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第428章 王霸之道
  稍劣。

  鬼知道贾贵这‘稍劣’二字道出口时,袁盎本就不抱希望的内心有多绝望。

  ——一千五百金买来的一匹马,和骊山厩的种马比起来‘稍劣’;

  而这些每一匹就价值一千五百金——至少是一千金以上的种马,而且还是足足七十五匹,却只卖了一百七十万钱,折金一百七十金。

  这,还是挖国家墙脚吗?

  恐怕这,已经可以算是在撬宗社根基了。

  为什么?

  首先,不得不提的一点是:贾贵那匹胡马,究竟为什么那么贵?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或许在草原之上,在游牧民族之间,那匹马虽也算得上雄俊,但也绝不至于价值千金,顶多就是三四匹普通种马的价值。

  但在马匹奇缺,尤其是良种公马奇缺无比的当今汉室,随便一匹种马——随便一匹能当种马来用的公马,都具备极高的价值。

  原因很简单:种马,意味着某一个母马族群,将从此过上一胎接着一胎的幸福生活。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繁衍。

  一匹良种公马,可以大大提高一个母马族群的繁衍速度。

  而许多匹良种公马,则能保证族群的基因多样性,极大的减小马驹因‘近亲繁衍’而先天残疾。

  从这个角度上而言,公马的价格,其实并非是简简单单的加减法,或是乘除法。

  如果一匹种马作价千金,那是因为它可以让一大群母马生下马驹;

  如果两匹种马共作价三千金,则是因为它们可以尽量保证:各自的第三代血脉有几率不和近亲繁衍。

  就这样呈指数上升,一直到良种公马,也就是种马的数量超过十匹,这就将是质的改变。

  ——十匹种马,几乎将第三代血脉近亲繁衍的几率,降到了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从十匹开始,每多出一匹种马,这种本就可以忽略不计的几率,就又会减少一大截。

  换而言之:足够数量,足够质量的种马,是一个马群能不能像滚雪球一样滚起数量,同时又不影响——至少是不太影响质量的关键。

  而袁盎的太仆,居然让这样一个拥有七十九匹种马的马群,失去了其中七十五匹种马。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再根据刘胜的大胆推测,剩下那四匹种马,只怕也是被挑剩下没人要,才侥幸留在了骊山厩。

  如此说来,事实就非常简洁明了了。

  骊山厩的损失,决不能用那七十多匹种马,亦或是所有驽马、过半母马来衡量。

  骊山厩损失的,不单是七十五匹平均价值千金以上的种马,同时也是整个骊山厩的未来。

  ——如果有那七十九匹种马,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骊山厩就能完成种群基数积累,并累年不断地出栏马匹,甚至是批量出栏战马!

  但现在,仅存于骊山厩的四匹种马,尤其还大概率是已经‘不中用’了的老马,甚至让刘胜很难下定决心,从少府拨款维持骊山厩,让骊山厩继续存在下去。

  那七十多匹种马,是骊山厩的根本。

  而骊山厩,以及每一个和骊山厩一样的马苑,则是刘汉王朝对外抗争,尤其是北向御敌的根基······

  袁盎的太仆,在毁刘氏根基······

  “一个骊山厩如此,那关中其他外厩,又该是怎样的状况呢?”

  “自太宗孝文皇帝以来,累年拨付给太仆的马政款,究竟有没有十之一二,被真正用在了我汉家的马政之上,而非太仆的人情往来之上?”

  “如果朕真的下手去查,整个太仆属衙,究竟能否有十个以上的官员,能清清白白的从廷尉走出呢???”

  对于刘胜这一连串质问,袁盎无法给出答案,也根本不敢给出答案。

  骊山厩如此,其余外厩如何?

  袁盎只能说,一个系统出来的,大哥别笑二哥。

  距离长安近一些的,如蓝田、新丰等地还好——毕竟距离长安近一些,总有人会担心事情败露,于是稍行收敛。

  但在骊山厩这种十年八年都等不来一个上官、一个御史来查验的‘偏远地区’,太仆官员的吃相,真的难看到令人发指。

  而对于这些状况,名义上负责天下马政,实则主要负责为天子胜驱车御辇,偶尔象征性过问一下马政的袁盎,真真觉得自己是有苦说不出······

  到底怎么回事?

