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24章:窗口有人
  叶春妮气定神闲。

  看见大妈带着几个人气冲冲的朝她跑来,她也不怕。

  她的笋是好货,并且银货两讫,童叟无欺,有什么好怕的?

  很快,大妈领着同伴把叶春妮包围了,然后下一句话惊掉旁边人的下巴:“你的春笋还是刚才那价不?”

  叶春妮点点头,“那当然,多买就便宜。”

  大妈立即接下一句:“我们要十斤以上的,能再算便宜一点吗?”

  劳动人民的生活智慧不容小觑,大妈才见识到什么是阶梯式促销,转头已经会意过来,还懂得带来同伴一起团购。

  原来这不是来找晦气的。

  叶春妮也不是不上道的人,弄懂了大妈的意图,抓住顾客想占小便宜的心理,很爽快的说十斤以上算三毛八好了。

  大妈的同伴们七嘴八舌说起来,还想让叶春妮再便宜一点,一会儿说只少了那两分算啥,一会儿又挑剔春笋的品相。叶春妮只是笑,嫌货才是买货人,她让这几个人过过嘴瘾就行。

  果然,见叶春妮油盐不进,始终笑脸迎人,大妈带来的几个人仍然把箩筐里的春笋瓜分了一大半。

  称走了足足二十四斤的春笋,一共是九块一毛零两分,她只收了九块一毛,还抹掉了两分的零头。

  之前挑三拣四的大妈们,真付了钱又喜滋滋的。每个人双手都拿着笋,走到一旁开始瓜分。

  叶春妮带出来的满满一筐春笋只剩下小半筐了,旁边眼红她的人默默移开视线,开始卖力叫卖起来。

  叶春妮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眼见路过的上班工人越来越少,她才背起箩筐离开。

  “大妹子,”之前和她搭话的那位大爷又说话了,“你的笋还没卖完,这就走了?”

  叶春妮嗯了声,没走两步便听到身后响起的窃窃私语。

  说什么年轻人还是熬不住苦,东西都没卖完就站不下去了;还有说她乱开价的,也不知道哪家的丫头这么傻。

  叶春妮只是笑笑,没打算回头和这些人争辩。

  有啥好争辩的?

  她一点也不把那些人的议论放在心上,她知道这几个人是真正的农村人没啥知识,又在消息和观念闭塞的80年代,哪里懂得什么叫变通。

  这条路已经没什么厂工人经过了,就算还有人也是上班时间快迟到,急匆匆走过去的,哪里有空会多看一眼路边的小贩?再等下去也只是白费功夫,倒不如趁着早上买菜的人还有不少,快点转去农贸市场那边。

  叶春妮来到农贸市场,等了有小半天的时间,才把剩下的春笋卖完。

  然后,她去买了点精粮、土豆,又买了两斤排骨,才骑车回村。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从县城回到塘背村的路她已经很熟悉,来时因为车后座上还带着五十多斤的竹笋,自行车踩得有点吃力;可回去的路上是空车,她脚下踩得飞快,两条粗黑的辫子在风中扬起,一路上盘算是不是应该挖多点笋回家放着,时间如果还早的话,她还可以再拉一筐竹笋出城。

  --

  “春妮!”

  远远见到叶春妮骑车的身影,梁丽英一颗高悬的心终于落回原处,扬手叫她。

  “哎!”

  快接近家门,叶春妮的车速平稳放缓下来,看到梁丽英是站在屋门前的一处小土坡上等她的,再一看周围的草几乎都被拔了精光,可见其紧张不安的情绪。

  她瞥一眼妈妈焦急的脸色,把车停好后,第一时间把兜里的十三块多掏出来,“妈,这是今天卖笋的钱。”

  梁丽英果然被带走了注意力,捏着手里的钱,嘴里喃喃说着今天又赚了十几块啊。

  梁丽英从来不知道钱有这么好赚的。

  这几天,春妮每天都能带回十块以上。农村人在田地里刨食,一年到头也赚不到两三百元,这钱有一部分还要用在种子和化肥上,真正能攒下的钱少之又少……这些钱,家里孩子得上学,最好祈祷家里人不要生大病。

  春妮现在至少一天十来元,一个月岂不是300多块?

  一年能赚多少钱,梁丽英都算不清了。

  “姐姐!”

  竹林的声音远远传来,叶春妮望过去,他手里还挥动着几根木棍子,一看就是捡回来的。

  她嫌弃地皱了皱眉:“你是狗吗?你捡那么多的木棍子回来干什么?”

  “丽姨说要把屋里所有的窗口都封起来。”

  竹林被她一顿说,有点委屈,真的像个小狗似的挨了过来:“我没偷懒,我还捡了很多在屋里放着。”

  叶春妮惊讶极了,也顾不得推开他,“妈,平白无事的你干嘛要把窗口都封起来?”

  这种泥土房子本来光线就不太好,要是再封起来,等天热的时候,他们住在里面不等于是蒸笼吗?

  那不得活活热死。

  “春妮,”梁丽英忧心忡忡的,“昨晚半夜有人在窗口偷看你,竹林亲眼见到的。”

  因为这件事,她辗转不安了足足大半天时间,还是看见春妮平安无事回来了才稍微安心。

  “半夜有人偷看我?”

  叶春妮脸上闪过诧异,怪不得妈妈焦虑得把这周围的草都拔光了,估计刚听竹林说时,她都吓得半死了。

  她二话不说拉起挨靠过来的竹林,“你真见到了?在哪个窗口?带我去看看。”

  --

  竹林将她们带到老屋最角落的一个窗口。

  “就是这里。”

  这家伙平时傻归傻,真干正事时表情认真,连口齿也清晰低沉了不少,很有一回事的模样,“我半夜起来去尿尿,看见有个人影鬼鬼祟祟地扒在这里,一直往姐姐的床上看。”

  叶春妮顺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

  泥砖老屋的窗口都不高,一个成年人半猫着身子就能看到屋里的情况。

  这几天下过春雨,地面还是潮湿的,窗口下的两个鞋子印还清晰地留在那儿。

  看到那俩鞋印,强烈不安的情绪又攥紧梁丽英的整个神经。

  叶春妮冷静自若地蹲下来,仔细观察鞋印。

  鞋印不是很大,看尺寸似乎只比她的码数大两三码的样子。

  “春妮,”梁丽英声音有点抖:“我们还是赶紧把窗子封起来吧!”

  半夜三更不知道是谁站在窗口这里偷看她们,光是想想已经足够毛骨悚然。

  叶春妮站起来,拍了拍双手,眼眸里有精光闪过,“我想到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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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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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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