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见大伙都喜欢她做的饭菜也忍不住高兴,拔丝红薯是闺女琢磨出来的,家里也就吃过两三次。
连着忙活了两天,两亩荒地终于都开出来了,何老头又在上面撒了点粪土养着。
红薯也被何家拿去帮着育了苗。
严知知就继续到竹林里去挖春笋和采竹荪,直到院子里晒满了好几簸箕才罢手,这些也够她们母女俩吃个一年半载了,喜欢吃明年再继续挖。
没几天,何大壮帮忙送来了一只小猪崽,是他跟何老太太专门跑到隔壁养猪崽的一户人家买的,一只猪崽花了一百八十五文。
何氏说今年忙不开,就先养一只。
因为严知知说要养两头小羊,她答应了。
但是附近都买不到小羊羔,羊肉在乡下人家眼里并不受欢迎,养不了猪那么肥,而且肉还带着一股膻味,很难去除。
没什么人喜欢吃,所以很少有养羊的人家。
村子里买不到,严知知就打算去镇上买,何老太太说,现在正是春耕忙碌的时候,集市上也会有很多卖猪崽鸡苗鸭苗等家禽,还有瓜果蔬菜粮食种子的摊子。
小羊羔子应该也会有,所以她打算去瞧瞧,顺便再买点蔬菜种子,她们院子里的菜地也都翻好了土,就等着下种子了。
因为造房子用的地少,所以整理出来的菜地还挺大的,估摸着能有三分地。
这些地可不算少了,木箱子也打算继续用着,到时候种出来的菜她们母女俩个估计都吃不完。
所以严知知就想多收集一些不同的菜种子,一样种一垄,菜种子可以去集市上买点,再从空间里拿些出来。
还有果树,严知知还想在院子里种一棵枣树。
她记得上辈子小的时候听过一句俗话,“桃三李四梨五年,核桃柿子六七年,桑树七年能喂蚕,枣树栽上能卖钱。”
可不就是说枣树结果子快吗,一般今年种上,明年就能有枣子吃了。
她当然是想快点吃到果子的。
这天,严知知便带上了这半个月抄的书去镇上,这次又是坐董家的车去,董志远夫妇俩个都去,何大壮和吴氏也要一同前往。
正是春耕忙的时候,两家也要去买些鸭苗鹅苗,还有些菜种子,农家人也不是真的啥都能自给自足。
还得给家里买农具,添针线。
何老太太年纪大了嫌去镇上折腾,就把买东西的事交给大儿媳妇。
吴氏也是每年这个时候才有机会去一次镇上,所以心里很是高兴。
坐在马车上也无聊,吴氏和杨氏平日里也不太能说得上话,便忍不住和严知知闲谈起来:“知知替书坊抄书一个月能赚不少钱吧?”
何家都知道严知知抄书去书坊卖的事,但是并不知道她能卖多少钱,这事只有何老太太知道,她并没有透露出来。
严知知思索了片刻才回道:“大舅娘,其实也赚不了多少钱,抄书笔墨纸砚的费用都得自个出,除去本钱,真正拿到手上的也没多少,而且。”
严知知笑了一下,又继续道:“每次赚的钱又要给娘买肉和果子补身子,所以还真没攒到多少。”
其实她偷着藏下来的私房钱都有一两多了。
这倒也是,吴氏想着严知知每次从镇上回来,都会给何老太太送点好东西,想来自己家留的估计更多吧。
这么大手大脚的花钱怎么能攒下钱呢,所以吴氏对这母女俩是既羡慕又不屑。
但不可否认,能赚钱确实是一件让人眼红的事,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看严知知母女俩就知道,身上都是细棉布,脚上穿的也是精致的绣鞋。
不像她,上有老下有小,还有自个男人,所以是什么好东西都落不到她头上。
身上穿的永远是麻布,脚上踩着的也是草鞋。
所以她对这母女俩一直都没什么好脸色,看不得她们过得那么好:“知知,大舅娘这么觉得,你还是得多攒点私房钱才好,别都给你娘。你想啊,万一你娘给你生了个弟弟,以后可不会像现在这样疼你了,家里的钱也肯定是留着给你弟弟花的,以后你就......”
“别胡说八道!”何大壮打断道,他都有些听不下去自个娘们说的话了,“知知还小,你给她扯这些干啥,我妹妹可不是这种人,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吗!”
吴氏平日里最是重男轻女。
“你......”吴氏被自个男人摸了面子也有些不高兴,讪讪地道,“我这还不是为了知知好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再说了,村子里有哪个当娘的不是更疼儿子的,要是以后......知知就剩这一个娘,到时候可就没人疼了。”
吴氏说完两手一摊,她觉得自己说的还挺有道理的,也没觉得自个更看中儿子有什么错,十里八乡哪家不是这样?
哪怕是那些自以为疼女儿的人家,和儿子相比,也不可能真的一碗水端平。
何大壮闻言气结,都懒得跟这娘们掰扯了,转而跟外甥女说道:“知知,别听你大舅娘瞎说,你娘她不会这样的,而且你也不是只剩一个娘,舅舅和你姥姥姥爷不会不管你的。”
“我知道的舅舅。”严知知又不是真正十来岁的小孩子,岂会被吴氏几句话吓到,她是真的无所谓,就算何氏更疼以后的弟弟妹妹,她也不会太过在意。
别人不疼她,大不了她自己疼自己,反正她能赚钱,又有空间这个外挂在,是不会委屈了自己的。
何大壮看严知知脸色没什么异常,想来也是没把她大舅娘的话放在心上,便松了口气。
他一直知道他媳妇喜欢和村子里的妇人一块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但他也没办法,说也说了,骂也骂了,总不能动手打人吧?
虽然村子里这么干的汉子不少,但何家不允许打女人这种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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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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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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