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免疫人生>第一百六十六章 回礼
  “这个是米国钱吧。”刘凤芝问儿子。

  “对,面值一百的米元。”李恺反复看着钞票,肯定的答道。

  李恺是见过米元的,不止米元,还有布列镑和瀛元什么的,都是前世在安建军那里见到的,安建军有收藏各国货币的爱好。

  “你看这个头像,”李恺指着钞票正面的头像,“这小子叫富兰克林,是米国有名的政治流氓。”又将钞票翻过来,“这是米国费城独立厅,是米国建国初期吹牛的地方。”

  “净胡说,”刘凤芝在李恺胳膊上拍了一巴掌,又抢过钞票,“这可咋办啊。”

  “怎么了,怕花不出去啊?没关系,去银行就可以兑换成人民币,银行乐意着呢。”

  九零年华夏的外汇储备不足,将米元换成人民币,银行能乐疯掉。反之,你要是用人民币换米元就费劲了,没有人脉你想都不要想。

  这也是黑市上外汇兑换存在的原因,因为黑市兑换不需要领导签字。

  “一共两千米元,你爸说等于两万多人民币,人家还送你一块带钻石的手表,你爸说要几万米元。咱们怎么回礼啊。”刘凤芝担心地说道。

  李恺一愣,还有这个说法吗,两世为人,他没注意过这个细节。

  “一定要回礼的吗?”

  “当然啊,这是起码的礼节啊。”刘凤芝肯定的回答。

  前世里,小时候这种事情不用李恺操心,成人后,大家好像都不太讲究这个了,关系好就理所当然的收下,关系一般的送礼物也不会收,怕对方有事相求。

  “我是想,银行保险柜里的东西,你想想哪个东西价值差不多,我明天上午取出来,和你舅舅见面时送给他,就说……送给他孩子的礼物。”李焱插嘴,又想起了什么,问刘凤芝,“媳妇儿,咱们刚才忘记问了,老苏家几个孩子?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都多大了?”

  “是没问,”刘凤芝回想了一下,“光听你俩聊过去的事儿了,要不他就是和儿子说话。”

  “老苏比咱们大一点儿,米国不用计划生育,我估计至少有两个孩子。”李焱建议到,“就送那对翡翠手镯吧,两只手镯,也好分,要是俩孩子就一人一只。”

  李恺在一旁嘬牙。满绿的玻璃种翡翠手镯,现在不好说,翡翠还没火起来,不过再等上十来年,就不是几十万能买到的了,而且还只是一只。

  不过也无所谓,东西嘛,就是拿来用的,不能总计较价值。

  于是就这样说定了,李焱明天一早就去银行。

  “哎、哎,老妈,你干啥。”事情谈完了,刘凤芝就把李恺的胳膊抓过来,摘上面的“劳力士”。

  “干啥,你一个初中生,戴这么好的手表干什么,万一摔了,蹭了,掉了,咋办?妈先帮你收着。”

  李恺无奈的任凭刘凤芝把手表摘了下来。

  刘凤芝将“劳力士”拿在手里,仔细的端详,时不时对着哈一口气,再用茶几上的抽纸擦擦。

  擦了一会儿,把手表交给李焱,“给,明天去银行,把这个放保险柜里。”

  李焱赶紧接过来,还用十几张抽纸包起来,才放进抽屉里。

  “妈,这些也让爸放保险柜里吧。”常大龙把剩下的钞票交给刘凤芝。

  “这个……你留着吧,这是舅舅给你的。”

  “你每个月都给我零用钱,这些我用不上。再说了,这是米国钱,也花不出去。”

  “那……那妈给你换成人民币,妈再给你办个折子,你自己存起来。”

  “妈,真不用,有你们在,我根本花不到钱,都留起来吧,将来爸的买卖开大了,没准儿能用上。”

  “那……好吧,妈也先替你保管着,你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跟妈说。”刘凤芝接过钞票,又转头瞪着李恺,“看看你弟弟,你还好意思当大哥呢。”

  李恺委屈的眨着眼睛,“我说啥了,我啥也没说啊。”

  “你表情就不对。”

  李恺无奈的扭了扭下巴,然后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

  “这个老苏,是谁哥哥啊,那个知青我见过吗?”刘凤芝侧过身子,问自己丈夫。

  “算是见过吧。”李焱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算是?”

