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然,远远看到丁婆婆正朝她招手,叶春妮往后扫看一眼,没有人影,她才停下来,单脚撑着地:“丁婆婆,你有事?”
丁婆婆一如往常的只用余光看人,把她老婆子遗世独立的高傲姿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将她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才出声问:“今日的蜜饯呢?”
叶春妮:“这不正准备进城吗?回来给你带哈。”
自从上次丁婆婆仗义帮了她们一次后,叶春妮对丁婆婆的看法也改观了。
不再认为她是一个难相处、不识好歹的老婆子;而是一位恩怨分明的智慧老人家。
同时,她也暗呼好险。
如果不是妈妈那段时间不分昼夜地照顾丁婆婆,这位老人家根本不会来帮忙吓走村长那些人。
老话说得好,好人是有好报的。
在遇到困境之际,曾经积攒下来的善举都会以福报的形式出现。
“你不是你那位榆木脑袋的妈妈吧?”
丁婆婆忽然嗤之以鼻了一声:“不会和她一样,连引狼入室了也傻傻的分不清楚?”
叶春妮脑筋转得快,稍微一思索便明白了丁婆婆话里的用意。
“竹林本性怎样我不清楚。”
她耸了耸肩,很老实的说道:“只是他目前摔坏了脑袋,于情于理我都不能将他赶出去。”
更别说,他会失忆主要原因还是在她。
叶春妮默默地想起竹林额头左上角的一小处伤痕,是她用竹笋敲伤的,没想到竹笋有朝一日也能成为这么厉害的武器。
把人敲成失忆,还让她的生活中强塞多了一个人。
丁婆婆还没说话,突然熟悉的男性嗓音从后头追出来,“媳妇儿,你等等我!我也想和你一起进城玩!”
叶春妮的心肝胆儿一颤,仿佛碰见猫的老鼠,二话不说用力蹬起自行车的脚踏:“丁婆婆,别告诉他我在这边!”
她才骑出去十多米的距离,背后响起丁婆婆的声音:“人在这边。”
叶春妮……
这老婆子有时候是真的很讨人嫌!
她溜得更快了,陆少臻赶到,只能吃了车轮子一路的尘土。
“媳妇儿!”
陆少臻挥手:“你慢点儿骑!”
“小傻子也懂关心人?”
丁婆婆凉凉的声音在他旁边响起:“还真是稀罕。”
再抬头看清楚,竹林的眼神明亮而有神。
陆少臻哂笑,对丁婆婆问了声大黄呢?我想找它玩。
丁婆婆不理他,拄着拐杖转身离开,嘴里还自言自语的:“摔坏脑袋?我看你两母女的脑袋才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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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孙国强是不上班的,这年代单位效益好一些的,职工都有双休。
叶春妮把竹笋送到市府招待所后,再骑车往孙国强的家里去。
刚到达孙国强的单位楼下,忽然,有人一阵风地冲到她面前。
叶春妮微怔,还没看清楚来人,自己的双手已经被紧紧拉起来。
“哎哟,小叶同志,你怎么才来哟?”
对方的声音热情高涨,力气大得都要把她抓痛了,叶春妮只觉耳边嗡嗡响了一阵,眼前的嘴巴一开一合在表示有多想她。
叶春妮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孙大嫂,你是在这儿等我的吗?”
“那当然啊!”
孙大嫂一改上次见面对她的蔑视,笑得比夏日开的鲜花还要灿烂,连称呼都变了,“小叶同志,我可是一大早就站在楼下等你了。盼星星盼月亮的,总算把你给盼来了。”
其实孙大嫂更夸张的是,她昨晚半夜已经恨不得登门探访叶春妮,只是孙国强根本不知道叶春妮的地址,还让她破天荒的骂了一顿,说这么重要的人,你也不问问她住在哪里!
面对这样过分热情的人,叶春妮一时之间还真的应付不来,但是她稍微一想,也能猜中孙大嫂前后两次态度大变的原因了。
“上次临走前,我听孙健说这周有考试的,”叶春妮明知故问:“是不是成绩出来了?”
“哎哟!”
孙大嫂双手猛地一拍大腿,“小叶同志,你可真神!你猜得太对了!”
孙大嫂的声音本来就是大嗓门,再提高音量说话,仿佛整栋单位居住楼都跟着震动起来。
“我家小健这次考试,数学有三十多分,英语有二十多分,不再拿零鸭蛋的试卷回来,也不再是班里的倒数第一名!”
虽然这点分数不算什么,甚至连及格线都沾不上边,可对于孙大嫂来说,那可是质的飞跃啊!
昨天下午孙健把试卷拿回来后,她揉了好几遍眼睛,都不敢相信。
还不顾天黑,拉着儿子去找班主任。
同样的,班主任也很惊讶,还反问回头孙健这个星期是不是特别用功学习。
孙大嫂一拍手掌,想起来,没错!
自从上个周六叶春妮过来给孙健补习了半天功课,这小子每晚都会主动翻书。
这一下子,孙大嫂可高兴得不行,再也不嫌弃叶春妮的初中毕业,简直想把她连夜请回来,继续辅导自家儿子的学习。
“哎哟!小叶同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呢。”
孙大嫂领着她往家里走,一路上都不忘嘘寒问暖:“从你家过来远不远?你渴了吧?大嫂我在家里给你准备了汽水!”
叶春妮心中觉得讽刺又好笑。
看吧,这就是现实。
如果你没用处,吃饭时也会把肉藏起来,不让你看见;相反,你一旦有了贡献,对方连现在很贵的洋汽水也舍得买回来给你喝。
世态炎凉,无论在哪一个年代都有这样的人。
叶春妮在心里感慨了一番,脸上却平静无波的,面对孙大嫂喋喋不休的夸赞,只平静地回了一句:“孙大嫂,孙健的成绩进步只是开始,他还能学得更好。”
这句话可了不得,让孙大嫂听得心里顿时比成了万元户还要高兴!
“小叶同志!不,不对。”
她还改口了,“叶老师,我家小健能不能考上高中,就要拜托你的福了!”
“孙大嫂,”有人下楼,碰见她们,立即停下来好奇问道:“这位便是你昨晚夸了一晚的小叶同志?”
住在同一单元楼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彼此之间的事情,孙采购家的儿子是班里的吊尾车大家又怎么不知道?
结果这次考试破天荒地摘掉了吊尾车的头衔,再加上孙大嫂的嘴巴,现在楼里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家请回来了一个厉害的辅导老师。
叶春妮一听,瞬间来了精神。
她的新事业阶段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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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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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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