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明末钢铁大亨>425、颗粒归仓
  骑兵团和其他三个团一样,驻扎地都在多伦城外四周,都是用铁丝网和壕沟围起来的营地。

  营地里都是棉帐篷,棉帐篷冬天保暖,夏天隔热。

  杨凡不想浪费时间修筑工事,时间宝贵,不如全部用来训练。

  这样采购棉帐篷就是做好的选择,现代棉帐篷已经淘汰了。

  军用被服厂仓库里挤压很多。现在军队都用活动房屋,早已不用棉帐篷,只花了很少的钱,就收购了仓库积压的一万多套棉帐篷。

  一个小型棉帐篷,里边放置行军折叠床,足够一个伙的十名人员使用。中型的帐篷,使用上下铺床,足够一个总旗五十人使用。大型的棉帐篷可以用作中军大帐,指挥中心、仓库和马圈等。

  营地中间的中军大帐前是一块巨大的平地,这里是大校场。平时训练和检阅的地方。也是开大会的地方。平时有犯军规的也在这里打军棍。

  四大军营除了东面,在滦河东岸是巴士底狱城堡外,其他南北西三面分别是,直属骑兵团,白银骑兵团,土默特骑兵团驻地。这些军营在农田的外围,负责保护农田和劳作的农民。

  有这些骑兵在,就是农民的定心丸,他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干活。

  多伦城里也有一个大校场,就在衙门的大门前,是硬化的地面。

  这里是全城的中心,四面的街道都通向这里,足足有一平方里大小,是一个五百米的正方形。

  除了北面是衙门外,广场的四周都是各种店铺,此时,尽管已经是深夜了,广场上的灯柱上,电石灯通明,把这块水泥地照射的亮如白昼。

  一车车的粮食到这里倾倒,水泥地上铺满了粮食。

  这些刚刚打下来的粮食必须要晾晒脱水,然后才可以装入粮仓。不然潮湿的粮食会发霉的。

  水泥地非常容易吸收热量,在白天的太阳暴晒下,温度极高,一个白天就可以把粮食干燥的差不多,当天晚上就可以收入麻袋,运进仓库。

  前半夜收完昨天的粮食,后半夜,就会有马车把今天收的粮食运来,摊在广场上晾晒。

  三个骑兵团的军营也是一样,大校场也被临时征用,用于晾晒粮食。

  这里没有水泥地面,只有用黄色粘土掺入石灰和沙子,浇水后用直径两米的大石头碾子,在十头牛的拖动下,压实的地面。

  因为掺了石灰,所以这里不长草,此时,地面上铺了塑料围墙布,大批的粮食倾倒在上面,一队队的人用木板锹推平,摊薄。

  农民们在忙着,骑兵们则以中队为单位,聚集在帐篷区吃烤全羊。

  这几天,他们其实压力比农民大。四面的蒙古大小部落像是疯了一样的骚扰。他们疲于应付,使收割没有出现任何损失。

  这次杀的都是肥羊,每一只至少有五十斤肉。一个中队烤三只羊。让大家吃饱吃好。

  因为每次只能有三分之一的中队可以回来轮换吃饭,毕竟夜里蒙古人也不消停。

  王浩带着自己的中队正在吃烤羊,烤羊滋滋冒油,香气四溢。三只大羊,平均每个战士可以分到一斤半到两斤肉。可以痛快的吃个够。

  战士们把馕饼挑在刺刀上,就着篝火烤热。

  面饼散发出麦子特有的香味。

  炊事班用扁担挑来一桶桶的紫菜蛋花汤,还有十斤一塑料桶的二锅头白酒。每人的搪瓷缸子都倒了三两白酒。平时,军人可不准喝酒,喝酒都是特殊奖励的。或者是重大节日。

  战士们在篝火的映照下,红彤彤的脸膛,充满了幸福感。

  这个时代当兵的比狗都不如,到处被人嫌弃。

  所谓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当兵的被长官当奴隶使唤,被百姓骂做丘八。除了自己勉强混个饱饭外,根本养不起家,军饷更是拖欠个没完。

  只有杨凡这里,才给了他们应有的尊重。军饷是大明最高的,普通士兵月饷三两银子,从来不拖欠。

  因为,军饷不是长官发的,而是参军时每个人都发一个兴禾钱庄的存折,每个月军饷都会打到存折上,根本就不过军官的手,想贪墨也没有机会。

  其他福利都是营里的司务长负责发放,军官只管日常管理和作战,军纪和功过记录归监军体系管的。

  人员的升迁降黜是团里的人事科负责。犯罪的处罚是团里军法科负责的。

  权力极大的监军系统和行政监察系统是杨凡的夫人,主母涂山月负责的。没有人能把后门走到那里去。

  主母和二夫人是东厂的档头出身,这个身份足够把下面的人吓死。大明没有人敢在番子面前造次。

  也就老家丁出身的人能在夫人面前有几分面子,其他人哪敢找事儿。

  财政上,总会计师是湘怡,每年的预算和决算都是她来负责。湘怡背地里被称为财神,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出纳是湘莹负责。

  审计署是瑶光院长负责的。每一分钱怎么花的,都要审计的清清楚楚。

  目前工业、农业、钱庄、军事指挥、司法系统是老爷自己在抓,以后也必然会独立出来。

  权力已经被关进了笼子,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存在,就是老爷做的不对,各部门也是可以提意见的。

