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结婚这么多年来,爸爸从来没有送给妈妈什么礼物。
家里没钱,我们生日也都是浑浑噩噩过去的,他们的生日,什么父亲节,母亲节,我们也都不在乎。
礼物不分贵贱,心意到了就好了。
可心,已经变了呢?
结婚十几年,夫妻之间还有当初的那份爱吗?
不对,可能当初也没有多爱。
只是年纪到了,还算聊得来,就在一起了。
回去的路上,是我们四个人,难得又是一家人走在一起。
路过的手机店还开着,店里面明亮无比没有一个死角。
我和妹妹往里看去,有大人带着比我们还小的儿子买手机,他们还在吵着什么,要买苹果。
那个大人年纪比老爸老妈都大,不知道是这男孩子的爸爸还是爷爷,自己腰间别了个手机套,用的还是最老式的手机,就像鱼老板那样的,不清楚苹果菠萝的这种牌子。
“手机能用就好了,挑那么贵的,就不给你买了。”
“哼,我要苹果,我就要苹果。”
“这个要不要?不要就走了。”
“要,哼。”
买手机就和买个零食玩具一样简单,我和妹妹心领神会,我们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买个零食玩具都能比这费劲,很小的时候就不会开口要了。
现在说要芭比娃娃会很奇怪吧。
会被说幼稚吧。
可我确实是还想要的,但芭比娃娃已经不是必需品了,能时时刻刻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妹妹。
其实,应该买个闹钟。
两元店的时间表是很耐用,可实在是太过简陋了,从买的那天起就在担心什么时候会坏掉。
买闹钟,完全不会有这种担忧。
“你们想要手机,是不是?”老爸走在我们旁边,对我们明知故问。
老妈在内道,瞪了他一眼,怪他没事提这个干嘛。
“她们两个也大了嘛,是要买个手机了,她们奶奶也和我说过很多次了,有个手机方便很多。”老爸经过这件事也想通了一件事,“就当这个戒指不见了,把它卖了,给这两个小的一人买个手机,再给你也换个手机。”
“我的还能用,换什么换?嫌钱多啊。”老妈当即反对道,“有这个钱还不如留着给她们两个看牙,她们两个这牙是大问题,叫她们刷牙么不听,小时候还爱吃糖,蛀掉了装假牙看你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这是我能选的吗?
糖是一种廉价的,可以让人得到快乐的东西。
平常他们也不给买,主要是喝喜酒拿来的,也就那几天能天天吃糖而已,根本不是吃糖的原因,谁家小孩不爱吃甜的,喜欢吃苦的,不是脑子有病吗?
我和妹妹不想理他们,各自翻白眼。
老爸还要说着根本不可能的事:“月妹,你说,我们要不要真的把这个戒指卖了,换点钱,一年又要到头了,又要交房租了,进货也要钱,出红包,现在几十块也拿不出手,都要一百两百了,吃不消啊。”
红包的事又不用愁,反正给出去的能收回来。
该愁的是我们。
老妈坚决不同意:“再穷也不能把婚戒卖了。”
“那我再想想办法。”老爸叹气。
老妈妥协:“要不,把我那个卖了,也能卖个几千周转一下。”
老爸看不上这一点:“你的轻,值不了几个钱。”
老妈又想到了一个办法:“阿三不是开典当行吗?把你的戒指当给她,换点钱,等有钱了再赎回来。”
老爸还是不同意:“不行的,阿三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把戒指当给她的,直接借给我钱,再加上上回买房子借的两万,还没有一点着落,实在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那就算了。”老妈试探问一句,“找你爸借点呢。”
老爸似乎知道些什么,含糊不清道:“我爸,肯定不肯的。”
“那就再想别的办法,实在不行,我只能再去找我的小姐妹借点了。”
“先不急,我还有点款没收回来,记在账上还没算过,零零散散的,应该也有个几千块。”
“那你有空了就先算出来,到底还有多少钱,明年也不要弄这种记账的事情了,就开一个小店,买点小东西还要记账。”
“人家大老板身上没有那么多零钱,每次来复印打印个东西,或是买点本子笔什么的,几块钱还是记账方便。”
老爸觉得这样倒好,平常的小钱都积攒下来了,反正别人也不会赖这么一点账。
是不会。
但大老板容易健忘,还容易患疑心病,觉得一年到头怎么可能在我们这样的小店消费了上千元。
记账本上,每一笔消费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日期,买了什么,单价多少,数量多少,又是谁来买的,都在后面签了名,每个名都是龙飞凤舞很是好看,但加起来一算,又要有人不认账了,觉得老爸多收钱了。蜀南文学
去年就出了这么一个人,才让老妈对老爸记账的行为表示不满。
“你不信,可以慢慢看,账本就在这里,我也不可能等你走了之后,再加一点上去的,上面的笔迹都干干净净,没有动过,写错的,有一个写错了,我都划掉重新写的,是不是?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记得。”那个人嘴上这么说,可眼睛却在仔细看着每一笔花销,看到有几笔花销在同一天,却只签了一个名,用一个大括号}概括后,后面是一个潦草的签名,不像别的签名。
他有理由怀疑道:“这几笔钱是怎么回事?怎么只签了一个名,这个名还不像我平常签的。”
老爸拿过来仔细看了看,回想道:“这几笔啊,我想起来了,那天是你说有急事,要马上走,让我先记账,名就不签了,我就怕有误会,所以拉着你签了一个名,你还记得吗?”
“哦。”他反应过来。
我看在眼里,觉得他就是想赖账,甚至是在记账的时候就想着以后能找个理由赖掉一点钱。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记账记得多了,难免遇上一个想占小便宜的大老板。
也对。
不多占小便宜,怎么成为大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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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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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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