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免疫人生>第四百八十一章 暑假(九)[四千字大章…
  很快这群人咋咋呼呼的来到近前,正是“小团队”中的“留守少年”。

  当年机械厂子弟学校“七五级”的小团队里,考上一中和二中的,如今基本上都在纽麻胡同的李恺家群居,而上三中或七中的,则是在机械厂家属院各自的家中。

  之所以没一起去纽麻胡同住,是因为他们学校所在的位置不方便。三中偏北,七中偏西,从纽麻胡同出发比从生活区动身要远很多。尤其是七中,在七一路的西口,由机械厂宿舍步行前往都用不了半小时,骑自行车的话,也就一脚“油门”的事儿。

  当然,这里面也有部分家长不愿意“过渡消费”情分的原因。比如江家,是三年前因为李恺给小伙伴们补课,借女儿江霞的势,才和李家的关系近了一些。

  这三年多,江霞在学习上,江峰在工作上,都得到李家不少的关照,甚至这次马永辉(马娟父亲)、陈俊强(陈文父亲)和江峰合作承包下老机械厂的保温器具生产线,其中的部分资金也是从刘凤芝那里借来的。

  受惠甚多,江峰是要面子的性格,再去打扰,于心不合。

  江霞不去,安建军自然也就不去了,寒冬酷暑陪着江霞奔波在往返三中的路上。

  “恺哥,在学校听柱子说你回来了,我们就觉得你今天肯定会过来,果不其然,一进生活区大门,于伯伯就告诉我们说你来了。”张伟首先开言。

  安建军皱起眉头,很不爽张伟抢了他的第一发言权。在他的心里,和李恺交流的先后顺序,标志着关系的亲疏远近。

  扶着自行车站在他身旁的江霞觉察不妥,不露痕迹的伸手在安建军腋下拧住转了一圈儿。

  安建军惊觉,赶紧补充说道,“可不呗,回来的路上听大张伟絮叨了一路,我就说恺哥不会忽略咱们这些老兄弟的。”

  “行啦,别啰嗦了,各自回家报个平安,然后咱们去‘胖三儿’那儿集合。好久不见,今天给你们狠宰我一顿的机会。”

  “好嘞。”

  “谢谢恺哥。”

  
  “墨迹,赶紧的吧。建军,你利索点儿,回家报了平安就去刘家庄把会昌哥接上。”

  “好嘞,您擎好儿吧。”安建军得意的冲着张伟甩了甩“大中分”。

  “还有,回家把你这双大头皮鞋给我换了,你不觉得热,我看着都燥得慌。”李恺嫌弃的看了一眼安建军的脚下。

  “这叫范儿……”安建军还想辩驳两句,发现江霞在瞪他,“好嘞,我听哥的。”

  安建军穿着一双“军警靴”,也就是俗称的“巡洋舰”大头皮鞋,有型有款有范儿,这个年代很流行。可这是盛夏,但凡智商非负数的,都不会有这种“二百五”的行为。

  “先散了吧,各回各家,一会儿‘乐家家’见。我还得给咱们宁宁小宝贝买些零食。”

  宁宁乖巧的和大家打招呼,“哥哥姐姐们好。”

  “宁宁小宝贝好。”

  “恺哥哥,我和你们一起吧。我家里现在没人,爸爸妈妈要晚一些才回来。”

  江峰等三人办了停薪留职,如今全部心力都放在了保温器具厂,江霞妈妈也在厂里担着财务工作。

  “走着。”

  “乐家家”机械厂生活区店,名义上隶属于“乐家家超市集团”,实际的所有人是苑大志,集团只占百分之一的股份。

  这是个特例。

  苑家和李家当初是共同创业的,后来李家有了足够的资金做大做强,苑家就主动退出了,这家店算是两年多合作的酬劳吧。享受着集团的供货渠道,一年二三十万的进项,苑家在这个年代也是超越大多数人的富户。

  店里的店员也都更新了,全是生面孔。

  铁柱的奶奶和姥姥已经不再参与超市的工作,老姐妹俩如今在小区里住,苑大志买的二手职工房改房,带小院的平房。闲不住,一人一台缝纫机,专门给生活区居民做窗帘、被罩、沙发套,如今在生活区里小有名气。

