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不在家。
小白居然听到开锁声叫了两下,和它的妈妈大狼狗一样变得敌我不分了吗?
“叫什么叫。”
奶奶的虎吼声很快让小白安静。
我们走进去。
小三花猫肯定不在家。
家里只有小白,还被关在天井里,一向很少叫唤的它担起了看家的责任。
可是奶奶还是呵斥它。
小白也很乖,只是它的眼神很忧郁,我盯着它看的时候,它总是移开视线,像有心事,我想其中一个原因和奶奶有关。
可我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小白还是一如既往如此,作为一条帅气的年轻公狗,它还没有自己的孩子,没有体会到成亲的快乐。
这才是根源吧。
我想,我该找机会哄哄它,不愿出去遛遛,只能多摸摸它的脑袋,安抚一下它的心情。
小白对我来说,一样重要。
来发走了那么久,我不该再忽视小白,免得以后留下遗憾。
没能照顾好来发,也没能照顾好小白。
帮助小白变得开心起来。
这是我能做的。
至于其他人,老爸回店里继续做生意,大姑妈一家人准备着明天的接亲事宜。
到时,就能见到漂亮的新娘子了。
穿上白色的婚纱,上了妆,我觉得都是差不多的模样,如果能见到中式婚礼,才算开眼界,可惜那样会更贵。
中式的更注重细节。
中国人成亲必须要大摆宴席,一方面告诉亲朋好友家有喜事,摆酒席让脸上有面子,另一方面,别人摆酒席,自己不摆怎么收回份子钱呢?
来来回回浪费的都是自己的钱。
留着踏踏实实给新婚夫妻过日子不行吗?
我讨厌“礼尚往来”这种关系,过年的时候总把东西提来提去的,别人送我们的,我们再送出去,最后到手的不见得是想要吃的东西。
钱留着,给自己买喜欢吃的不行吗?
“你不对别人好,别人也不会对你好。”妈妈这话不是头一次说了,但每次说都是希望我能明白这个道理,“你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更好。”
更好?
我喜欢抓字眼。
大人们这么说还不是想要求回报?
所以礼尚往来,送礼求人办事,破坏了一种我在意的东西,公平。
占便宜的事我不想去做,不想去占别人便宜,也不想别人来占我便宜。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件事。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块钱,没有去交给警察叔叔,算不算占便宜?
这种应该不算。
毕竟不是从吐钞票的机器(ATM)里出来的,不犯法。
我不捡,别人照样会捡。
一块钱还不值得让大家小题大做,五块,十块呢?
我没捡过,爷爷捡过。
就在前两天。
一个小皮夹,女式的粉色的,里面没有各种证件,只有一张10块钱,可能是某个学生,大概已经上了初中,小学没人用这种东西。
大热天的,爷爷就站在原地等人来找,可等了一天也没有人来,第二天又去了,奶奶都说他多此一举,要么留着,要么去交给警察局算了,干嘛要去受罪。
可爷爷说:“这钱包还很新,我们文文音音都可以用的,还有10块钱,学生丢了多着急,10块钱,也不是个小数目了,一两块可能还算了,现在这个钱包都不止10块钱。”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那个钱包挺不错,我和妹妹都能用,但我更想要那里面的10块钱。
丢的那个人要是真在意,爷爷等了一天怎么都没有回来找?
既然是学生,如果和我们一样,来往于家里,爷爷奶奶家,爸爸店里,路线都是清楚的,回想一下一天到过哪些地方,原路走着去找一遍。
说不定,能找到。
唉。
我想,我丢了东西会这么去找,但我心里很明白,多半找不到,概率高达99%。
尤其是一些小东西,一点零花钱。
没写名字,没有电话,丢了不能报警,第一天找不到,那么第二天还能找到吗?就算遇上爷爷这种傻子,失主始终没有出现。
奶奶等爷爷在吃晚饭前一刻回家,看他没有带伞出去,脸上身上都是汗,生气地拿着皮夹就要丢掉:“让别人捡去算了。”
爷爷急得跳脚说:“不行的,别人捡了就自己拿来用了。”
“都两三天了,别人肯定不要了。”奶奶还是把皮夹还给了爷爷,“去放好,我们喝酒去了,出了这么一身汗,赶紧擦擦换条衣服。”
“好。”爷爷往里走,准备去楼上拿衣服换,嘴里念叨着,“我明天再出去看看。”
“还要去?”奶奶吼道,“不许去。”
爷爷回头,可能知道这皮夹确实等不到失主了,改口道:“要不,我还是放到警察局算了。”
奶奶无奈地盯着爷爷道:“你当别人家丢了这么一个皮夹会报警啊?放警察局,人家警察这么闲帮你找失主,还要给你发面锦旗是不是?”
爷爷委屈:“我这不是想要拾金不昧吗?”
奶奶挥手道:“去去去,你先换衣服去,你拾金不昧,那我昧下行了吧。”
“你拿别人家皮夹,别人还不是要找我们家里来。”爷爷怕事。
奶奶厌烦爷爷磨蹭,已经彻底没耐心:“那我拿去丢了,你给我赶紧换衣服去。”
爷爷停在原地小声说:“里面10块钱还没拿出来呢,再说了,这么好的皮夹,几乎是新的,沾了点灰而已,擦擦还能用,丢了多可惜。”
“那用。”奶奶阴阳怪气道,“你自个用。”
“给文文音音用好了。”爷爷终于肯同意留下这钱包了。
奶奶看看我们,走到我们这边继续埋怨上楼的爷爷:“用什么用,别人丢的不知道有多脏,你们要,阿娘给你们买新的。”
我们摇头:“不用了。”
钱不多,装小猪罐子里已经够了,出门也不敢多带,攥在手里,或是放在口袋里一直伸手摸着才安全。
“用了,被丢的人看到倒不好。”妹妹不想用那个钱包,“还以为我们偷的呢。”
“就是。”奶奶附和道。
我点头,我觉得如果不被人看到,其实那个皮夹是挺好的,自己没有的东西,看到别人有,永远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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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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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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