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刚刚好。
她看了眼手表,现在正好是下班时间,街上来往的人明显变多了。
她也不怕臊,站在小摊子边上脆声叫卖起来:“卖手表,各种好看时尚的手表都有,男的女的都有!”
别说,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站在街边吆喝,真的吸引不少人侧目。
而且也不是叶春妮自夸眼光好,她从何陈舟那儿挑出来的手表款式都很大方漂亮的。
果然,很快有两个年轻女人在她摊位前停下来。
“这块手表蛮好看的。”
其中一个梳着马尾的女人拿起一块浅银色的细钢带手表,眼里有亮光闪过,抬头问叶春妮:“多少钱?”
“不贵。”
叶春妮笑眯眯的:“只卖108元,”她是65元拿到的货,买108元,赚43元的差价。
“小姐姐你戴起来会很好看的。”
她知道现在社会习惯是叫“同志”,不过哪个女人不喜欢听好话?特别是赞美她们的好话。
被叶春妮叫小姐姐的马尾女人眼神更喜欢了。
“108元?”
站在马尾女人旁边的是一个穿花衬衫的女人,听到价钱叫起来:“这也太贵了!不要买。”
说着,还动手从马尾手里抢过手表放回原位:“这都要花我们三个月的工资了,拿钱买其他东西不好?”
叶春妮柔声说道:“小姐姐,手表买回家爱惜使用的话,至少也可以用十年二十年的。你现在觉得108元很贵,可你要是这么想,把使用十年时间的天数算进去,一块手表每天花的顶多就是几分钱,不是很划算吗?”
现在的人哪里会后世的营销手段?被叶春妮这么一说,心里都不由自主开始合算起来。
然后两人越算越惊讶。
是真的耶!
把钱分到每一天,每天要花的果然只是几分钱!
“小姐姐,这款手表仅仅只有一块,难得你喜欢,要是不买的话,让别人买走了,再来问我,我也没办法给你找得到了。”
这个也是叶春妮的精明之处。
每个款式的手表只拿一块,稀罕的东西才会珍贵,才有人争崩头要。
马尾快要被她说动了,旁边的花衬衫还在嘴硬:“这个价钱我们去百货商场买不好?至少质量有保证,这种摆在路边的摊子也不知道是啥牌子的东西。”
“小姐姐,你看装手表的盒子。”
叶春妮早已预料到会有这种质疑,不慌不忙地拿出装手表的盒子,浅白色的四方盒子精致而漂亮,揭开一看,里面有个小小的软垫。
叶春妮她深诸女性都是视觉系动物,面对奢侈品都会有一种抑压不住的欲望。
她慢条斯理地拿起手表放在软垫上,一眼看下来,手表显得贵气逼人,在阳光下银光闪闪,比单纯摆放在商场柜台里的显得高档多了。
而且她还有一个绝招。
叶春妮指着盒子后面的标签,“小姐姐,这块手表是天鸿工厂的出品,无论是质量和品牌都是有保证的。”
一听说是天鸿工厂的牌子,连花衬衫的眼睛也亮起来了。
在这个电视机也罕见的年代里,信息并不会有后世那样迅速,有时候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要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能传到小县城。
潮流时尚也是。
永远都是从大城市慢慢传到小城市,再到县城、镇,然后才知道哦原来现在流行这些东西啊。
叶春妮也是想到这点,才没有在高凉县城摆摊卖手表。
问十个人可能有半数的人还不知道天鸿工厂的。
明洲市不同,年轻人的潮流触角是很敏锐的,多少也会知道天鸿这个牌子。
“真的是天鸿工厂的?”
花衬衫还有点不相信,叶春妮大方地把手表连带盒子一起递过去,“小姐姐,你仔细看,我不会骗人的。”
花衬衫仔细辨认,“哎!还真的是。”
叶春妮:“小姐姐,我是诚实的生意人,不会骗你们的。”
说话时,她有意无意露出自己手腕上的表,察觉到那两人的视线都被吸引后,叶春妮冲她们一笑,举起手腕轻晃了两下,“我戴的也是天鸿手表,很适合女孩子的。”
有什么营销策略比真人模特更有说服力呢。
叶春妮虽然长得不是顶漂亮的人,可她皮肤好啊,白里透红的,白皙水润的手腕上戴着钻石手表,任何人都移不开视线。
更别说追求美是每一个年代女性的通病,看到漂亮的都会两眼放光,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拥有。んτΤΡS://Www.sndswx.com/
马尾喃喃自语一般,“我也能戴得这么好看?”
“小姐姐你的皮肤白手腕细,戴这种斯文的手表会显得整个人更加秀气,你可以先试戴一下的。”
马尾被她夸得毫不犹豫地伸出手。
叶春妮细心地帮她戴起手表,还不忘夸赞,马尾满脸喜欢地看着手腕上的表,脱口而出,“这块手表我要了!”
叶春妮麻利地把手表盒装进袋子里,这是进城后的第一笔生意。
马尾也爽快地付了钱,旁边的花衬衫看到朋友戴得这么好看,表情有点心动也有点犹豫不决。
叶春妮是什么人?
能在后世凭着销售手段当上总经理人!
她一眼看出花衬衫也是潜在客户,不过和马尾不同,花衬衫的视线总是有意无意地落在男式手表上。
“小姐姐,你看有喜欢的吗?”叶春妮装作有意无意地把男式手表轻轻往前推,“天鸿做得最好的还是男式手表,你们也可以看看款式。”
“哎,你最近不是一直烦恼不知道买什么礼物送给爱人吗?”
马尾忽然一拍手,拉着花衬衫,“送个手表给他正好啊!这个款式就不错啊,很适合他。”
“他的手表的确是很旧了,不过我还是想去商场里买,也不知道在外面随便摆摊的有没有什么问题,是不是次品。”
花衬衫嘴里嫌弃,不过视线一直没离开那个手表,看得出很是蠢蠢欲动,“我不太相信这种地摊货。”
“小姐姐,没事的。”
叶春妮脸上依然笑眯眯的,“只要能买到自己的心头好,去哪里买都一样的。”
“这块手表我要了,”一把低醇的男声在旁边响起,“麻烦帮我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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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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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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