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必须做出决定。想到解决的办法。否则,垛口被对面的燧发枪压制,敌人很快就会跳上城墙。
这时候,其他三面城墙增援的三眼铳到了。一共还有五十支。加上这里剩下的十支,一共还有六十支。
黑云龙大喜。大声喊道:“把三眼铳都调到马面上去,从侧面射击爬城的鞑子。”
十一座马面没一个可以分到五六支三眼铳。
“派人去把虎蹲炮也转移过来。”
对面的火枪只能射击正面对着的城墙。如果从马面的侧面向着梯子上的士兵射击,对面是打不到的。
“喏,把三眼铳交给家丁,快分散到马面上去,快点。”黑明廉大声吼道。
很快大批的蒙古人出现在了城墙的垛口,他们一手扶住城垛豁口,一手拿着刀,准备跳进来。
黑明孝大吼道:“堵上去格斗,他们的身体挡着对面不敢开枪。”
家丁们本来有些被燧发枪打怕了,刚才被打死了四十多个。把他们吓得都不敢露头了。
听到小将军这么一喊,立即明白过来,对面确实不敢再开枪,火铳不准,极有可能把自己人给从梯子上打下来。
纷纷吼叫着,拿着刀枪堵了上来。
毕莫格是个伍长,他本来是草原上的奴隶,没想到哲别来了。打倒了祖祖辈辈骑在他们头上的台吉、那颜、牧主们。让他有了牛羊和毡包,还分到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一个牧主的小老婆,现在牧主跑了。按照草原上千百年来的规矩,哲别做主,把这些女人集中起来。让这些光棍们抓阄,谁抓到就是谁的,听天由命。
抓阄好啊,这是命。你就的认,谁也怪不到。他举双手赞成。这个办法,让所有人都服气。
结果他抓了个最漂亮的。
现在,他毡房有了,马有了,牛羊有了,女人也有了,还怀上了孩子。他激动的奋勇拼杀,不要命的往前冲。
以前都是头人和牧主们,用常备骑兵押着他们去攻打汉人的城池,现在没有人逼迫,他反倒更勇敢。
他爬到了梯子的尽头,还没往里跳,一支长矛就突然刺了下来。
他早有防备,身体向右侧倾斜,娴熟的一侧身,躲过了矛头。随即,他一把抓住长矛杆子,用力向外一扯。
一个老卒子惨叫着从垛口飞了出去。砰的一声重重的摔在了结冰的地面上,眼见不活了,一动不动。
他趁着这个空挡,立刻翻身一跃,准备跳进了城墙上面。
他一手拿着弯刀,向着前面勐地一挥。虽然,他不知道对面有没有第二个人,但是,他生性谨慎,还是用刀锋开路。
“啊!”一声惨叫,一个躲在墙根底下,突然窜过来,准备偷袭他的家丁被一刀砍掉了手臂。疼的抱着断了前臂的胳膊满地打滚。
他砍倒这个家丁后,双脚稳稳地站在了城墙上面。
他一阵激动,他知道,老爷是汉人。
汉人的规矩,先登是第一层级中,第二等的军功。仅次于斩将夺旗。而且还排在破军陷阵之前。
一般都有非常丰厚的赏赐,或者很大幅度的升职。
只要他能挺过城墙上四面围上来的敌人的夹攻,给后面的同袍争取时间,越来越多的人就会冲上城墙。从而控制一个突破口。
紧接着,四五个家丁立刻就扑了上来。
长刀、短矛,甚至还有连枷纷纷招呼了上来。不远处一个小将提着断魂枪也带着亲卫赶了过来。
】
毕莫格毫不犹豫的掏出腰间的两把双管短火铳。立即开了火。
这是特别为登城小队配备的。就是为了应付现在这种情况。一跳上城墙,立刻就会陷入四面包围。必须要有趁手的武器。
砰!砰!砰!砰!四声枪响,四个围上来的家丁先后栽倒。
就剩下一个拿着连枷的在他背后。一连枷抽在他的后背上。
毕莫格没法对付所有的敌人,他四枪打死了四个人,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根本顾不了后背了。
但是他清楚的知道,如果是刀刺和枪刺,直接就会把他刺死。
而连枷这种钝兵器,打中了却不一定会死。
况且他带着鸟嘴头盔。只要不打在脑袋上,大概率不会当场扑街。
所以,在生死刹那间,做出了取舍。放任后背给连枷击打。
尽管他穿的非常厚,外面的皮袍子,中间的防刺服军装。里边还有非常厚的棉衣裤。但是,还是被打的滚倒在地。吐了一口血出来。
连枷从他后背弹起来,打在了地上。铁链拴着的乌木段,把城墙的城砖地面擦除一熘火星。
毕莫格趁着他招数使老,挣扎着滚过去,一刀刺进了他的小腹,然后把手一转,弯刀瞬间搅烂了他的肠子。
手持连枷的家丁,连枷脱手,惨叫着扑到在地。
这时候,远处的小将提着断魂枪已经冲过来了。后面是密密麻麻三十多个家丁。
毕莫格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苦笑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结束在这个小城的城墙上。
这时候,他身后传来了密集的手铳射击声。
四个人已经爬了上来了。纷纷掏出手铳,对着两面的家丁开火。对面的小将反应飞快,立刻扔了枪,一下子滚倒在地。他身后的人纷纷中枪倒地。
后面的四个人,毫不犹豫的扔掉了打完的手铳,掏出手榴弹扔了过去。蜀南文学
之前爬城时之所以没有用,就是因为怕手榴弹没扔上去掉下炸倒自己。毕竟现在的手榴弹都是化肥炸药填充的,威力太大。
“毕莫格,你没事吧。”一张年轻的脸出现在眼前。
是他们的小队长章强。
“挺住,你是先登,这回可给咱们团露了脸了。你一定要挺住。战后老爷会接见你的。”
毕莫格看到远处手榴弹轰然炸开,对面的家丁倒了一地。然后就眼前模湖了起来。
安三溪放下望远镜,点头道:“打的比我想象的要好。一个时辰登上去了。那个先登的兵叫什么。”
一个营长立刻上前一步说道:“好像是毕莫格那小子,我刚才看到,他第一个爬上去的。”
“好,提拔他做小队长。连升三级。把他的功劳写进给老爷的军报。我要给他请功。”
那个营长一喜,这小子这次可是掏上了。
伍长,越过伙长、副小队长,升为小队长。一步登天,成了正式军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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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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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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