  其实也很简单:在袁盎坐上太仆之后,一些过往这些年也一直在联系的老朋友,带着各自的礼物登门,羞涩的表示自己有事儿要求袁盎。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帮小子合起伙来搞了个商队,不做生意,就专门负责帮商人运货;

  从关中到关东,一年一个往返走下来,人人都能赚个吃喝不愁,甚至是丰衣足食。

  对于这帮老伙计,尤其是颇具市井气息、侠客气息的老朋友,袁盎当然是有心要让他们重归正途,干点正经行当的。

  听说老伙计们搞起了快递,袁盎当即大喜,便将胸口拍的噗噗作响:说吧!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只要我帮得到的,就肯定帮你们!

  然后,其中一人就颇有些羞涩的站了出来,表示新成立的快递公司,想要从袁盎的太仆这里租一些驽马,用来拖货往返于关东。

  一开始,袁盎还对此抱有警惕:公器怎可私用?

  但在那人巧舌如簧的一阵劝说下,袁盎最终还是选择写份信给麾下的太仆官员,从太仆给老伙计们借一些驽马了。

  ——换做谁,都没法拒绝他们的提议!

  根据他们的说法,太仆的驽马放着也是放着,白浪费饲料不说,还无法创造任何价值。

  与其这样,倒不如租出去,非但可以多出一笔进项,还能让租户来承担饲料,又为太仆减少了一笔支出。

  这样一对比,选择就没有任何难度了。

  ——不租,那就是白养着这些驽马,承担着饲料支出,却没有任何进项;

  ——租出去,则可以省下饲料支出不说,还能赚取一笔按天计算的租金!

  最主要的是,马匹出现死伤之类的问题,人家按市场价三倍赔偿。

  就这,换谁不动心?

  袁盎想的也恰恰是这‘租则多方共赢’的方案,才默认属下官员的一些举动。

  只是没想到一时之失,竟酿出了如此大祸······

  “唉······”

  “早知如此······”

  “——袁盎啊袁盎;”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跪倒在地的袁盎和阴沉的脸的刘胜君臣二人,心中都同时涌上这样一句话。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只是这一切既然已经发生,袁盎再怎么后悔,刘胜再怎么遗憾,也都终究回不去了······

  ·

  “袁盎,告老了。”

  翌日清晨,刘胜不出意外的出现在了长乐宫长信殿,向祖母窦太皇太后汇报起昨日之事。

  至于刘胜这么做的原因——这么一大早就赶来做汇报的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

  那个卖出七十五匹种马,却只记账‘收入一百七十万钱’的骊山厩令,姓窦······

  “窦完······”

  “皇帝,打算怎么处置啊?”

  果然不出刘胜所料,在自己说出‘袁盎告老’的消息之后,窦太皇太后的注意力,依旧没有从自家子侄身上转移向别处。

  即便袁盎是窦太皇太后的老朋友、老伙计,也同样没能改变这个现实。

  而对此,刘胜自也有自己的一套论证方式。

  ——以窦太皇太后为受众目标,量身订做的一套论证体系。

  “皇祖母应该记得当年,太宗孝文皇帝,想要在未央宫中建造一处凉亭吧?”

  此言一出,窦太皇太后面上试探之色顿消,眉宇间,也瞬时被一阵哀愁所充斥。

  “记得~”

  “记得······”

  见祖母果然被回忆吸引,刘胜也稍一颔首,继续道:“当年,太宗孝文皇帝想要建一处凉亭,便问少府的官员和匠人:建造这样一座凉亭,需要花费多少钱粮?”

  “匠人答:百金。”

  “于是,太宗孝文皇帝大惊失色,赶忙和左右说道:一百金,那是十户中产之家的全部家赀,却要用来给我这个毫无功绩、名望,反还要受天下人供养的昏君建造凉亭吗?”

