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我出生在九六>第二百四十九章 菜市场搬迁
  “你这样不应该啊。”

  老师一说,我的眼泪就忍不住了。

  我是不应该将学习上的事和家里的事混为一谈,不管有没有奖励,我都应该好好对待作业。

  “嗯,嗯。”应了几声后,班主任放我离开。

  临走,班主任又喊住我,我回头,他让我把秦枫喊进来。

  嗯。

  我的心情好了一点。

  他的作业本也在桌上,他,也阴沟里翻船了?

  ??????

  哈哈哈。

  我抹着眼泪去找秦枫,一进教室就带着自己的作业本来到他课桌边和他说:“老师找你过去。”

  “哦。”他看着我想说点什么,没说出来,红着脸走了。

  这一红不要紧,别的同学还瞎起哄,觉得是我和秦枫之间有了点什么,被老师发现了,所以我们两个才会被单独找去谈话。

  佩服他们的想象力。

  这才开学多久啊。

  学校里是有不少早恋的,还有过来串门的,挺客气的,问着坐在心仪女生旁边的那个同学能不能把位子借给他坐一会,然后掏出了一盒牛奶。

  一般同学都会借的。

  当然,也会有例外发生,班上身高最高身形也偏胖一点的女生小诗就不喜欢让别人坐她的位子。

  我也不喜欢自己的位子被别人霸占。

  因为我也不想去坐别人的位子。

  可就是这么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小诗就成了他们嘴里不合群,不通人情的异类,后来的后来成了我的同桌,在冬天的体育课上和我一样穿着保暖的棉袄。

  她被别人发现被嘲笑的时候,我很想去骂那些人,但他们是什么德行,我从初一就知道了,真的会有那么一些人,根本不需要去正眼看他们,因为他们越理越起劲,不理睬他们,闹腾一会也就消停了。

  就像那个矮个子男生。

  课后补习班经人数众多的那个班级,也就是中队长所在的那个班级的男班长提议,将补习班改在他们的教室进行,毕竟他们班人多,下了课来我们这麻烦。

  这是个合理请求,老师同意了。

  我和秦枫一放学就要跑过去,不然肯定是最晚到的两个人,因为我们的班主任还会拖课。

  那一天,他们班的班主任拖课了。

  我和秦枫等在外面,被他们一整个班的人盯着,只好商量着去别的地方等。

  我们去了靠近楼梯的地方,宽敞还没什么人。

  从楼梯上下来一个人,下去了又上来,过来盯着我一个劲地看。

  他是谁啊,有毛病。

  我站到秦枫的身边去,他就盯着秦枫一个劲地看,说了一句让我们两个都要被口水噎死的话:“放学还不走,你们两个在约会啊,约会怎么不说话,待在这还要等谁?等你的妹妹一起走啊。”

  他,怎么知道这么多。

  我看着他觉得有点眼熟,看着他不高的个子忽然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在初一不好好骑车摔断腿的矮个子男生。

  伤一好,又这么欠收拾了。

  我没有理他。

  秦枫客气地和他解释了几句,我们是在等着上课。

  可他的脸太容易红了,很容易被人误会喜欢着哪个女生。

  “你们上课啊,上什么课。”矮个子男生来问我。

  我就走开。

  他又说了几句,最后说:“你们好好上课,我在初一。”多少多少班不记得了,然后就上楼去了,走了几步又下来,往楼下走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想起来,他还欠了我两张餐巾纸,还有一把伞,下雨不带伞,去食堂吃饭非要和我挤一把伞,我撑着伞,中途他还要抢走,狡辩说借给他以后会还我一把新的。

  在学校里,借出去的东西很少会有主动还的。

  我的一支自动铅笔借给小学同学后,她就一直没有还,还当成了她自己的,上音乐课都用那支笔做笔记。

  我不会忘记。

  那支笔上有我牙印,因为我太喜欢这支笔了。

  每次做不出题想咬的时候都忍住了,只有一次走神了没意识到才咬了印子,她说她也喜欢,我我很开心,她又说借她写几天就会还的,我大方地借了,她却一直没还,当我找机会问她这支笔从哪买的时候,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忘了。

  从那以后,我就不喜欢把东西借给别人,不管别人怎么夸我的东西,还有夸我。

  “借我吧,我知道你最心地善良了。”矮个子男生说的话是很让我动心。

  但我的伞,能给他撑已经很不错了,想要,没门。

  他却偏要抢,好好的把伞弄坏了。

  在这之前,我都不知道伞还能有这种坏法,撑上去了会自己收起来,一定要用手扶着上面才行。

  我很生气,生气得都不说话了。

  他收敛一点说赔我伞。

  小学的同学小月说,不要再理他了。

  我却还是撑着伞带他到食堂,一路上他和小月吵架我都不插嘴。

  “他们两个……”有好事的人,我不认识的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我坐在位子上什么都听得到,但什么都不想去理会。

  很快,秦枫领着作业本出来了,被人围观就解释了一番。

  我改好错的地方,趁下课时间还有就赶紧站起来去找老师批改。

  路过看热闹的同学面前,我问他:“你错了几道题目?”

  他还是红着脸,声音很小:“都错了。”

  都错了?

