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131章:把人接回家
  大女儿和两个外孙住下来,梁丽英把平时舍不得吃的都拿了出来。

  新鲜的腩肉、腌制的萝卜干,地里的南瓜……梁丽英还蒸了一大碗嫩滑的鸡蛋羹,给两个孩子补营养。

  叶春艳看得目瞪口呆,不敢置信地揉了好几次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梁丽英已经告诉她,为什么会搬来老屋这边住,也明确说清楚了,她们是和叶家断绝了关系,以后都不会再回到叶家的。

  叶春艳还以为妈妈和小妹脱离了家里,生活会过得很不如意的,可这……

  简直比在叶家的伙食还要好一百倍啊!

  “春艳,吃饭,你肯定饿坏了。”

  梁丽英把筷子塞进叶春艳的手里,把肉和菜也往大女儿面前推:“想吃多少吃多少,妈没别的本事,还是能让你吃饱饭的。”

  说着,梁丽英又夹起一块肉给叶春妮,“春妮,你也吃。”

  叶春妮正给小岳盛饭,瞥了一眼这边:“妈,你不用管我。”

  她知道梁丽英的心思,妈是怕她觉得只顾着大姐,忽略了她。

  其实这有什么可比性的?现在可怜的人是大姐,又不是她。

  叶春妮也不会为了这么一点儿的小事争风吃醋。

  “怎么不用管你?”

  梁丽英又给她碗里夹了一块南瓜,“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是一视同仁的。”

  叶春妮知道说不服她,便也不再出声,叫了声小岳:“你洗手了吗?”

  小岳点了点头。

  叶春妮给他碗里舀了几勺子的鸡蛋羹,推给他,“吃饭。”

  小岳一开始还不敢动,咽着口水,盯着他的妈妈看。

  叶春妮看到他这种下意识的反应,只觉一阵的心酸……小孩子是在看大人眼色下过活的,他没有儿童的活泼开朗,无论多喜欢的东西,也不敢随便乱动。

  叶春艳倒吸了口气:“妈,你们哪里来的钱?”

  “我进城做了些小生意。”

  叶春妮一语带过,“赚的钱不多,但养活一家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大姐,你别想太多,先把肚子填饱,你不吃,孩子们也要吃的。”

  听到她这样说,叶春艳才看到自己的两个孩子一脸谗相,特别是乐乐,咿咿啊啊的,恨不得整个小人儿都扑到饭桌上。

  “好。”

  叶春艳叫小岳:“小姨给你盛的饭,你快点吃。”

  她开口了,小岳才迫不及待地端起饭碗,也不怕噎着,大口大口地吞,急得梁丽英一直在旁边说慢点慢点,锅里还有,小心别噎着了。

  叶春妮一边吃饭,一边在心里盘算事情。

  上次何陈舟给她寄过来的手表和收音机卖得差不多了,她本来打算这两日找个时间,只身上深市,亲自去天鸿工厂拿货的。

  不过刚把大姐他们接过来,去深市的事情恐怕要耽误两天了。

  既然如此,她要把精力放在补习班上,离中考还剩下一个月的时间,正是关键时期呢。

  前两天在新华书店拜托一个店员给她找羊城上面的中考模拟卷,不知道有没有找到。

  明天找个时间去问问。

  “小姨。”

  叶春妮正想得出神,忽然,身边响起小小的、弱弱的声音。

  她望向小岳。

  小岳也在看她。

  他脸上的脏污已经洗干净了,可整张脸还是灰黑的,一是营养不良,二是农村的孩子天天在太阳底子下晒,肤色比较黑。

  “小姨,”小岳又叫了她一声,稚嫩的声音慢慢说着:“我很久没吃过白米饭了。”

  叶春妮心头一软,“还要吗?”

  小岳还没回答,叶春艳抢先说话了,一边吃一边说,话都有点囫囵不清的,“小岳,你不要吃了,留一些下顿吃。”

  小岳低下头,轻轻哦了声。

  看样子在他们家里,是有把一餐饭菜分作两餐吃的这种习惯。蜀南文学

  “不用留的。”

  梁丽英嗐了声,赶紧叫小岳把碗给她,“外婆再给你盛,要多少吃多少,小孩子不能饿着肚子的,长不高的。”

  “大姐,你也别顾忌不够吃。”

  叶春妮再次重复:“你们住下来,我是不会让你和孩子饿肚子的。”

  叶春艳嘴巴蠕动了几下,眼里有泪光在闪,想说什么又赶紧把脸埋进饭碗里。

  --

  晚上七点不到,叶春艳在屋里带着两个小孩子睡觉。

  叶春妮和梁丽英坐在院子里剥花生。

  “妈,你哪里来那么多的花生?”叶春妮一边麻利剥着一边问。

  她也去屋后的菜地淋过两回水,没见过有花生。

  “丁婆婆给的,知道春艳的两个孩子住下来了,说孩子吃花生对身体好。”

  梁丽英蹲下来,把没用了的花生梗撇到一边去,“我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

  叶春妮怔了两秒,忽然笑开。她大概能猜到丁婆婆是哪里来的花生。

  叶家有一亩三分地离这边不远,好像就是种了花生的。

  估计丁婆婆是直接过去扯的,那老人家就是这么可爱,叶家的老太婆和她一比,活生生的老魔婆。

  “妈,我也来帮忙。”

  正说着话,叶春艳的声音响起。

  “不用,没多少了。”

  梁丽英挥手赶人,“你也累了一天,赶紧的进去睡觉,我和春妮弄完就成了。”

  “你比我更累。”

  叶春艳不由分说将人拉起来,“一整天下来,都是你在照顾孩子。”

  没有人比叶春艳更清楚照顾孩子有多累。

  大的不声不响,小的爱哭,还老要人抱着。以前在家里,有时她被孩子缠得心烦气躁,会忍不住动手打几下。

  但是今天,梁丽英全程把照顾孩子的活揽在身上,孩子也喜爱这个外婆,叶春艳当妈的五年时间,第一次有稍微松口气的感觉。

  也因为如此,她更觉得对不起梁丽英。

  “妈,你进屋睡吧。”

  叶春妮也说道:“这儿我俩弄完就行了。”

  两个女儿都这样说了,梁丽英有点感慨又有点小骄傲,儿女承欢膝下,大概就是这个感觉。

  只可惜她儿子……

  想起儿子,梁丽英用力摇了摇头,说了声那你们弄,便转身回屋了。

  --

  两姐妹安静地坐在一块儿干活,叶春妮开始还觉得有点不习惯。

  前身是孤儿出身的她,好不容易适应自己有个妈,现在突然又来了个姐,总是有点别扭的。

  花生剥完了,两姐妹一人收拾一半地上东西,忽然,叶春妮的手背上多了几滴凉凉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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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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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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