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百货公司的经理不但没有暴跳如雷,反而还客客气气地问她有没有弄伤手?
即使机智如叶春妮,也瞬间有点懵了。
她轻蹙了蹙眉心,再次认真打量这位经理——生面孔,完全没见过面的。
难不成是叶家的哪个亲戚?认出了叶春妮?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她否决掉。
依照叶老太婆的尿性,要是真的有个亲戚在城里的百货公司做经理的,还不得说上天,变着法子炫耀。
“经理!”
售货员也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她摔了我们商场里的手表!你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客气?要找她赔偿啊,上百块钱呢!”
经理本来是满脸笑容面对叶春妮的,转头望向售货员时,脸色瞬间又铁青起来,“你今天说的话够多了!就算要赔偿损失,也是你赔!”
售货员快要哭出来:“为什么要我赔偿?我真的有阻止过……”
“因为你的服务态度差!”
经理斩钉截铁地打断售货员的话:“要不是你看不起人,不肯拿手表出来给这位同志看,她也不会生气摔手表。说来说去,原因都在你!忘记了组织的培养,要热情对待每一个来买东西的同志。”
“我我我……”
售货员哭出声来,伤心中带有浓浓的不满——当然不满了,经理平时就是个狗仗人势的,还曾经教过他们:看见穿补丁的客人不用理会,都是些没钱还来瞎装逼的穷酸人。她也只是照着经理的话做,怎么就全错了?
“这可是我几个月的工资!我哪里赔得起啊!”
说完,还不忘狠瞪叶春妮一眼。
叶春妮虽然对眼前的状况还有点摸不清,但她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故意摔了手表,就不会找个替罪羔羊。
她掏出钱,数出十二张大团结,还有八张一元,放在柜台上:“手表的钱。”
在她掏出钱的时候,周围的人再次发出惊讶哗然声,还有那位售货员,上一秒还在抹眼泪,看到钱的一刹间连哭也忘记了,目瞪口呆的,嘴巴张得比鸡蛋还要大。
这这这……原来这位客人是真的有钱,她并不是随便说说的!
这一刻有些人的表情精彩绝伦,有些人悄悄摸了下裤兜,即使他们穿得体面,可兜里的钱未必有叶春妮的多。
大概连经理也没想到叶春妮真的能拿得出钱,口吃了几声:“呃呃,那、那个,同志真的不用你赔钱。”
经过这个小波折,叶春妮早已没了再买表的心情,淡淡地说了句:“钱收下就是了,哪里来这么多废话。”
说完,也不理这些人,转身离开。
围观的人自动给她让出一条路。
经理大概是被她的气势吓到了,直到叶春妮走出了好几步才猛然想起什么,赶紧弯腰捡拾地上坏了的手表,追了上来。
“同志、同志,这表拿去修修还能用的!要不,你留给地址给我,我修好了亲自给你送上门?”
叶春妮脚步顿了顿,要还是不要?
很快,她有了结论——要!
为什么不要?
是她真金白银的花了钱买下来的,即使这块手表看着憋屈,那也要上百块的,她不戴拿出去捐了做善事,也比留给这些狗仗人势的人要好。
这么一想,叶春妮大大方方地接过手表,“不用,给我行了。”
经理还一脸想要巴结她的表情:“同志,盒子也拿给你?”
要盒子干嘛?又不是送礼。
不过叶春妮看着经理的样子,越看越可疑,微微眯了眯眼:“盒子不用,但我有个问题要问你的。”
“请说。”
“你认识我吗?”
叶春妮指着自己的脸。
经理一楞,摆手:“不认识,我也是第一次见同志你的。”
“既然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客气?”
被叶春妮这样一问,经理顿时语塞,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挤出一声干笑:“哈,同志你误会我了,我们的职责是服务大众,怎么能不客气呢。”
叶春妮将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看经理的样子半点也沾不上热情待客,要不他手底下的售货员也不会狗仗人势。
再看他支吾了半天但紧咬牙关的模样,大概也不会说真话。
叶春妮算了算时间,她说两个小时后再上门辅导的,也懒得刨根到底的追问,脚跟一旋,走了。
掂量了几下手里的表,叶春妮趁没人看见的时候呲了下牙,啧,这么一摔就是上百块,别人的几个月工资,要是让妈妈知道,那不得心痛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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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叶春妮离开,忽然从办公室的方向传来一声:“经理,电话!”
楞站在原地的经理如梦初醒,一路小跑地冲回办公室。
“喂,您好、您好?”
从话筒里传出一把冷沉的嗓音:“事情办好了?”
“陆总,都办好了!”
经理的声音狗腿子得不行,“我把为难同志的售货员狠狠批了一顿。不过……”
他声音压低,一副没办好事的沮丧语气:“那位同志还是自己掏钱了,拦都拦不住。”
此刻,人还在百货公司里电话亭旁边的陆少臻冷冷呵了声,听得对面的人心惊肉跳。
也听得站在陆少臻旁边的何陈舟目瞪口呆。
他万万没想到陆三哥既然会干出打电话威胁人的事,但更加没想到的是,叶春妮居然是那么猛的人!
一块手表说摔就摔,动作干净利落——气势犀利极了!
连他也当场惊掉下巴,真没见过这么猛的一女。
何陈舟看着陆三哥,忽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会看中叶春妮了——这尼玛的气势不就是天生一对吗?
陆少臻吓完人后,放下电话:“愣着干嘛?还不去追上你嫂子。”
何陈舟:“……”
这是你媳妇儿还是他媳妇儿啊?
心里吐槽着,何陈舟还是立即动身了,“陆三哥,嫂子是不是要回家了?”
陆少臻沉吟片刻,“不会,去找附近的修钟表的地方,她舍不得的。”
像想到什么,他勾起了薄唇:“媳妇儿虽然会赚钱,其实也会掉进钱眼儿里。”
譬如每天只愿意给他花一毛钱买一块白糖糕,多一块也不肯。
外面,刚找到钟表店的叶春妮无缘无故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哈湫!”
怎么回事?
她揉了揉鼻子,大白天阳光灿烂的怎么忽然打了个冷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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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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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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