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周海忠没有急着回答儿子的问题,思索了一下,然后笑了。
“我觉得吧,是这样的。首先说学习的事,李恺的成绩一直都非常不错吧?”
“嗯,他以前一直都是年级第二,数学从来都是满分,别的学科也基本上都是年纪第一,除了布列语。”周磊点点头。
“所以呢,这是你们看到的,你们看不到的,是人家的努力,可能你们学习的时候人家在学习,你们玩的时候人家也在学习,甚至你们吃饭的时候人家还在学习,付出的努力多了,学习的时间长了,自然会醍醐灌顶般的融会贯通,会发生质的变化。而布列语,你们总共才不过学了一年半,知识量很大吗,你也说过,李恺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要想通了,认真学了,成绩追上来很难吗?至于原来不喜欢现在变得喜欢了,这就不是个问题,你也说了,要不是因为布列语拉分,他早就是年级第一,他想拿第一了,哪怕原本不喜欢的,也必须要喜欢了,何况对他来说,增加这点儿学习量的压力远比不上总是考第二的压力。”
“嗯……”周磊咬着筷子,点了点头。
“再说第二点,你觉得他变成熟了,可我记得你不止一次和我说过,李恺是个明理懂事的孩子,做事情有条理、有分寸,在你们学生里很有威望。人总是越来越成熟的,你看到的是他有了很大变化,其实一切都是潜移默化的在变,你现在感觉到的,其实在昨天、前天、大前天,都在逐渐变,只是你没有用心体会,没有总结而已。”
“奥……”
“至于你说他看你们的眼神,我是这样理解的,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先,为先者可为师,为师者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一种俯视旁人的心态,他把你们当作朋友,主动帮助你们,引领你们,看着你们有了进步,跟上了他的步伐,自然是满意……欣喜的,你应该是混淆了感觉。”
“哦……”
“这是我理解和认为的,我觉得应该是这样。不然呢,他昏迷时候让神仙入梦了?被鬼怪附体了?有祖宗显灵了?这不笑话吗。”
“呵呵……”周磊想了想,不好意思的笑了。
“我对李恺父亲有一些了解,是个很优秀的人,做人做事都很有原则,他教育出来的孩子,应该不会错,你可以跟他多交往,多请教,尤其是学习和生活态度上。”
“我知道了。”
周海忠抬起手看了看表,“我要去开会了,中午饭你自己解决,我和你妈都回不来。”
“好嘞。”周磊起身帮父亲拿过公文包,送他出门。
从村口到李前进家需要走上六七里,经过大片麦田和村庄。倒底是年轻人,李恺小哥儿俩也不犯愁,下车拎着包说说笑笑的向村里走。
安城市地处平原,脱离开太行山脉,其余的地方都是平坦而肥沃的土地。
田地里的麦苗被遗留的残雪覆盖,一片黑白相互渗透的颜色中露出点点绿痕,彰显着倔强的生机。一群麻雀组成“锋矢阵”从田地上空呼啸而过,然后栖息在路旁的杨树上自顾自的叽叽喳喳。李恺大喊一声,群聊的麻雀骤然失声,然后集体轰然而起,在半空中盘旋一会儿,又重新选择一颗杨树落下,再一次进入群聊状态。田地里没有人在忙碌,灌溉过最后一遍冻水,今年的农活儿就已经圆满结束了。
进入民居区,才能看到人们聚集在背风向阳的地方,有的在编笤帚笸箩类的用具,有的在织毛衣或缝补衣物,大多数倚靠着墙或树闲扯,呜呜啦啦的。
李恺边走边给常大龙介绍沿途的标志性“建筑”:“这里是个小饭店,手艺还不错,尤其是炖鱼,入味酥骨,鱼刺都可以嚼着吃,比‘胖三儿’做的都要好;那间是小卖店,油盐酱醋和一些日用品都可以从这里买;旁边那间屋子是烙大饼的,五毛钱一张,也可以用粮食换,麦子一斤半换一张,面粉一斤二两换一张。想吃馒头就要往里走了,没在这条街上,看那个胡同了吗,从那里拐到另一条街上才有,理发店也在那条街上。对了,你记住现在走的这条街,每个月的初四初七、十四十七、二十四二十七,这条街上都有集市,很热闹。我说的日期都是指阴历……”
