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桃林应是附近比较有名的风景,此刻晴朗的天气里,游人络绎不绝。
盛风袖正是好动的年纪,女孩子又爱香花,见到这片桃林,便说要下去观赏一番。周小渡也不急,便让车夫将马车靠边停下,让喜鹊跟着她。
盛风袖欢欢喜喜地去了。
盛余庆掀起帘子看了看,问周小渡:“你不去吗?”
周小渡是喜欢花的,但是那讨厌见人的毛病现在又冒出来了,她的视线顺着他的手臂探出窗子外,然后又缩了回来,“不去,人多,烦死。”
盛余庆应了一声,将帘子放了下去。
坐了一会儿,又将帘子掀起一角,觑了觑,“……这里的人是有点多。”
周小渡端坐不动,嗤笑道:“你要下去玩儿就下去,还要管我怎么地?我是久病不治,需要人随侍吗?”
“没有。”他收了手,说。
周小渡抱了个靠枕一垫,将两只手揣进袖子里,往后一倚,闭上眼睛,“我要小憩,滚远点儿,别烦我。”
“好吧。”他这才下去了。
过了一阵子,盛风袖和喜鹊相携回了马车里,两个女孩子鬓边都簪了一朵新鲜的桃花,正如诗里写的那样,“人面桃花相映红”,芬芳娇艳。
盛风袖问:“二哥呢?”
周小渡懒洋洋地回:“他也下去赏花了。”
盛风袖纳闷道:“他怎么不来找我们?”
周小渡用手指指着她,轻笑着打趣道:“他找你做什么?和你一起戴花儿玩儿吗?”
“戴花儿怎么了?男子也能戴花的呀。”盛风袖道,“这桃花也就春天开了,趁着花期,戴两朵应应景,取个‘辞旧迎新’的好意头,说不定连读书练武都灵光了。”
她从袖子里拈出一朵粉嫩的桃花,爬过去簪到周小渡的头发里,“这是夫子的!”
“臭美就说臭美,还扯个什么好意头。”周小渡笑道。
盛风袖晃着脑袋撒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她掀起帘子,睁大眼睛在林子里寻找,“二哥在哪儿?我这里还有一朵,给他也戴上……”
周小渡乐不可支,“我觉得他不会愿意的。”
盛风袖皱了皱鼻子,“未必哦,二哥平时穿得最鲜亮了,别看他一个大男人,比我还爱俏咧!也亏得他长得漂亮,穿粉色比我还合适,我倒是也喜欢粉色,但是怕显黑。”
“瞎说,你哪里黑?”周小渡不以为然,“前头我给他挑了两件粉色的衣裳,他意见老大了,直说那是女孩子才穿的颜色,他可不穿。他那是怕我生气,才没和我计较。”
“是吗?我看他现在爱穿得很,可不像是怕你生气而已,他肯定还是爱俏!”盛风袖道,“只是嘴上不好意思,嘻嘻。”
“那你就给他戴吧,其实我也怪想看的。”周小渡笑眯眯道。
“找到了,他坐在一棵桃树下的石头上。”盛风袖将头探出窗子去,“二哥拿个小本子在做什么?写东西呢?”
周小渡凑过来,“我看看……哦,他写诗作文呢估计。”
“夏?酸不熘秋的,还写诗……”盛风袖有点嫌弃,“难怪他不来找我们玩儿,我肯定要嘲笑他。”
“你还好意思嘲笑人家呢?”周小渡敲了敲她的脑门,“你瞧瞧你给我们写的信,里头都写了些什么东西?不是吃饭就是胭脂衣裳的,来来回回都那点东西。人家写信,又是引经据典又是借景抒情的,洋洋洒洒,文采斐然。”
“我说他的信怎么每回都写那么长呢,跟裹脚布一样,比老总管都唠叨。”盛风袖吐吐舌头,“我每次都看得直犯困,只能大段大段地粗略扫过。”
“小没良心的。”周小渡掐了掐她的脸蛋,“你有没有仔细看,那是其次,首先就说,他每次都给你写那么长的一封信,你收到了不开心?”
“唔……那比起他拿三言两语打发我,确实还是长篇大论来得开心。”
“可不就是?”周小渡道,“他不光只给你写,他给他那些老师朋友们都这么写,经常写……细致到他去了何处游玩儿、吃到了什么好吃的菜,每次要写信,就拿他那本小本子出来抄。”
“啊,我还以为他那是真情实感,一发不可收拾,没想到是大家共用一个素材本。”盛风袖感叹道,“那我岂非自作多情了?”
