陆少臻,“你什么时候把自行车也带上了?”

  “你去买票的时候。”

  陆少臻推车走到她身边:“我在等你的时候听路过的人说,市里地方很大的,没有自行车单靠两只脚也不知道会走到什么时候。我看他们把自行车放上来,我也有样学样跟着做了。”

  其实哪里有什么听路人说的,全是他心细考虑周全。

  但是不能和叶春妮明说,毕竟他目前还是没恢复记忆的小傻子。

  所以一开始叶春妮拉他走时,他没说还有自行车。因为班车上根本只有他们一辆自行车,自然要等到别人全走光了,才敢回来拿,否则谎话就会被识穿。

  叶春妮赞许地摸摸他的头:“不错。虽然傻里傻气的,但还是有个优点,知道学习别人的长处。”

  --

  有了自行车方便多了,陆少臻载着她往市里的百货商场不紧不慢地骑去。

  明洲市比高凉县城要繁荣多了,街上的小贩也多,店铺也有不少,有做餐饮的,也有零星几间卖衣服和生活用品的。

  一路上,叶春妮全神贯注地打量街道两边的情况,自行车颠簸一下,她双手很自然地揽住他的腰。

  陆少臻薄唇上扬,黑眸里闪着志在必得的光芒。

  从一开始的不自然到现在她已经习惯抱他,媳妇儿即使嘴硬说什么只当他是个孩子,但是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

  “百货商店到了。”叶春妮拍了拍他:“停车。”

  两人把自行车停好,一起走进去。叶春妮也懒得到处转,问清楚手表专柜和收音机专柜在哪里,直接找过去。

  她也不急过去看,而是找了个少人的角落,默默地数着会有几个人对手表有兴趣的。

  短短的十来分钟,已经有五六个人在手表专柜停留,并且多数是女孩子。

  她还观察到一个女孩子站在柜子边上细细看了好一会儿,柜台里的售货员拿出了几块手表给挑,女孩子试戴过后都是摇头。

  叶春妮装路过。

  “同志,这块手表是新款的,你戴上去很好看啦。”

  售货员对女孩子说。

  女孩子摇头:“表带不是很喜欢。”

  叶春妮视线扫过女孩子手腕上的表,随即又扫看了一遍柜台里的手表。

  样式比县城的大,只是基本都是中规中矩的款式。

  而眼下是八十年代中末期,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温饱之余已经开始重视一些精神层次的追求了。

  而挑选更好看、更时尚的款式就是其中一个表现。

  “咦,同志。”

  女孩子忽然叫住叶春妮,惊喜地指着她手腕问,“你戴的手表真好看,是在哪里买的?能告诉我吗?”

  叶春妮不答反问:“明洲市除了这里,没有别的店买手表了?”

  女孩子和售货员同时用疑惑的眼神看她,仿佛在说这个人怕不是傻子吧,哪里还有别的店?

  她笑了笑,“这个手表是一间修表店和我换的,好像也没有了。”

  听到她的话,女孩子失望地哎了声。

  叶春妮趁机又问道:“同志,如果有别的店买手表的,你愿意进去消费吗?”

  “愿意啊。”

  女孩子毫不犹豫地答道:“我刚出来上班,就想买块适合的手表,要是有别的店能选择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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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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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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