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镇龙图>第174章 当做庐舍
  心头那阵不妙的预感刚刚出现,我就听到身后猛然传来一阵强劲的破空声。

  距离这么近,破空声又来的如此突然,想躲都不可能躲的过去。我和老马的后心,同时被击中一拳,一个趔趄摔出去,气血翻滚。

  这一拳的力道太大了,后背的脊梁骨似乎都被打的崩裂,我连气都不敢喘,料想对方还有后手,头也不回的就招架了一下。

  紧跟着,我就地一滚,滚出去两步远,等猛然一回头,就看见方末平抓着老马的衣领,兜头一拳就要砸上去。

  原以为方末平油头粉面的,是个不学无术的花花架子,可没想到,他的功夫竟然这么扎手。

  这家伙拳头很硬,这一拳要是砸到老马脸上,老马不死也得丢掉半条命。可我离的远,这时候想去救他,肯定来不及了。

  这时候,小狐狸快的像是一道光,噌的一下子,从桌子上蹦了过去,直接落在方末平的肩膀上。

  小狐狸不管那么多,伸出爪子就挠,招招不离方末平的双眼,被逼无奈,方末平抽手阻挡,老马刺溜一声,就滚了回来。

  老马挣脱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跑,但脚步没动,他就回过神了,这次是来救人的,现在跑了,人救不回去不说,肯定还会方末平四处追击。这镇子是方末平的地盘,我们跑出去也不占光。

  我和老马对视了一眼,心有灵犀,既然跑不了,那就干脆不跑,就在这里想办法把方末平给解决掉。

  小狐狸死缠着方末平,给我和老马争取机会,它虽然身子灵巧,但方末平的功夫太好,小狐狸围着他纠缠了一会儿,一个不慎,被方末平抓着尾巴,朝墙上猛的一甩。

  小狐狸嘭的一声撞在墙上,等落地的时候,嘴巴和鼻子都朝外渗血,躺在墙根难以动弹,只有四只小爪子在抽搐。

  我的心沉到了脚底板,刚才那一下摔的那么重,小狐狸还能活吗?

  “俺跟你拼了!”老马一看小狐狸就剩下半口气,当时就急了眼,直接从身上拿出一道雷符,凌空一抛。ΗtτPS://Www.sndswx.com/

  雷符忽忽悠悠的,化作了一片丝丝缕缕的电芒,电芒噼啪作响,银光四射。方末平竟然也是懂行的,看到老马在屋子里丢出雷符,脸色顿时一变。

  “你活的不耐烦了!”

  “就是活的不耐烦了!”老马又拿出一个小破碗,扣在头上,奔着方末平就冲了过去。

  方末平想要夺门而出,我在门口死守着,让他跑出去,我们就万劫不复,我咬着牙不肯退后,他强冲了两次,被我挡了回去。

  老马趁着方末平一门心思想要逃出去的空档,从背后死死的抱住他。屋子里的雷符已经勾动着道道雷光,咔嚓咔嚓的开始劈落。

  老马头上顶着一个破碗,雷符的光劈下来,就被化解了八成,方末平的眼睛都红了,一挺/腰身,一个背摔把老马给摔在地上。

  看到这情景,我也只能豁出去了,一抬手抓起一只凳子。

  摔开老马的时候,方末平也被雷光劈的晕头转向,我直接一凳子砸到他的后脑上。这家伙的功夫虽然很好,但总归还是血肉之躯,被砸了一下,哼都没哼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老马勉强爬起来,跑到墙角,抱着小狐狸冲出屋门。雷符在屋子里持续了半刻时间,才渐渐停息。

  小狐狸已经不动弹了,隐隐约约,有那么一丝活气。我心如刀绞,从离家外出奔走江湖的那一天开始,小狐狸就一直陪着我,生死不离。它现在就剩下这么一丝活气,我怕救不活它。

  “先救人,救了人赶紧走!”

  老马一催促,我才反应过来,找到了钥匙,又穿过两道门,来到关押那些姑娘的地方。

  十来个姑娘,被关在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都已经绝望了,却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来救她们。房门被打开,十来个人急匆匆的朝外跑,我找到了银凤,带她去见老马。

  老马抱着小狐狸,正在那里盯着方末平看。我拉了他一把,叫他赶紧走。

  “老弟,你刚才那一凳子,下手不轻,这家伙死了。”

  “怎么,你还想拉我去见官?废什么话,赶紧走!”我心里惦记着小狐狸,想早点离开,找个地方救它。

  “咱们把这家伙带走吧,你先别急,听俺说。”老马轻轻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说道:“说句难听话,小狐狸这次是难救活了,正好,这个方末平,就是个最好的庐舍。”

  老马说的意思,是要小狐狸夺舍,占据方末平的身躯。夺舍这种事情,也不是想夺就能夺的,遇到的庐舍不一样,结果也就不一样。有些庐舍不合适,附身几天就得离开。

  以老马的眼力,能看出来方末平这庐舍,对小狐狸来说再合适不过。

  “带上吧,别说这庐舍合适,就算不合适,为了救小狐狸,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啊!”

  我肯定想救小狐狸,老马这么一说,我就找了个麻袋,把方末平装进去,扛起来就走。

  临走之前,老马放了一把火,院子一烧起来,方末平的人即便赶来,也只能先救火,我们好趁乱逃的更远一些。

  我让老马带着金凤银凤,先从原来那条路离开了镇子,自己则埋着头,到镇子里的一个大车店,直接花钱把大车给买下来,赶着车跑出镇子,追上老马他们。

  “小狐狸,你……你可要挺住啊……”老马抱着小狐狸,颤声说道:“咱们回朝天观,请紫霄给你灌顶夺舍,这么合适的庐舍,一辈子说不定也遇不上,你自己不能化形,现在有了庐舍,以后,你也算是个人了。你睁眼,睁眼悄悄,这庐舍合你的心意不?”

  小狐狸就剩下那么一丝气了,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说道:“这庐舍……太丑……”

  “都这时候了,你就别挑三拣四了,挺住,咱们快到了……”

  我赶着车,不顾一切的在路上疾驰,几十里路,我不知道是怎么跑回来的,到了后半夜,就回到了朝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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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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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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