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免疫人生>第一百四十六章 荣耀(中)
  李森并不知道李焱一家来了,他的性格没事儿不爱出门。

  他每天下午五点左右都会来老宅,看看二老晚上准备吃什么,问问有没有事情需要解决。

  李森小时候得过一场大病,侥幸保住命后,身体一直很虚弱,所以二老对他关照的要多一些,这个儿子也是最听李老太话的。

  但即使这样,李森家也是兄弟几个里条件最差的。

  李森受二老关照,他的媳妇儿子并没享受到,反而因为李森的“听话”让她们有了更多负担。比如腊月三十去李垚家大扫除的事情,别的侄子都是偷懒耍滑能躲就跑,只有李愉和李悦一丝不苟的去完成任务,因为李森不允许他们偷懒,即使上午干不完,中午回家吃了饭还要接着去。

  所以李森的媳妇儿子对李振江夫妇和李垚的怨念最深,只是以前二老镇得住场子,她们敢怒不敢言。

  “掀桌”事件后,李森媳妇和李愉李悦如久旱逢甘霖,扬眉吐气了许多,对李森的支使明显懈怠,尤其是这几天让他们来给二老请安,都是置若罔闻。俩儿媳妇更别说了,对这个公公都不如原来尊重。

  除了过年过节和二老寿辰,老宅今天最热闹。人多,所以李恺也下了功夫,整了四凉八热十二个菜,满满的摆了一桌子。

  土豆泥做了两份,一份是把花生米、核桃仁和芝麻炒熟后碾成小颗粒,又加上少许精盐搅拌均匀,再均匀的洒在土豆泥上。这份没有放蜂蜜,李老太有糖尿病,吃蜂蜜不好。

  另一份是用新鲜的桔子。桔子是乔祥栋车队从南方带回来的“孝敬”,青皮的桔子,口感很酸。现在还没到桔子上市的季节,这是早熟的品种。把桔子挤出汁水来,放入蜂蜜搅拌均匀,再浇到土豆泥上。这份适合孕妇吃,毛晓玲肯定喜欢。

  时间仓促,硬菜只有红烧带鱼和红烧肉,不过其余的大多也是肉菜,还算丰盛。

  刘凤芝陪着笑脸劝了半天,李老太才“勉为其难”的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凑活,就又吃了几口。

  毛晓玲吃的倒是很上口儿,不过她“肠胃不好”,吃了一会儿又开始干呕,李悰只好把她扶到了西屋。不过几分钟后李悰又回来了,舔着脸对大家“嘿嘿”了几声,把酸甜口儿土豆泥端走了。

  没有过分的喝酒,除了李森,他似乎有点儿借酒浇愁的意思,二两的酒杯,别人才见底儿,他已经满上了第三杯。

  等吃的差不多了,李振江咳嗽了一声,站起来说道:“我吃好了,你们继续。孙子,吃饱了吗?吃饱了扶爷爷出去走走。”

  李恺正在听李森发牢骚,突然发现大家都在看他,才想起被李振江叫“孙子”的,只有自己,就赶紧站起来。

  “吃好了,爷爷,我来扶您。”

  屋里静了下来,直到爷孙俩走出屋子,才恢复了气氛,重新热闹起来。

  李老太指着土豆泥,眼角看着刘凤芝说道:“这个,花生碎太少。”

  “好办,我这就给你加点儿花生碎。”刘凤芝端着土豆泥去了厨房,心里想着,还好臭小子早有准备,做的花生碎多,放得少,剩下的留在了厨房。

  李老太看着刘凤芝乐呵呵的出了屋子,突然觉得这个儿媳妇其实也还凑活。

  她很恼火自己有这种感觉,不知道是因为李恺那天的强势表现,还是李振江这两天的悉心“教导”,或者刘凤芝本来就没有那么“坏。”

  当然,李老太依然不认为自己有错,还是刘凤芝的错,以前也是她让自己误解的。

  “爷爷,咱们去哪而转转?”出了院门,李恺问李振江。

  “就在村里随便走走吧。”