  李家屯村长的女儿李巧妹,当初在杨安和李三凤结婚后,跟着来城里打工,苑大志帮忙安排在自家超市里做售货员,去年底结婚了。对方是“励肃货运”的一名司机,工作好,收入高。据说家境也不错,有个姐姐已经出嫁,父亲是国企职工,很快就要退休,母亲是家庭妇女。

  唯一的缺点就是说话有些磕巴。

  李巧妹嫁过去没多久就怀孕了,之后就辞职在家养胎。

  宁宁不贪心,只是随便选了两样小零食,又给小于浩要了一大袋安城乳品厂(如今叫励肃乳业公司)生产的草莓果味酸奶。

  将宁宁姐弟送回家,谢绝了于奶奶的盛情挽留,李恺和江霞回到超市门前。伙计们早已等候,安建军没到,估计是带着刘会昌直接奔了“胖三儿餐馆”。

  李华还带上了弟弟李军。

  李军骑的是他母亲的二六坤车,正好可以带上李恺。其他人的“蒲佳琪”山地车不方便带人,除非你坐在大梁上。

  但谁也不愿意。

  年轻人不要面子的吗。

  一群人说说笑笑的簇拥而出,很快就到达目的地,果然安建军和刘会昌已经恭候在了饭馆门前。

  夏季,胖三儿这里增添了烧烤,种类不似后世精彩多样,只有羊肉、羊筋和羊腰子、羊蹄。

  绝对保真,羊肉都是正经羊肉,没有科技与狠活儿。

  “会昌哥,来瓶啤酒吗?”安建军故意逗趣,“恺哥,咱们会昌哥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他自己喝,我可不馋。”

  “滚犊子。”李恺笑骂。

  “十八岁生日之前不得抽烟喝酒”(第二十七章解怨),李恺当年的一句戏言,大家都在不知不觉中下意识的遵守着。这里面有大家对李恺的尊重,也有信任。

  这帮人里,周磊最大,其次就是刘会昌。如今没了正版的于浩,李恺排老三。

  周磊是七四年的,按入学规定应该比李恺他们大一届,不过临近报名入学的时候,他爬树掏鸟窝摔了,右臂骨裂,不得已成了七五级的学生。

  “我倒不担心你,我担心大宽馋酒,他家有传承。”李恺说着从胖小妹手里接过菜单,“不看了,所有的凉菜一样一份,热菜先上三儿哥拿手的红烧肉、酥骨鱼、小鸡炖蘑菇,其他的看着垫哆。”

  “有新鲜的河蚌,要不要做一份?”

  “那必须要啊,有多少?”

  “二十多个吧,每个都有手掌大。下午才收的,保证个个活。”

  “全要了,让三儿哥用辣椒爆炒,分两盘,一盘特辣,一盘微辣。”

  河蚌可是好东西,再有个五六年,安城市场上就绝迹了。这种东西生活在干净的缓流活水中,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安城溪流河流的水质……

  时代进步吗,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些许口腹之欲,不值一提。

  “好嘞。”

  “再来一百个肉串,一百个羊筋,二十个羊蹄儿,二十个大腰子。”

  “羊蹄儿够呛有二十个了。”

  “还够一人一个吗。”

  胖小妹数了数人,“那够。”

  “那羊蹄儿就一人一个,健力宝一人一个。先这样吧。”

  “我不馋酒……我爸也喝得少了,他现在一门心思就是工作挣钱,说只要我敢考上大学,他就敢供到我大学毕业。他只在晚上喝上一杯,不超过二两。”看李恺点完菜,憋了半天的王大宽赶紧开口辩解。

  “好事儿啊,继续保持,少喝酒,喝好酒。”

  上一世王永久喝酒无度,是肝癌去世的;王大宽……四十多岁也是肝癌走的,但愿这一世能有所改变。

  很好地开端。

  很快凉菜和酥骨鱼先上来了。

  “小军儿,中考成绩出来了吗?上警校没问题吧?”李恺剥开一粒煮花生放入嘴里,问李军。

  “……成绩没出来呢……没报警校,我报的三中,跟我哥一个学校。”李军吞吞吐吐的回道。

  “怎么了?做人民警察不是你一直的梦想吗?怎么变了?担心成绩不理想?”