“你当他抄句子不费手吗?”周小渡道,“他有这份心记着,都分享给你们看,每封信都不含湖不敷衍,难道都是虚情假意吗?”
“那倒是他费心了。”盛风袖道,“难怪江大哥那么喜欢他。”
“多跟你哥学着点儿。”
盛风袖道:“学不来,我遇见了桃花林只记得下去撒欢儿了,可没空想什么诗啊句啊的……但是我下回给江大哥写信,会记得把这段记上。”
“你若是真写了什么诗,倒是反常了。”周小渡笑道。
说完,她不由得怅然叹了口气。
“好端端的,你叹什么气呀?”盛风袖怪道。
“他太机灵了。”周小渡答。
“机灵不好吗?”
周小渡皱着眉头,半晌才憋出来一句,“显得我很没用。”
这小子适应能力太强了,刚认识那会儿,遇见什么新奇的状况和东西,还会一惊一乍,说些孩子气的话语。但是下次再遇见类似情况,他就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和自己说话,还左一蹦右一跳的,一边试探一边讨好她,现在简直是拿捏了她不敢动真格,对她老不客气了。
他和柳泱泱打交道的时候,还傻乎乎一个笨娃娃的样子,都不敢大声讲话,可现在和谁都玩得很好,对上对下都很有一套,整个盛家都喜欢他,崔近屿那混账被他损了,还巴巴地拿他当贤弟呢。
甚至连日常写信都藏了一点小心机,将他待人接物的那些热情放大到极致,任谁读了,都会觉得他写信时热情洋溢、掏心掏肺。
周小渡就不一样了,每次盛余庆寄给盛家的一叠信纸里,周小渡只在信首占了两行字:我等无恙,问诸人安,袖须用功,保重身体。
他给蒲老爷子写信的时候,周小渡就占得更少了,只有一行:拜问蒲公安。
她原来也不知道盛余庆怎么这么多话要写,还嘲笑他尽讲废话。那小子侃侃而谈地回答:“与人交往,若是只讲要事,不讲废话,那不就跟公事公办一样?了无意趣。重要的事情我在开头都写了,余下的那些,不过是为感情润色罢了,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得有。这只是我的表态,对方若是觉得烦,不看就是了。”
她当时就想,这小屁孩什么时候做事情这么多道理了?
虽然她自认为自己活得湖里湖涂,但还是有点想教给对方什么东西,可惜,现在似乎越来越没有机会了,因为对方的道理比她都多,说不定哪一天就是盛余庆来教她做事了。
这真的显得她的存在很没有价值啊!
盛风袖笑道:“他要是太笨,你又该愁他没用了。烦恼总是找不完的,你就知足吧,别乱想了。”
“说得也是,我不过是带他一程,他自有造化,总要与我无关的。”周小渡滴咕道。
盛风袖忽地兴奋道:“有小娘子和他搭话诶!他们在聊什么呢?”
“小娘子?什么小娘子?!”周小渡一惊,把脸塞进窗子里,眯着眼睛打量,“……是个美人,但还不够美。”
这个美貌程度还没有到举世无双的地步,所以应该不是女主角。
“要求不要太高了,我就觉得很美啊,你看多般配?”盛风袖和她脸挨着脸,反驳道。
“着什么急,总会有更美的,我们再看看。”周小渡道。ΗtτPS://Www.sndswx.com/
盛风袖评价她:“刁钻的婆婆。”
“哼,走着瞧!”周小渡哼了一声。
落英缤纷,一对少男少女在树下对话,言笑晏晏,男才女貌。
周小渡又想到她那个牵红线的任务了,忽然有点难过:这脸蛋圆圆,瞧着还没长大的稚气样儿,怎么忽然就要找老婆了呢?感觉就好像自己的孩子要跟人跑了一样,以后再见到,也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亲近熟稔了。
她俨然忘记当初是谁耳提面命,令气运之子努力成长的,现在一心只想着时间快如杀猪刀,两三刀就把一个可爱的娃娃给削没了,以后就只剩一个无趣的大男人了。
啧,真没意思。
如果这些可爱的小孩能一辈子都不长大就好了。
周小渡摸了摸盛风袖的脑袋,慈爱道:“你晚点嫁人好不好?”
盛风袖莫名其妙,“不好。”她可盼着嫁给江大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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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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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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