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规矩。
见面礼都需要装进红包,背后写上名字,免得新人忘了是谁给的。
爸爸妈妈都给了。
一人200。
爷爷奶奶作为外公外婆,当然也给了新人见面礼,他们给多少并不重要,反正不用还,老人家给的是一片心意,收着就好。
奶奶疼敖殷哥哥,所以能给肯定会多给一点,没有我和妹妹,那给的会更多。
这点,我再清楚不过。
以后我和妹妹结婚,按照物价,奶奶也会比今天给出去的还要多给一点,物价涨,退休工资也在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我和妹妹有时可以看做一个整体,有时又被分开来算作是两个人。
总之,我们都是老爸老妈的女儿。
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也可以说是老爸老妈所拥有的一切。
这都看在大家的眼里。
大姑妈给了我和妹妹一人一个红包,我们等大姑妈一家人敬完酒,说完客套话就迫不及待拆开来看,刚好也是200。
“呐,给你,放好。”我主动交给老妈。
妹妹的传给我,我再传给老妈:“还有一个,也放好。”
三姑姑见了去和自家儿子要红包:“你看,别人都把红包给父母保管的。”
三姑姑儿子直接把红包里面的钱拿出来藏进口袋:“给你了还不是要给我,麻烦。”
“什么麻烦?”三姑姑脾气暴躁道,“我的,以后不都是你的,你嫌麻烦是不是巴不得我现在死?”
大块头赶紧劝:“少说两句,别人家的婚礼,都看着呢。”
三姑姑余怒未消,要和大块头换位子,不想再和自家儿子靠近坐着。
三姑姑儿子也赌气把头看向另一边。
大佬虽然穷,对儿子没有这么高的要求,小声叮嘱文荣:“把红包放好,今天的裤子,口袋深不深?会不会掉?”
“不会。”文荣放好红包还用手捂着。
大姑妈在旁边桌看到我们这边的动静,忍不住笑着说:“文文音音真懂事。”
曹姑父沉着脸,不知是不是因为三姑姑的性子让他感到不满,从而迁怒大姑妈,毕竟这是大姑妈家的亲戚,稍微有些不耐烦地催道:“先喝酒。”
大姑妈喝得满脸通红还在喝。
曹姑父拿着酒瓶给大姑妈倒酒,对着敖殷哥哥道:“你小时候要是有文文音音一半乖,我们就不用这么操心了。”
敖殷哥哥在新娘子面前腼腆道:“男孩子么,小时候都会顽皮点的。”
新娘子看着敖殷哥哥,双目含情道:“长大了就好了。”
敖殷哥哥笑着点头。
这样的感情也曾是爸爸妈妈拥有过的吗?彼此体谅。
能一辈子这样,我觉得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喜欢一个人难道不该心疼他,体谅他吗?喜欢的人能一辈子陪着我,保护我,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可是,有了孩子呢?
喜欢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却不是。
酒席吃完,我从口袋里拿出皱巴巴的塑料袋,老妈嫌弃道:“你要带回去喂狗?”
“嗯。”我要带回去。
老爸知道老妈怕丢脸,试图和我商量:“狗随便吃点就好了,还特意带回去,袋子会不会破?”
“不会。”
我带的塑料袋可是超市里面的袋子,牢得很,奶奶还用这种袋子来装衣服呢,去澡堂子的时候就是拎着超市袋子装的一大袋一大袋衣服。
“哼。”妈妈看都不要看我,继续埋怨,有点指桑骂槐的意味,“好端端在家里养什么狗,还咬了人,幸好不是店里的客人,万一有什么事,后悔都来不及。”hτTΡδ://WωW.sndswx.com/
那就不要后悔,反正来不及后悔,可我还是在想,要是那天,没有带来发去老爸店里就好了。
可来发谁都没咬,就咬了老爸,我带它回去,都是我自己提心吊胆,来发没有咬我,没有咬别人,偏偏咬了老爸。
为什么?
老师常说苍蝇不叮无缝蛋,呵,老爸被咬是不是活该呢?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想通了,因为我已经没有办法去体谅他,剩下的就只有埋怨,什么贴心小棉袄,都是骗人的。
妹妹视小棉袄如珍宝,经常随身携带,像今天这样来喝酒,没办法带出来,也会在家里放好再出门,可老爸又是怎么对我们的?
