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浓烟,漫天大火。
南北长三里,东西宽二里的整个大营,都随着张诩毫不迟疑的将令,而尽化作一片火海。
折兰人在挣扎;
折兰人在反抗;
折兰人在不甘;
折兰人,在死去。
作为草原百蛮之中最具战斗力,也最具有战斗特色的三个部族,折兰、白羊、楼烦三部,都有着各自的成名技。
如信奉羚羊,以羊首为部族图腾的白羊部,便是以草原诸部恶心不已的‘回马射’扬名。
——所谓回马射,便是在佯装不低,策马奔逃途中,毫无征兆的折身向身后放箭。
这样一来,正忙着追杀白羊人的敌人,便会因自身前冲的巨大动能,而将自己的身体撞上白羊人射出的箭矢。
又比如楼烦人,于草原诸部之中赖以成名的,是让整个已知世界都瞠目结舌得骑射技术。
骑射,听上去或许并没什么大不了。
但别忘了:这个时代,是还没有马镫、马鞍的!
即便是匈奴人——即便是生、长于马背上的游牧民族,都需要为了在马背上保持平衡,而穷尽一生的锻炼骑术,更别提在光滑的马背上挽弓搭箭了。
实际上,楼烦人的所谓骑射,也不过是在疾驰过程中将速度放缓,并在缓慢移动状态下挽弓。
可即便是这样,也足以让楼烦人凭借这一手‘骑射’技艺,而名震草原了。
——别的寻常部族,别说是骑射了,就连骑在马背上,在静止状态下挽弓瞄准,都是相当了不起的技能。
而折兰人,作为草原百蛮当中最异类、最头铁,也最少见的肉装战士,其作战方式、风俗文化,乃至于信仰,都是异类中的异类。
与草原游牧民族‘闻到危险就逃走’的生存法则截然相反:折兰人的文化,崇尚的是类似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属性。
在折兰人的文化风俗当中,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勇士都不应该有丝毫退却,甚至是有关退却的想法。
真正的勇士,就应该在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状况下,也勇往无前的冲向敌方的千军万马,即便是战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所以,折兰人赖以成名的绝技,也就因此而闻名。
——死亡冲锋。
在这一天,张诩率领下的飞狐都尉,也看到了这一壮丽景象。
在大营正中央,折兰王哈侃怪笑着低下头,取下了挂在腰间的号角;
深情地亲吻过那陪伴自己多年的伙伴,哈侃便缓缓昂起头。
呜~
呜~
呜~~
呜~~~~~~
伴随着一阵低沉、哀婉,又莫名令人神伤的号角声,被困在大营之内,感受到温度逐渐升高,却又毫无办法的的折兰人次序抬起头。
当他们循着号角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便见到他们由衷敬服的王,正在吹响冲锋的号角。
慢慢的,每一个折兰人,都开始有了动作。
低下头去,瓮声瓮气的祷告一番,而后昂起头,朝着自己的战马走去。
翻身上马,握紧钝器,深吸一口气······
“折兰······”
“不败的折兰······”
“不朽的折兰······”
便在这一声声低微的呢喃声中,哈侃也翻身上马。
纯金制作的王冠,在艳阳下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手中的权杖,此刻却和每一个折兰人手中的钝器一样,成为了哈侃最后仰赖的兵器。
哒哒;
哒哒;
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哈侃策马而出,胯下战马每走出一步,便有十数道身影跟随在哈侃身后。
慢慢的,原本只有哈侃一人的队伍,逐渐汇聚成了近千人的锥形骑兵队列。
——死亡冲锋。
——带着必死的意志,跟着自己的王,朝自己的敌人发起孤注一掷的冲锋。
策马去撞、去踩踏;
挥舞钝器去抡、去砸;
甚至是在跌落下马之后,用拳去打、用脚去踢,乃至用牙去咬。
从死亡冲锋发起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战斗彻底平息为结束;
折兰人,永不缴械投降。
即便是死,英勇无畏的折兰人,也只会死在冲锋陷阵的路上。
于是,哈侃率领下的折兰人——最后的折兰人,一头撞上了汉家最精锐、最具经验的弓弩方阵所发射的齐射。
他们得偿所愿。
他们,死在了冲锋的路上。
也是直到生命的尽头,才有零星几个折兰人,隐约意识到了什么。
——勇敢,似乎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身着甲具;
拒绝佩戴甲具,也并不能为勇敢的折兰人,带来多大的实质性帮助······
·
“这该如何是好?”