  “这件事,在当年便引起了不小的物论,街头巷尾众说纷纭,甚至不乏恶意中伤太宗皇帝的言论出现。”

  “但太宗皇帝却说:百姓是无知的,也没有读过书,他们想要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去吧。”

  “于是除《诽谤令》,允许天下没有官职的百姓民自发谈论所有自己想谈论的事。”

  “到如今,无论是那处没建成的凉亭,还是除《诽谤令》,都是太宗孝文皇帝仁慈圣德的佐证。”

  “这些事,皇祖母应该不会不知道······”

  窦太皇太后当然知道。

  要知道窦太皇太后之所以是太皇太后,恰恰是因为太宗孝文皇帝是窦太皇太后的丈夫、先孝景皇帝是窦太皇太后的儿子。

  对于自己‘太皇太后’这个身份的法理来源,窦太皇太后,自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只是此刻,窦太皇太后实在有些不明白:明明是在说太仆、在说骊山厩厩令窦完,刘胜冷不丁提起这些往事做什么。

  “孙儿说这些,是想提醒皇祖母:当年那处被太宗孝文皇帝评价为‘太贵了,多奢靡的人才会花一百金修这个东西’的凉亭,不过需要百金而已。”

  “而骊山厩所留存的每一匹种马,都是太宗孝文皇帝、先孝景皇帝年间的历任太仆,通过长安侯和边关互市的路子,历经千辛万苦,耗资动辄千金所得来。”

  “——一座价值一百金的凉亭,太宗皇帝宁愿被人骂“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乡野匹夫”都没舍得修;”

  “——骊山厩的每一匹种马,价值又都超过十个这样的凉亭。”

  “而像这样每一匹都至少价值十个凉亭的种马,骊山厩令,足足卖出了七十五匹······”

  毫不留情的拆穿窦完编造的谎言——左右不过‘我就贪了点小钱,陛下就好像要杀我了’之类,刘胜也不忘稍侧过身,看向落座于殿侧,闻言低下头去的窦完。

  在刘胜即将成为太子之际,先孝景皇帝以平抑粮价一事,来作为刘胜得立为储之前的最后考验时,刘胜和窦完,还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共事经历。

  说起来,也算是半个熟人。

  但再怎么熟,刘胜也容不得任何一个人,如此挥霍自己——挥霍文景两代先皇多年辛苦的积累。

  我爷和我爹给我种了一棵树,马上就要结果子了,结果你一个远房亲戚要砍树卖木头?

  我可去你丫的吧!!!

  “哦······”

  “作价十处凉亭的种马,厩令,足足卖了七十五匹啊······”

  窦太皇太后阴冷一语,惹得窦完冷汗连连,正要起身再说些什么,却被宦者令夏雀的一记补刀戳中大动脉,彻底失去了最后一丝生机。

  “老奴宫人之身,本不该妄言,陛下也几次三番交代,让老奴不要告诉太皇太后。”

  “但老奴,实在是有些看不下去······”

  “——不单是种马七十五匹,骊山厩的近千匹母马,也被厩令卖出大半;”

  “上千匹驽马,也按照每天一钱的价格租了出去,却仍旧要骊山厩负责饲料。”

  “而那些租得骊山厩驽马的人,这边刚从骊山厩把驽马牵出来,甚至都还没走出骊山厩,就在路上把这些驽马转租给了别人。”

  “租金每天一百五十钱,而且饲料吃食还另算······”

  在刘胜有意无意的默认下,夏雀终还是把窦完最后一片遮羞布给撕了下来。

  而这样做的后果,无疑非常严重······

  “原本还以为,是皇帝加了冠、亲了政,就要拿我窦氏开刀了。”

  “不成想我窦氏,竟出了这等蠢虫,要败坏太宗孝文皇帝的名声?”

  说着,窦太皇太后便悠然起身,最后看了窦完一眼。

  “去宗祠,跪着。”

  “骊山厩的马什么时候找齐,什么时候起来。”

  言罢,窦太皇太后便自顾自向殿后走去,一边走,一边不忘朝身后招呼道:“皇帝随我来。”

  “咱们祖孙俩,许久没有好好说说话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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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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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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