  “嗯,你还记得我们结婚不久,我带你去拜祭的苏雨墨吗?”

  “记得啊,就是你那个被人欺负了,不堪受辱投河自尽的干妹妹?”

  “嗯,老苏就是雨墨的哥哥。”

  “哦,可惜了。那个坏蛋,后来被野蜂蛰死了吧,哼,便宜他了。”

  “是便宜他了。”

  “她怎么就认你做干哥哥了,五叔说她来了伴山屯就喜欢跟在你后面,她那时候不会是相中你了吧。”刘凤芝笑嘻嘻的看着李焱。

  “别胡说,也就是你能看上我,旁人谁会这么眼瞎。”

  “你才眼瞎,你眼瞎。”刘凤芝不服气的用拳头捶打李焱的胳膊。

  李焱一边笑一边躲。

  “小苏妹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啊?”刘凤芝停止“攻击”,问李焱。

  “她呀,挺活泼,从京城来到农村,也不嫌弃,肯吃苦。”hτTΡδ://WωW.sndswx.com/

  “还有呢?”

  “特别喜欢笑。我就是因为她爱笑,才答应做她哥哥的,希望保护她,让她能保持笑容。”

  “那她的笑容一定特美吧。”刘凤芝稍微有点儿别扭。

  “美不美的不重要,那个年代,你能笑得出来,就能感染很多人。”

  “为什么?”

  “因为……饥饿。”李焱想了一下,才给出答案。

  “什么意思?”

  “……你吃过粗粮吗。”

  “当然,刚结婚的时候,咱们不是天天吃粗粮吗?”

  “不是那种粗粮,是真正的粗粮。”

  “真正的粗粮?”

  “比如说棒子面。”

  “棒子面吃过啊。”

  “你没吃过,现在吃的棒子面,都是把玉米粒打碎,我们那时候吃的不是。”

  刘凤芝静静地听着。

  “六几年的时候,我们吃的棒子面,都是将整个儿玉米棒子晒干,然后全部打碎,包括玉米核、玉米粒、玉米须甚至玉米皮,那才是真正的粗粮。”

  “那怎么吃啊?”刘凤芝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液,感觉嗓子干痒的难受。

  “就这还是后来粮食收成好起来的时候,三年灾害时,那种粗粮一天只有两顿,还是熬成的糊糊。”

  “啊?”

  刘凤芝感觉不可思议。她不是富家女,但刘凤芝父亲在世时,是工厂的六级工,每个月工资六十多块钱,这个数字,在三百人的水泥厂只有几个人能挣到,绝对的高薪,那时候一斤肉才两毛多钱。

  在弟弟妹妹出生前,刘凤芝还有自己的“零食篮”,里面放着桃酥、蛋糕和糖果,随便吃。所以李炎说的这种粮食,她见到没见过,更别说吃了。

  “那时候,所有的人整天就琢磨着吃,青黄不接时,树皮都能扒干净。所以别说有笑的心情,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李焱继续说着。

  “雨墨特别爱笑,哪怕她也是吃不饱,干活儿累,却总是笑呵呵的,听到她的笑声,我就感觉生活还是美好的,而且会越来越好。”

  刘凤芝抱着李焱的胳膊,眼前仿佛出现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晃着两条麻花辫,无忧无虑的呵呵笑着。

  “还有啊,她特别古灵精怪,喜欢给人起外号,还喜欢捉弄人,当时她们都叫我“温度表”,说我……”

  ……

  第二天,李焱在便民店匆匆吃过早饭,就要开车去银行,出了店门就见苏博林的“皇冠”来了。

  “李先生。”肖泰格下车给李焱打招呼。

  “您好,”李焱看了看车里,除了司机没别人了。“老苏呢,不会自己先过去了吧?我去趟银行,马上就过去。”李焱说着就要去开车。

  李焱今天要用车,又不想耽误媳妇上班,所以昨天和乔祥栋打了招呼,再用一天车。

  “李先生,您不用着急,董事长早晨就赶去首都机场了。他让我来转告您,他回米国了,有事情要和家人商量一下。伴山屯这边儿,等他回来再说。”

  “哦,他什么时候回来?”李焱的精神一下子松懈下来。

  “董事长说最多五天。”

  “那行吧,我等他回来。小肖儿,问你个事儿,你们董事长家,有几个孩子啊?”

  “董事长家?董事长还没有子嗣。”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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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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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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