“这!该如何是好?!”
马邑,城北墙头。
看着数十里外的飞狐大营,此刻正冒着冲天黑烟,郅都只一阵说不尽的焦虑。
——完了。
在郅都看来,飞狐军为自己的傲慢、为过往这十数日的不作为付出了代价。
或许昨晚,匈奴人发动了一次突袭,将飞狐大营搅了个天翻地覆;
或许此刻,不知有多少燕赵汉子,正浑身是火的翻滚、哀嚎,却依旧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让郅都无法接受的是:如果事实真的如自己所猜测的那样,那匈奴人的战略目标已经完成了。
这场战争,匈奴人为什么要打?
——因为在开春之时,匈奴人先攻打了汉边四郡,之后又以战果为筹码,派使者敲诈汉室。
在被少年天子严词拒绝,并表明‘战场上得不来的,谈判桌也得不来’之后,匈奴人迫切需要向年幼的天子胜证明:我们不是无法在战场上取来想要的东西,仅仅只是嫌麻烦而已。
如此一来,匈奴人在这场战争当中的战略目标,也就是一目了然得了。
对代北地区进行一定程度的破坏、抢掠,对汉室军队造成一定程度的杀伤,以警告年幼的汉天子刘胜:匈奴人,很不好惹!
如果不想类似的事再发生,就乖乖送来娇滴滴的公主,顺便送来我大匈奴想要的所有陪嫁!
很显然,无论是重创驻守马邑的车骑将军郅都所部,还是打击马邑外的飞狐都尉张诩所部,都可以达成匈奴人‘警告汉家’的战略目的。
而在战略目的得以达成,又实在没什么机会跨过马邑,继续扩大胜利果实的情况下,匈奴人最明智的选择······
“走。”
“匈奴人,会走。”
“——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又实在没有信心攻破马邑,匈奴人,必定会就此离开。”
“之后不久,恐怕便是匈奴再遣使者,于长安耀武扬威,说我汉家无人,以致飞狐都尉,亦不过万千酒囊饭袋······”
如是说着,郅都面上焦虑之色更甚,目光不时闪过阴狠的光芒。
同窗多年,程不识自也一眼就看出了郅都的打算,便赶忙上前压低音量。
“万万不可!”
“胡蛮俱为精骑,我大军虽名车骑,然则几无骑兵!”
“若贸然追出城去,一无所得事小,受伏兵败事大!”
“——师兄!”
“主不可因怒而兴师,将,不可因愠而致战呐?!!”
“老师的教诲,师兄难道都忘记了吗???”
一番言辞恳切的劝阻,却引得郅都一阵皱眉,胸中郁气更化作一声低吼。
“那该如何?”
“——那张诩匹夫目中无人,贻误战机且先不论,如今更是生死未知!!!”
“飞狐都尉若有闪失,日后北墙该当如何,倒可暂且不论;”
“只是此战胜败,不单干系我汉家日后,于北蛮匈奴当面如何自处,更关乎!”
···
“更关乎陛下!!!”
话说到一半,意识到自己即将说出什么,郅都先是本能的止住话头;
只是繁乱的思绪,终还是让郅都忍无可忍,极尽苦闷的丢下一句‘更关乎陛下’,便咬紧牙槽。
见程不识闻言,立时露出若有所思的神容,郅都终也只得焦急的‘唉!’一声,拳头也应声砸上墙垛。
这一战的重要性,程不识不会不明白。
尤其是郅都所隐晦提到的‘关乎陛下’,程不识更是心中了然。
——刘胜,已经年满二十岁了。
如果不发生这样的变故,那在明年开春,年满二十的当今刘胜,就要行冠礼、大婚礼,而后临朝亲政。
这场战争,是刘胜在尚未加冠、尚未亲政的前提下,窦太皇太后破格应允刘胜做主方得以打响。
万一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
“秦王政也同样是未冠而即位,明明什么错都没犯,也还是在母亲赵王后、丞相吕不韦的威压下,无奈延后两年加冠。”
“为了亲政,更是先平定了嫪毐的叛乱,而后又罢黜了相邦吕不韦,放得以独占秦国大权。”
“秦不过列雄之一,王政想要亲政,尚且有如此挫折。”
“如今,我汉家富拥天下,陛下想要亲政·······”
满是愁苦的一番话语,只引得郅都稍有些诧异的回过身。
“如此说来·······?”