  中考的警校志愿属于小中专,录取分数要高于普通高中,甚至高于省重点的安城一中。

  “我……我……我觉得我可以冲一冲……三年后考警官大学。”李军说完长出一口气。

  “我勒个去,好小子,有志气,是条汉子。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李恺拍了拍李军的肩膀。

  “嗨,这小子是怕大家说他好高骛远。咱们这届学生创了子弟学校的记录,高中生就有二十六个,而且差不多都是……是吧,把学生的中考目标给调高了,去年七六级中考时,一个个信誓旦旦的。结果遭遇了滑铁卢,只有七个考上高中的,进一中的就一个,都成了笑话。”

  李华想说二十六名高中生,差不多都是重点中学的,但又考虑到王大宽和李隽在场,所以一带而过。

  “呵呵,呵呵。”李恺敷衍的笑笑。

  七四级的战绩是无法复制的,因为有李恺带领大家在中考时集体作弊。

  “不是问题,就得你这当哥的平时多费心盯着点儿,我给你们的习题都给他留着。”

  “那必须的。”

  “大张伟,听说你要飞啊,这次期末考试杀进了红榜?”

  “嘿嘿,年级十八,让我进精英班,我没去。”张伟牛气的笑着回应。

  “为什么不去?”

  “其余十七块精料都在精英班呢,去了也显不出他来。他在平行班美得很,整天莺莺燕燕的美女环绕着,舍不得离开呗。”安建军插话道。

  “哪有。大家都在平行班,我不想脱离群众。你们赶紧努力加油,跳班也得咱们‘机械帮’一起跳。”

  “算了吧,高三求稳,所以高二期末是最后一次跳班机会了。”

  “你们就憋足劲努力吧。在什么班不重要,当年我就没在乎过这个,不是照样考出好成绩了吗。”

  “咦……我们普通人交流,你个半仙之体就别掺和了。”

  “哈哈哈哈……”众人大笑。

  谈笑间,肉串先上来了,一百串,满满的两大铁盘,一盘特辣一盘微辣。还有爆炒河蚌肉和滑溜里脊,考虑到有女生,胖三儿还体贴的加了个甜菜,麻仁鸡蛋。

  “会昌哥,今年的收成如何,麦收时这帮臭小子去帮忙了吗。”李恺捏起两串特辣的羊肉递给刘会昌。

  刘会昌父母身体不好,往年的夏收和秋收,李恺都会带着大家去帮忙,今年他人在京都,鞭长莫及。

  “今年没种庄稼,三块地都扣了大棚。”刘会昌憨厚的一笑,嘴巴顺着钎子一撸到底。

  “好家伙,规模化产业化了。都种的草莓?”

  “嗯。现在全村人都跟着种大棚草莓呢,我是村里的技术带头人,刘家庄也成了远近闻名的草莓村。”

  “挺好,挺好。”

  这一世的命运,刘会昌也有了变化。原本错过了中考,失去蜕变的机会,曾经李恺还为他惋惜,生怕他重蹈前世悲催命运的覆辙。如今看来,条条大路通罗马,上学并不是唯一的出路,做一个“草莓种植大王”也不错。

  在安城发展好,刘会昌肯定不会去鹏城打工了,也就不会……

  “挺好,非常好,大家干一个。”

  众人举起健力宝,现场响起“咚咚”的易拉罐撞击声。

  ……

  易州县,太行山深处,某山村。

  王槐花瘫软在地上,双目无神的靠在墙角。头破血流,满脸淤青,嘴角渗着血丝,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红一块的,衣服上不仅有血迹,还粘着几根脱落的发丝。

  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打,王槐花彻底绝望了。

  不得不绝望,找过村长,没用,随便说上几句大道理就走了,然后是丈夫更残酷的虐打。

  也找过娘家人,丈夫当着父亲和弟弟的面殴打自己,这些娘家人只是叹口气,然后就灰溜溜的走了。

  “娘,娘……不,哭。”女儿燕子爬到她身边,用小脏手抹去王槐花脸上的泪珠。

  
  王槐花将女儿紧紧抱在怀里,快两岁的孩子,瘦弱的如同一只小猫,抱在怀里轻飘飘的。

  孩子至今连个名字都没有。

  “‘赔钱货’要什么名字。”

  燕子这个小名,还是她看到飞往山外的燕子时,给孩子取的。

  “燕子,娘一定要带你离开这里。”王槐花没有继续哭泣,只是在心中暗暗发誓,眼中露着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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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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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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