  既然没有人能一手遮天,就保障了士兵们的权力。

  士兵们每天都能吃饱,一天有一顿可以有肉食和细粮,保证人人吃好。军饷足额发放,家属分配房屋,全家公费医疗。

  关于免费医疗,开始杨凡有些犹豫,但是真的搞起来发现,没有想象的那么费钱,财政是负担的起的。这年代的药物并不贵。

  很多病治不好,他也没有办法。

  杨凡的医生都是书院里的学生和征召来的各地老中医,给他们一股脑的培训《赤脚医生手册》,然后就分配到各地开办的医馆中去。

  能解决哪些问题就解决哪些问题,治不好的也没办法不是。

  但是,尽管大病很多治不了。百姓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因病致贫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既然有免费的医馆,即使没有治好,他们也能坦然接受命运。绝对不会找杨凡医闹。

  现在当兵的和百姓,不分汉人和蒙古人,每个人都有事情做,没有失业人口。

  家家有房子,孩子免费上学,全家免费看病。

  这些政策,完全就把人心稳定下来了。社会治安也好到令人发指。

  尽管这种保障是极低水平的。基层医生只有赤脚医生,看病只能看小病,大病治愈率很低。学堂也只能认字和学简单的算术,外加农业、牧业、工业的简单知识。读几年就去种地、上工、放牧了。

  但是百姓们已经把这里当成是大明的乐土,人人满足。

  午夜时分,司北沟一家人送完了粮食,正准备回家睡觉。明天还要早起继续枪手呢。

  这时候一个军官陪着老钟叔走来了。

  “大伙儿先别走。上面看大家幸苦,军营这边炖了羊杂汤,还有馕饼。大家都吃饱了再回去。”

  其实干到半夜,大家伙肚子都饿了,都准备忍一下,回去睡着了就不饿了。明早集合时,会给发馒头和发面饼子、咸菜。那个是免费的。自己家的嚼谷儿就省下了。

  毕竟都太穷,不算计着过日子可不行啊。少一把柴禾就没得烧了。

  听说军营这些大兵还管饭,顿时都高兴起来。

  老爷的兵纪律特别好,从来不祸害百姓。买东西都公平交易,说话也和气,跟传说的那几只史上的着名军队一样。

  平时大伙儿能安心种地,全靠了他们辛苦的巡逻和作战。不知道击退了多少股蒙古人和马匪,才保障了多伦城安安全全的。

  当兵的待遇好,福利更是让百姓们羡慕,现在这里当兵可是很有社会地位的,没有人看不起。好多家庭都想把女儿嫁给当兵的。毕竟收入高,待遇好,女儿也跟着不用受苦。

  羊杂汤里加了很多的香料,炖的软烂,非常可口。幸福社的人吃的满头大汗。司小松已经吃了四碗了,还要去盛。被他娘一把揪住耳朵,骂道:“小王八蛋,全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你是饿死鬼托生吗。”

  老钟叔呵呵笑道:“吃吧,吃吧,管够,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司小松高兴的跳起来,说道:“歇歇老钟叔。”

  这羊杂汤实在太好喝了,原来这就是香料的味道啊。司小松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以后天天有羊杂汤喝。”

  司北沟说道:“老哥,明天我们再忙一天,就可以把高粱收完了,今年真是大丰收啊,亩产八百斤左右,把人都吓傻了。”

  “呵呵,我开始也不信啊,没想到真有当初兴禾种业说的那么多。他们说要是上了化肥能到1500-2000斤。”

  “啥,这么多!”司北沟都完全呆住了。

  “那个什么化肥,一时半会是没有的,不过明年据说有海岛上的鸟粪要放开供应了。还能在增产两到三成。”

  “那岂不是超过千斤了。亩产千斤,几辈子人都没听说过啊”

  “咱们的高粱是种子好,才会有这么高的收成,其他社区种植的麦子、水稻就没有这么高了。咱们的高粱虽然也能吃,但是口感不算好,主要是卖给城里的白酒厂,做酿酒原料的。白酒可是和蒙古人贸易的重头货啊。”

  “这个我明白,就是之前上面说的经济作物,我表哥他们那个社区,种植的是什么烟草,收获后制成烤烟,说是卖给新城的卷烟厂。挣了钱,他们拿钱卖粮食吃,说是比种地划算。”

  “是啊,现在种地不是唯一出路,我也寻思着,咱们幸福社是不是也搞些多种经营,我听说杨老爷再推广养鸡场。集中养殖上万只母鸡,用来下蛋。咱们社交完公粮还剩下很多的粮食,可以用来喂鸡。我算过了,城里鸡蛋可比粮食值钱。淘汰的母鸡和公鸡还可以卖肉。鸡粪还可以肥田。”

  “我看行,咱们城里汉人就三万多,加上蒙古人和军人家属,六七万人呢。现在人人都有事情做,都能赚钱,鸡蛋只能越来越好卖,现在市场上的鸡蛋一会就抢光了,都涨价好几次了。我看这个主意行。”司北沟说道。

  “那行,等抢收完了,咱们25户的户主,一块开个会,大伙要是都同意,我就向上面申请一个养鸡场拍照,咱们用卖粮食的钱做启动资金,先不分红了。上面批了,种鸡、技术支持都会有。钱庄也可以申请贷款。不过这个事情要抓紧。我听说咱们多伦城,一共只给三个养鸡场牌照,东南西三个城区各一个。”

  司北沟不解的问道:“这是为啥啊”

  “说是一家会垄断,不利于消费鸡蛋的百姓,要三家竞争,互相制约。”

  看司北沟若有所思的样子,老钟头继续说道:“不光是养鸡场,听说蜂窝煤厂等涉及民生供应的都要有两家或者三家来彼此竞争呢。所以,咱们一定要好好干,不然钱都被别人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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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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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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