麻将绝对比我们重要。
奶奶陪着我们,我们才会心安,而狗,是让爷爷奶奶感到心安的伴侣。
老妈虽然属狗,可却怕狗,因为老爸被来发咬伤的事情,应该更怕。
还有一种怕,叫后怕。
如果来发没有逃走,再咬了她怎么办?又或是那一天老妈刚好在老爸店里……
我接不了老妈的话,她说的向来是一语致死,让我接不下去。
我记不清很小很小时候的事,或许我也曾缠着她,对她无话不说,可是慢慢的,我们之间是无话可说。
如果我说什么,她都要反驳我,那还有说的必要吗?不过是自讨没趣罢了。
从小学到大学,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可我现在已经不会和他们提起学校里发生的事或是人,除非他们问了,我才会磨磨蹭蹭地从牙缝里挤出一点字来。
因为他们总是会说,你看看人家,又是班干部又努力,你也要加油啊。
“比我差的还有。”我不甘心。
他们不信:“那你说一个啊,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不是骗我们?”
至于吗?
比我成绩差的多了去了,可他们总能发现那些成绩差的人身上的优点,再拿他们身上的优点来和我比,试图让我自惭形秽,从而发愤图强。
有必要吗?
非要方方面面比过一个人才算比那个人好吗?那我就找出一个来,让他们看看。
我迟疑了一会,急着说道:“xxx不是班干部,学习也不好,人缘不好,长得也没我好看,没我高,比我差多了。”
“你怎么能这么贬低同学?”妈妈义正言辞地说教我。
哎呦,让我说的不是他们吗?
“那她有没有什么特长?”老爸笑着问我。
我想了想,说:“当然有,跑步,她跑步很快。”
妈妈又来了:“那你平时也要多锻炼锻炼,不能总坐三轮车。”
可我跑得也不慢,女生里面我也是跑前面几个的,短跑比不过最快的女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起跑时不想抢跑所以慢了半拍才跑的。
而她喜欢抢跑,平常考试,体育老师都是算了的,真到运动会,别的体育老师当裁判都判她成绩无效的,她本来是小组里面的第一,体育老师去求情,才给了她和下一组一起跑的机会。
还是第一。
可她还是有点抢跑。
不过,她不抢跑,我也跑不过她,因为我自己反应慢半拍,运动会上,小组里面我只能第四,从我自己的视角来看,和第一只相差了一个身位而已,不算远。
可这一点距离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
第三和我是并排着的,可我还是慢了那么一点点吧,连参加半决赛的机会都没有。
一山更比一山高。
我认输,本来也没想拿什么运动会第一,小学的时候就有什么校队了,专门训练,本就是超出常人的,一训练,更会和普通学生拉开差距。
我只是不甘心,想要在短跑这个项目上跑赢班上的第一。
所以,每次追死鱼,我都很用心地在锻炼,回到家,我有锻炼往返跑,在奶奶家门前,是老妈自己没有留意到,看到了也只会让我和妹妹不要在路上吵闹。
哼。
三姑姑也养狗,不养土狗,只养有品种的狗,博美犬,小小一只却很凶,来爷爷家都有专门的狗窝,待在里面听到一点动静就叫,狠起来连三姑姑都咬。
无奈,三姑姑把它送人了。
现在养的,是贵宾犬,等到中秋,三姑姑应该会过来,到时就能看到它了。
“哎,文文。”三姑姑听了狗的事情,忽然前倾身子喊我。
我抬头看着三姑姑。
“咬人的狗不能留着。”三姑姑一脸严肃,“连自己主人都咬,咬了外面的人更麻烦,不光要打狂犬疫苗,还要赔钱。”
“那你还养狗?”三姑姑的儿子嘀咕着。
三姑姑烦闷地啧了一声:“贵宾犬比以前的狐狸狗要温驯多了,就是抱着重了点。”
爷爷问:“那狗是关在家里?”
三姑姑摇头:“关家里怎么行?拉屎拉尿都要乱拉开来的,出来这么几天,也不长,我把它放到宠物店里寄宿去了。”
奶奶帮我打包骨头,不是因为想带回去给小白吃,而是担心我弄脏手,弄脏衣服。
老爸把他吃剩的盘子给我:“我这里还有点。”
老妈没事做就拿出手提包里的口红和镜子,重新补一下妆。
大佬举着自己的盘子,声音淹没在一片嘈杂声中:“我这也有。”
“够了够了。”奶奶让大佬放下盘子,站起来装着剩菜,嗓门很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爷爷在一旁小声说:“这桌上的蹄子还有点,酱蛋也不错。”
奶奶没准备给爷爷打包的袋子,看一眼桌上,给我的袋子打起结来:“这里都是给狗吃的,哪有人带吃剩的菜回去的?”
“哎呀。”爷爷朝着奶奶变得愁眉苦脸,又着急又无奈,“你别这么快打好结,一起带回去,可以再分开的。”
奶奶哄小孩一般道:“下回,下回带了袋子帮你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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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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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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