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信杀了他们上层,让他们有机会奴役那些奴隶,享用那些女人和财富。
这些新提拔的人立马对赵信表示忠心,纳头就拜。
杀牛宰羊春末天气回暖,帐篷外升起火堆烤着羊肉。
“巴特尔我需要一批人手,按照市场价卖给我就是了,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兑换武器。”
赵信一边欣赏着野羊部落的舞蹈,一边和巴特尔交流着。
现在买卖这一批奴隶,就是和大乌苏走得比较近,但是杀了又可惜那个层次,干脆直接就卖了,眼不见心不烦还能换点好处。
而赵信的产业需要人口的地方,那简直不要太多。
和野羊部落的交易也很简单,就是野羊部落打下土地,赵信花大价钱购买就是了。
现在随着范阳的民用产业走上正轨,赚取的钱财简直是不要太多,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事情。
更何况,和这些草原人打交道,高度酒和精美玻璃制品就是硬通货,比真金白银都硬。
所以,这些钱财对赵信来说,毫无压力。
酒越喝越多。
“巴特尔,我只需要奴隶和土地,其他的东西都可以是你的,那些无数的女人和财富都是你的,并且我也会用同等的物资来交换奴隶和土地,所以咱们这叫做双赢,懂吗?”
“可别像大乌苏一样啊~”
巴特尔手微微抖了一下,也不知道是这春寒料峭的天气原因,还是其他原因。
......
几天过后,赵信的第一批物资就运送过来了。
三车精美的玻璃制品,其中一尊栩栩如生的老虎,大白天都看得汗毛倒竖。
还有十车美酒,就是那种香飘十里的美酒。
还有赵信亲兵乱杀大乌苏用的火器三千把。
巴特尔上前捧着那一尊栩栩如生的玻璃东北虎,手指有些颤抖地抚摸着。
嘴里嘀咕着契丹话,看他激动的样子,赵信就知道他嘴里念叨的不是神就是仙。
东西全部让野羊部落的中上层给分了,只有让占大比例的下层人见识到赵信的慷慨,他们才会为赵信卖命。
野羊部落的人,又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整顿人马。
野羊部落是一个部落,但是这个部落可不小,所以整顿人马花的时间才会这么长。
草原人打仗是不需要带东西的,骑着自己的马,背着干粮,然后头人会准备大批羊群作为肉食。
这样在没有攻打部落之前就吃这些,一旦攻下敌方部落,就可以吃他们部落的了。
安台。
赵信在这里等了好几天,就是为了等到这次的新兵。
王显飞这些燕山以南,去年住下来的移民,今天刚到安台,他们将配合着野羊部落进攻其他大部落。
赵信集团很多人劝谏赵信,这些新移民不适合征召,他们需要的是修生养息,需要的是时间。
赵信本来也觉得是这个道理,但是当他考察过几个新建村之后,就不认同手下的说法了。
新移民村子,都是些年轻力壮的青年男女,老人和小孩非常少。
也就是说,都是些剩余劳动力。
干嘛不用政策引导他们购买劳动力,去种自己的土地,让他们自己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为什么不可以这么做?
难道非得固定思维?
难道欧洲强盗去了美洲也一点一点自己种地来壮大?
不!
所以,赵信一意孤行地用政策引导新移民端起武器作战,并且引导他们购买奴隶。
现在的赵信需要的是人口,还有土地。
巴掌大的范阳,涿县那里的工厂工坊都打堆堆了,并且资源严重不足,现在需要的煤铁资源已经在向外扩。
还有就是贸易,因为人口少,地盘小,只能依靠外贸捞钱。
所以,范阳急需的就是土地和人口。
燕山以南征召的士兵,只有两千人,这两千是训练的时候表现最优异者。
而赵信是打算分出自己手下的四百枪骑兵去统领这两千新兵,而自己只需要带一百亲兵回范阳就可以了。
两千人聚在一起,赵信的声音想要整个覆盖,还是有点困难的。
所幸就让所有人紧紧围着自己,也不用去担心什么危险,若是自己的子民都信不过,还有谁能信任?
“将士们!”
“我知道很多人都不愿意打仗。”
这句话也是说到了大家伙儿的心坎上,特别是大乾的军队,打仗没赢过,劫掠比草原人还厉害,所以,大乾民间的说法是好男不当兵。
“但是,我赵信答应你们。”
赵信的声音还在继续,今天的就是给大家伙出征鼓劲。
“凡是手刃一个敌人,赏一两银子,杀敌五人直接升伍长!......”
赵信这话一出,四周传来嗡嗡的讨论声,因为这个赏赐实在是太大了。
并且赵信只说了几点最惊喜的赏赐,还有很多细节的赏罚这些士兵在来的路上其实都已经了解过了。
每晚上都他们的临时伍长就会给他们宣讲,只不过大家都把这个当做一个笑话,想想大乾朝廷征兵,都是百姓自己筹备兵器口粮,哪里会有赏赐?不可能!还得自己搭进去一大笔开支。
结果现在你告诉我,当兵还有钱拿,这不是讲笑话吗?
所以大家伙儿一路上就没有相信过,但是现在赵信亲自讲出来,就容不得大家不相信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接下来,赵信继续宣讲一些赏赐,每讲完几句,就会爆发大量的欢呼声。
士兵人群里,王显飞正在掰着手指头计算,若是自己干掉九个敌人,那么是兑换成银子呢?还是直接在关外换地?
之所以计算九个敌人,是因为一场仗也就放三枪的样子就要白刃战了,而以自己枪法是绝对能拿满分的。
所以只需要三场仗就能获得巨大的利益!
‘这可比种庄稼强!!’这是周玮县令的原话。
现在王显飞也觉得,这确实比种庄稼强,现在他都有点期待打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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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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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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