却见程不识忙不迭摇了摇头,赶在郅都话说出口之前,便否定了郅都的猜想。
“师兄。”
“凡事有轻重缓急。”
“——师兄所担忧的事,终不过只是先后而已,陛下加冠亲政不过早晚。”
“但若因为我二人的昏聩,而将大军葬送在这马邑,让将士们毫无意义的埋骨边墙,别说我二人担不起天下万夫所指,便是朝堂,亦难面关中百姓民殷殷期盼呐·······”
···
“此战,陛下本就只让我们确保马邑不破、胡虏不现于楼烦以南;”
“若胡虏已退去,陛下交代给我们的任务,就已经可以算作完成。”
“——老师曾说过:相忍为国。”
“为了我汉家,师兄,还是就此作罢吧·······”
“为我汉家,多保留一些力量,好在日后,为飞狐都尉报仇雪恨·······”
从程不识的话语中不难听出:对于飞狐都尉的现状,程不识也并不比郅都乐观到哪里去。
——昨天,飞狐大营还冒着炊烟,今天,就都变成了滚滚狼烟;
任谁看到如此景象、如此变化,都只会认为昨夜,飞狐大营为匈奴人所攻破,飞狐都尉损失惨重,甚至未必就没有全军覆没。
而在这个前提下,郅都、程不识二人所率领的关中主力,只能以‘飞狐都尉至少已经退出了战场’为先决条件,去考虑接下来的战略布局。
很显然:程不识的提议,是当下最明智的选择·······
“唉·······”
“天赐良机啊·······”
“只可惜·······”
···
“张诩误国·······”
“张诩误我啊!!!”
咚!
又是一声闷响,郅都那反复砸上墙头的右拳,也终是流下点滴暗红。
郅都却好似完全没有感觉,只再远远看了眼飞狐大营所在的方向。
满是遗憾、满是唏嘘的,长吁短叹的摇摇头;
正要下达‘继续戒严马邑,派斥候出城查探匈奴人行踪’的军令,便见城墙之外,远远现出五道身影。
只待那五道身影稍靠近些,甚至都还没看清那五人的服饰,郅都便面带激动的瞪大双眼!
——五人!
单就是这个数量,就足以证明这五名骑士,是汉室军队编制下的‘一伍’!
尤其这五名骑士,是按照极为熟稔的斥候潜伏前进的掩护队形,就更让郅都笃定:这是飞狐都尉张诩,向马邑派来的第一批信使。
事实也果然不出郅都所料。
只是除了认出这五人,是张诩派来马邑的信使之外,其他的所有事,都大大出乎了郅都得预料。
比如昨夜,飞狐军以自家大营为诱饵,伏击歼灭了匈奴三驾马车之一的整个折兰部!
即便是闻风而逃的楼烦、白羊两部,也都在飞狐大营外遭受重创,各留下上千具尸体,才得以从战场脱离。
真正让郅都感到匪夷所思,乃至是不敢置信的,是匈奴右贤王伊稚邪的行踪,以及张诩的野望······
“张都尉托末将转告郅车骑:匈奴右贤王伊稚邪所部,此刻正于飞狐大营以南、马邑以北的山林之中,等候我飞狐大军溃散南逃,以伏而击之。”
“张都尉欲引军南下,于右贤王伊稚邪会猎山林之间。”
“若郅车骑有意,张都尉亦非贪恋功勋之人。”
“只待郅车骑引军出城,于张都尉南北夹击,右贤王伊稚邪,便插翅难飞。”
···
“——好叫郅车骑知晓:右贤王伊稚邪,乃匈奴挛鞮氏王族。”
“擒之、杀之,皆乃扬名万世,以供后世子孙膜拜之功名。”
“只张都尉无欲谦让,郅车骑有心要取,也只得自显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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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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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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