“这是什么地方,看着挺气派,好像很久没人住过,右边的门都掉一半了。”继续向村里走,快要穿过村庄的时候,常大龙指着一座破落的宅院问道。
“这里是……”
“陈大富”家的老宅,我去,怎么把这个地方忘了,这里可有好东西,现在还没人知道。
“哦,哦……这里……过去是一户地主的宅子,这家人都没了,绝户了,所以好多年没人住。”李恺感觉到自己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心脏砰砰的好像要跳出来,想马上就进去找找看,但前后左右瞅了瞅,还是忍了下来。
“看到前面那排柳树了吗,树旁边有一条小溪。那里,那个院子,烟筒冒烟的那家,那就是五爷爷家,马上就到了,咱们快点儿走吧。”
李恺拉着常大龙快速向李前进家跑去,心里念叨着:白天不行,没人也不行,天知道哪个角落里许就窝着个闲汉,赶紧离开这儿,不能让人看到怀疑。冷静,要冷静,没人知道,只有我知道,只有我知道……
李前进家在村子紧南边,距离村庄主居区有两百多米远,很偏,再往南过了“甜水溪”就进入富阳山了。以前生产队时牲口棚、猪圈、蓄粪池都设在这一带,这里远离居民,用水也方便。当年转业回来,李前进家里的土坯房已经塌了,他选在这里重新盖的房,依山傍溪,关键是上山容易。他的亲人都埋在山上,他想离他们近一些。
知道李恺两人是过来陪自己的,李前进很高兴。
从李恺的介绍中,了解了常大龙的情况,李前进很同情,表示欢迎常大龙的到来。
李悰也在这里,午饭已经出锅了。农村大锅熬的玉米菜粥很是香醇,配上炖菜和开花大馒头,最是诱人。
李前进的饭食是李悰单做的,老爷子虽然牙口还凑合,但胃不行了,喝粗粮粥不好消化,李悰给他做的是小米南瓜粥,火候很足,熬细腻粘稠。
李恺把带来的麻花掰下一块,敲成小碎块,再用蒸馒头的屉布包起来,然后拿擀面杖反复碾压,细细的擀成粉末,又把里面擀不碎的果脯、花生碎尽量挑出来,然后均匀的洒在小米南瓜粥里。
其实李恺感觉加了这种配料的粥未必好喝,味道可能有些怪异,可老爷子却连连夸赞,比往常多喝了半碗。
因为想着老宅“宝贝”的事,这顿饭李恺吃的有些心不在焉,又不想让别人察觉什么,所以絮叨的有些话痨,不过大家也不觉得意外,只是认为他很兴奋。蜀南文学
吃过饭李前进回屋午睡,李悰也回了自己家,小哥俩在西屋子收拾住下。
收拾的差不多,两人躺在了床上,李恺闭上眼睛开始搜索记忆。
“陈大富”老宅“宝贝”面世的事,李恺没有亲见,当时只是听了一些村民传言。东西说是在正房房梁发现的,说的应该是屋顶的大木梁,而且应该是把大木梁掏空藏匿在里面的。放在房梁上面不可能,太明显,宅院充公这么多年,不知多少人进进出出,那样早就被发现了。
正房高有四米多,房梁位置起码在四米高度的地方,如何接触到房梁是个问题,总不能大张旗鼓的搬着梯子去吧;即使能接触到,如何把东西取出来也是个问题,如果动作太大,房顶能承受住吗?那可是主梁呀,别再把房顶给整塌了;就算能取出来,也肯定要费很大功夫,时间长了,想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难度就大了,被人发现怎么办,怎么解释,村里上岁数老人都不清楚这里有“宝贝”,你怎么知道的……
要不,再等等,过段时间撺掇老爸或者三伯找个借口把这座宅院租下来,关上门就可以在里面慢慢想辙了。
一想到还要再等些时候,李恺不由得心浮气躁,煎熬的浑身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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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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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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