  “好嘞。”

  爷孙俩漫步在伴山屯,晚上七点多,正是散步纳凉的好时候,几乎走上几步就能碰到人。李振江频繁的和人打着招呼,还将李恺这个孙子向人介绍。

  李恺不是在村里长大的,平时回来的也不多,原本没什么熟人,今天这一圈下来,也算有知名度了。

  不知不觉爷孙俩来到甜水溪畔,垂柳莹莹,溪水潺潺,蛙声阵阵,还有此起彼伏的虫鸣,让人心旷神怡。

  “你们今天过来,我很高兴。”李振江看着溪水,突然说道。

  “我爸那天回去就把我臭骂了一顿,说我做事没分寸,伤了您和奶奶的心。要不是因为东西准备周全需要时间,他第二天就要带着我过来给你们赔罪的。”

  “呵呵呵呵,别替你爹说话了,他做不出那么果断的事情。”

  “怎么会呢,真的,骗人我是你孙子。”

  “哈哈哈哈,你不骗人也是我孙子。”李振江笑了笑,转过头看向李恺,“我这四个儿子,老大稳当,老二憨厚,老三虽然有些头脑,但心眼少,不会算计人,也不爱怀疑人。你爹脑子还算活泛,但他有个毛病,性格太实诚,念旧念亲情,做事情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他即使想回来看我们,也要再等几天,而且只会是他自己来。像今天这种拖家带口大张旗鼓的场面,他做不出来。”

  李恺冲着李振江竖起大拇指,果然是知子莫若父。

  “你不错,爷爷以前对你注意的不多。”

  “怪我,也不常回来。”李恺赶紧表示歉意。

  “老三当上村长的那些主意都是你出的吧。”

  “不算吧,我就是提了几个建议,具体事情都是三伯自己琢磨的。”

  “老三从小到大除了当兵那几年,一直是窝在村里,没那么多见识,让他做事情可以,想事情就难为他了。”

  “呵呵。”

  “你很聪明,新社会,没那么多讲究了,要是在过去,就你的脑袋瓜子,妥妥是下一代‘家主’的人选。”

  “呵呵呵,‘皇太孙’啊,那可不敢当,别到时候成不了朱瞻基,却成了建文帝。”

  “哈哈哈哈哈哈……”

  李振江上过私塾,还走过西口,在武城闯荡了多年,所以李恺说的人名典故,他还是知道的。

  李振江大笑了良久才继续说道:“不要忌恨你奶奶,说起来是我这些年有些纵容她了。”

  “不会的,有点儿怨气而已,咋说得上恨呢。”李恺赶紧申辩。

  “你奶奶年轻时候非常不容易,当时我不在家,她不但要忙地里的活计,还要伺候你太爷爷太奶奶,还要照顾你大伯,你二伯。你太奶奶的性情不好,你奶奶没少受气,但她从来不敢忤逆老人,左邻右舍都夸她是个贤惠的好媳妇。”

  “是啊,老辈子都是这样儿,要不怎么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呢,辛苦半生,幸福一世。”

  “臭小子,哪儿来的这些怪词儿。其实你奶奶年轻的时候还是很有见识很有眼力的,看事情准得很。我是四六年从武城回来的,在外面闯荡了八九年,还是有些积蓄的。那时候你太爷爷太奶奶都已经过世了,手里的这些钱,我就想着用来买些地。蜀南文学

  土地啊,那就是咱们庄稼人的命,攒钱买地是每个人的愿望。可你奶奶死活就是不同意,我俩还大吵了一次,最后地也没买成。可过了不到两年,就证明你奶奶是对的,我差点儿造成大错。”

  李恺惊奇的看着李振江。大错?多大错?买地咋还错了?换成自己也会买地,当然不是用来种,可以建厂啊,做粮食加工或水果加工,靠着富阳山,小富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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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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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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