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杨凡体系第一种正式型号的骑兵燧发枪步枪。为了方便马上携带和使用,取消了刺刀卡扣等机构,枪管缩短二十公分。
整枪的长度,重量减少三分之一。砰!砰!砰!一条火线划过骑兵阵列的枪口,接着烟雾喷出。
十八颗包钢珠的铅弹丸从枪口飞出。在八十米的距离上,燧发枪步枪的精确度十分可靠,这些斥候也是百战老兵,他们的训练强度和实战经验都是顶尖的。
十八发全部命中,对面顿时有十八名骑兵被打中,有的击中了头部,有的打中了躯干,全都掉下马来。
谭记中顿时心里一颤,他从来没有见过,大明的士兵用鸟铳齐射,能够全部命中,能命中一半都是了不得的事情。
还没等他回过神儿来,只见,那些骑兵把打空了的步枪往马鞍钱的枪套里一插,反手又从右侧再度抽出一把装好弹药的骑步枪。
然后,又是一阵排枪。这时他们已经冲到了六十米左右的位置。第一轮打完后,叛军立刻加速,他们知道,火枪装弹繁琐,时间很长,现在可以趁着他们重新装弹冲上去。ΗtτPS://Www.sndswx.com/
可是,他们没有看到对方重新装弹,而是又抽出了一把步枪,再度射击。
这一次,毫无悬念的再度有十八人被击中,飚出了血花。一头栽下马来。
几乎转眼之间,一百五十多人就被打死了三十六人,顿时让这些信心满满而来的骑兵,骚动起来。
“带上蛙嘴头盔,我们冲下去!”褚振堂从马鞍边上摘下挂着的,蛙嘴头盔,套在脑袋上,然后大吼一声。
一马当先向着敌人冲了过去,十七骑兵立刻戴上头盔,跟随他冲向敌军。
现在团练的骑兵都放弃了铠甲,里边穿德式军装配长筒皮靴。外面披着防刺面料的带袖、带帽兜的斗篷。
套上头盔,把斗篷前襟的扣子系好,完全可以抵挡敌人的噼砍和流失射击。
当然,火枪是防不住的。被火枪击中了,只能认倒霉。打仗怎么可能没有危险呢。
现在距离还有五十米,必须让骑兵跑起来,和敌人对着冲,否则,敌军带着高速冲击的动能撞上来,必然会造成伤亡,吃个大亏。
斥候的马好,五十米足够加速到最大速度。这样对撞,才不吃亏。甚至因为己方的马速更高,马更大,还会占便宜。
谭记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居然敢对冲。紧接着他就明白为什么了。
只见对方的马,加速极快。转瞬间就达到最快速度。然后,他就看到那些人,从马鞍前掏出了两只短火铳,毫不犹豫的开火了。
两支双管燧发枪手铳,在双方接触前的一刹那,开了四枪,然后迅速的把打空了的手铳插回枪套。
拔出马刀。他们训练有素,动作整齐划一,几乎同时划出了一条平行的弧线。
雪亮的刀身在阳光下,闪出耀目的光芒。这一次手铳开火,他他们打的更惨。
叛军直接被密集的手铳射击,直接把前面一层全部削掉了。前面的人和马惨叫着在轰隆隆的枪声中向前扑倒。
72发钢芯铅弹,打倒了五十多人。还有几匹马也被击中扑倒。谭记中是老兵,他从军二十多年了。
他是久经战阵的老骑兵了。他看到对方居然掏出了手铳,立刻就趴在了马背上。
紧接着,一阵暴风骤雨般的铅弹打来。他前后左右都有人被击中。那些人就像被铁锤在胸口砸了一下子一样,一晃就掉下马来。
他心惊胆战的看着,前后左右一片人仰马翻。一个总旗的脑袋被铅弹打的稀烂。
一个试百户尽管穿了鳞甲,可是在钢芯铅弹面前,也不够看,直接被打穿,前胸后背甲片零落纷飞。
前面一个小洞,后背炸开碗口大的洞口,碎骨和血肉喷了他半边身子。
谭记中紧紧的伏在马背上,恐惧的浑身发冷。这是大明的哪支部队啊,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的火力居然这么强横。
一个照面,一半多的人就没了。这还没对砍呢,就倒下了八九十人了。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马上就要短兵相接了。想逃走也只能冲过去再跑,这个时候是没法回头的。
因为后面都是骑兵。他鼓足了勇气,翻身立起,刷的一下子拔出雁翎刀,大吼:“冲啊,砍死他们。为兄弟们报仇。”后面的人,尽管十分恐惧,但是他们也知道,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冲上去了。
只能祈祷他们的刀术不行了。否则今日恐怕都得扔在这里。两队骑兵轰然撞击在一起,在战马交错而过的是瞬间,纷纷扬刀砍去。
斥候的现代马刀,比雁翎刀更加适合马上砍杀。这种刀比雁翎刀更轻,所以速度更快。
他们能先砍到敌人。双方交错而过的,一片惨叫声。王新麦在擦肩而过的瞬间斜刀勐砍,斩在对方的锁子甲上,同时自己向右侧偏移身体。
躲开了对方砍来的雁翎刀。对面骑兵的锁子甲,被现代骑兵刀高强度的钢刃,从肩膀斜着直接砍断,一道一尺长的伤口,狂喷鲜血,那个骑兵擦肩过去,接着就直接就栽下马去了。
褚振堂向左一闪躲开右边砍来的雁翎刀,同时反手上撩,划开了左边骑兵的脖子,然后迅速向后倾斜,扭腰,转身。
一刀斩在右侧已经擦过去了那个骑兵的后腰上。在惨叫中,那个骑兵落马了。
紧接着,对面后续冲来的骑兵一刀砍中了他的头盔,此时他力气已经用老,没法再次机动躲避了。
对方是一个高大强壮的骑兵。膂力惊人。他用的雁翎刀也非常沉重。砍得头盔火星直冒。
要是大明普通的八瓣铁盔,这一刀能直接把脑袋砍成两半。可惜,褚振堂带的是第二代的试点头盔。
蛙嘴头盔。这种头盔是用来取代鸟嘴头盔的。目前只是小批量装备了家丁团和教导团、团练团。
刀砍在头盔上,直接被震得向上跳起,刀刃都崩了。而头盔除了剧烈震颤外,丝毫无损。
这种头盔是套头穿戴的。互颈以下还有左右垫肩。直接把冲击力缓冲到了肩膀上。
褚振堂肩膀一阵剧痛,骂道:“狗日的,好大的力气。差点把老子脖子弄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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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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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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