  我怀疑我是听错了。

  不行,我要亲自看看他的作业本,好让自己开心一下。

  他没有反抗,任由作业本被我抢走,果然是清一色的半对半错,只是到了最后一道题目,是一个很生气的大叉。

  我好想笑。

  可又不能当着他这张无辜的脸面前笑。

  我只好忍着将作业本还给他,他叹着气自说自话:“好歹也给我对一道啊。”激动的话到了他嘴里还是柔柔弱弱的。

  没想到,他是个这么可爱的男生。

  脸上肥肥的,有肉,真可爱。

  冬阳过来也要去办公室,看到这副惨状马上就笑了:“你不是去参加数学竞赛班的吗?怎么错这么多?”

  秦枫听了也不生气,认同地说道:“是啊,为什么要给我错这么多,哼。”

  气呼呼的模样,一看就不是真生气。

  他才是我想要认识的朋友。

  我把自己改好的本子拿出来说:“我错了四道。”也挺多的。

  冬阳的笑容逐渐消失。

  秦枫还是笑着:“你给老师看好后借我看一下,我怕改了之后还是错的,那老师要骂死我了。”

  怎么会呢,他又不笨。

  “嗯。”我还是答应了。

  从办公室里出来,我松了一口气,一看要回自己座位的过道又被占了,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

  上课铃声已经打响了,这里地处偏远,别的学科的老师过来通常都要晚个几分钟,也可能是上一堂课拖课到了现在。

  大家都摸透了规律,不爱学习的人连多坐在位子上一会都不乐意。

  我来到他们面前,他们还在自顾自说着话,哪怕我已经说了一句:“麻烦你们让一下。”

  他们还是置若罔闻。

  或许是我的声音太小了。

  那我就再说大一点,刚要开口,我身后就有人替我说话:“你们没看见有人站在这站了这么久,还不快让开,让人家过去啊。”

  “好好好,是是是。”差生客气地从别人的桌子上挪下屁股,对着冬阳道,“冬哥请。”hτTΡδ://WωW.sndswx.com/

  路一让开,我也能走了。

  回到位子上我就在想,人家,这两个字说的肯定不是冬阳自己,那也太娘娘腔了,我偷笑着在想,那就是说我,还是第一次有人真正把我当成一个需要照顾的女生来看。

  冬阳虽然总是在笑,但他的笑也和别人的不一样,越听越觉得爽朗。

  如果能有一个这样的哥哥,该有多好啊。

  可惜,我没有。

  但我有妹妹。

  放学一起回家,原本我们约定好了在校门口碰面,可以一起买路边的2块钱炒面炒饭吃,装盒饭的那种一次性泡沫盒子,满满一大盒,味道一般但在结束一天枯燥乏味的学习之后是难得的美味。

  家里的饭菜还是那样,照常简单。

  老妈接手了老爸旁边的那家衣服店,转让费付出去不少,还要有一万一年的房租,进衣服的钱,必须省吃俭用了。

  如果有难得的加餐,还是会很开心。

  妹妹嫌弃我放学总比她晚,不想等我就和我说好以后放学了就自己走回家,走小路很快,五分钟左右就能到老爸店里,可小路上没有卖吃的。

  哪怕不买吃的,我也喜欢走大路,都是人,走过一条种满树的直路后,出了门就是古镇的街上,不让乱七八糟的车子开进来,不用听到滴滴呜呜的声音,心情很舒畅。

  我一回去,妹妹就问我:“老文,你想不想吃烧鸡。”

  “我想吃鸡腿。”我喜欢吃肉,买半只烧鸡回来,大鸡腿一定是我的,小鸡腿,也就是鸡翅根,他们不吃,我也一并吃了,别的肉,吃不吃也无所谓,反正也就大鸡腿延伸出去的那点肉是嫩的,别的都嚼不动还塞牙,可以清楚看到肉都是一丝一丝的,也就上面的皮是脆的,好吃。

  要我说,我只想买几个油炸小鸡腿,到时候剩下了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怪我浪费,可他们爱吃烧鸡,要买烧鸡,最后剩下了那些难吃的嚼不动的鸡胸肉,偏要让我们吃下去,不吃就说我们浪费,简直有病。

  我们吃我们的油炸小鸡腿,他们要吃什么买什么不行吗?

  说不健康。

  每天菜就两个,没有营养,就健康了?

  开开心心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开心,吃白馒头都是香的,刚出炉的热的,都是好吃的,窝头也好吃,我更喜欢吃窝头,不知道现在的馒头包子还有窝头和老爸老妈小时候比起来的怎么样,要我天天吃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让我看到,别的同学也是如此,不然,没有可比性。

  他们小时候是大家都穷。

  而现在,有的富了,大多的人还穷着,但再穷也比以前好多了。

  “我可以去买烧鸡,但我只吃鸡腿,别的你们吃完,别吃不完说我们浪费。”

  老爸老妈偷懒不愿去菜市场,我去就我去,但丑话要说在前头。

  我拿了钱就要走。

  老爸喊住我说:“等等,不是去原来的菜市场,是去另一边,现在菜市场要搬迁,已经有一些店搬到另一个菜市场上去了。”

  啊?

  那里肯定远,至少比去原来的菜市场要远。

  我可以笃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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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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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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