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我出生在九六>第三百五十章 去向何方?
  门口也是人挤人。

  出了校门就是一个红绿灯路口。

  大家都在这里等,走路的和骑自行车的占绝大多数,开着小汽车来接孩子的没几个,毕竟孩子也大了,上高中了不至于走丢。

  外地来的学生趁着这个放假的机会也可以安心回去好好休息几天,提着大包小包坐上三轮车去车站。

  人声鼎沸的热闹景象让人激动不已,那边,还有那边,都有学生在打电话。

  一放学就是解除了禁制,放眼望去,没拿手机出来的人才是极少数。

  我和妹妹四处看,羡慕不已。

  绿灯了。

  可以走了。

  “坐稳了,出发。”我们班的班长大人声音还真出众,这么一大群人都在叽叽喳喳还能脱颖而出。

  “让一让,让一让啊。”

  他一边喊一边加速追着那个,早就离开的学号在我后一位的男生。

  天歌坐在上面,低着头,不放心地抓着班长两边的衣服,提醒他:“小心一点,别骑太快。”

  “放心。”

  “我家就在前面一点。”

  天歌不放心地提醒着,生怕把他也给带到网吧门口,他背了一个挎包,有点像是放笔记本电脑的那种包,不过要轻薄许多,里面应该也没多少书,只有作业。

  不看书写作业,理科来说,确实没关系,课本上的会了,公式记下了,翻书也没多大意义。

  可文科的作业。

  或许是要不看书写完才能有更大提升,发现哪里不会了,回到学校翻书看,再背。

  前提是,已经会背很多东西。

  这个方法说白了还是要背,只是明确自己哪些已经融会贯通了就可以先放一放,专心攻克难关。

  不过,一个人的脑子记不下这么多东西,原先记住的过一段时间也会忘记,到时候就需要再背一遍,只是有原先的记忆在,会背得更轻松一些。

  后来老师也说过,什么遗忘记忆曲线法则什么的。

  记住,遗忘,想起并再次记住,再遗忘,再想起。

  重复多次,直到完全记住。

  理是这个理。

  如果日后用不到,如今记得再深,还是会慢慢遗忘。

  想要永远记住,就要永远想起,永远,这两个字,听上去便沉重。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们学的是知识,过的是生活,要从这些知识里得到更多生活的道理。

  知识不是常识,就像用筷子吃饭,用杯子喝水,就算失忆也还是会记得。

  知识告诉我们苹果有营养,常识却让我们记住要多吃有营养的东西,营养搭配,均衡膳食,举一反三。

  一对懂知识的父母想要科学养育孩子,怕水里有细菌对孩子不好,从小给孩子喝蒸馏水。

  结果可想而知,孩子根本抵御不了未来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细菌。

  很多事,光靠知识解决不了问题。

  可学校只教我们知识,懂越多越好。

  如果想方设法让知识变为常识,变成学习期间的常识,不管生活如何,应对考试应该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原本就聪明成绩又好懂很多知识的学生,只要天天背,天天学,总能把知识变成自己的考试常识。

  大概就是像老师常常提起的衡水学子,每一个都是精英,考试中的精英。

  可他们除了学习,有时间去做别的事吗?

  他们以后都能当高科技的科研人员,还是上市公司的高管?

  物以稀为贵,这个年代,学习好的人不在少数,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人生,不只是有学习。

  突然想笑,我在瞎操心什么,别人的学习成绩好,以后就能如愿考一所好大学,如愿赚大钱,有了钱,干什么不行?

  现在的学习是为了日后的轻松。

  轻松地赚大钱,轻松地享受生活,轻松地为父母争光。

  非常完美。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为的是一个目标,老师说得很有道理。

  学习是为赚钱。

  那学习十几年才开始赚钱,一个月能有几千还是几万?

  前面投入那么多,如果攒起来,是不是回乡下,一家人一起盖别墅,养猪都要幸福得多。

  反正学习不就是为了赚钱。

  养猪也能赚钱啊,还是自己喜欢的,何乐不为?

  不养猪,养鸡,养鸭,养鱼,种花种菜种啥都行。

  只要赚钱,学个十几年,也可以独当一面。

  只要自己开心,不比什么都重要吗?

  古时候不都是这么子承父业的。

  为什么非要心比天高,又不是人人都是天才。

  学再好又有几个人能自己创业当大老板,倒不如,一开始就学怎么赚钱,怎么当老板。

  恐怕是老板的儿子才能学这些。

  也是子承父业。

  反正如今的现状是,以后考不上二本就没办法继续读书,三本不难,难的是钱,一个都读不起,别说两个了。

  “你们两个要是考三本,那只能去打工了,正好读完高中也成年了。”老爸老妈早就告诫过我们,让我们对未来不抱希望。

  看我们不说话,他们又问:“想不想打工?”

  “不想。”

  “打工就能赚钱了。”

  还是不想,因为钱不是自己的,真正留给自己的,能有多少?

  打工,打一辈子的工,然后再生孩子下来供他们读书,读完书出来打工,继续生孩子供孩子读书吗?不想他们像我们一样辛苦打工,就拼命赚钱让他们去好学校,就算是三本,也花钱让他们去,苦来苦去不就苦自己吗?

  父母靠这个感动自己但感动不了我们,因为我们想要的,连自己都不清楚,就被逼着走上这么一条安排好的路。

  我们这一代压抑痛苦,渴望改变。

  有时候想要轻松点,子承父业,有时候又想要另辟蹊径。

  专科其实也挺好的,学技术,就像电视广告里成天宣传的那两个,挖掘机和厨师,可我想学别的,至于学什么,画画又不可能,比三本还烧钱,至于别的,脑子里都没个概念,三百六十行,我能数出来的也就几行。

  要是以后读专科能便宜点就好了,去了可以学技术,挑一个自己喜欢的,以后可以靠这个为生就行了。

  老爸的店面说要留给我。

  我还没决定好要不要,他的生意就刻章能赚钱。

  爷爷七老八十的时候还在手工刻章,老爸只要能看清电脑,弄好模板,交给机器就行。

  只是等到我接手,机器也该坏得差不多了,得买新的。

  房租也要每年交。

  万一,我是想万一房子塌了,那要怎么解决?

  真要子承父业,从小跟着学就行了,可他自己也是个半吊子。

  刻章也不算是什么优秀传统文化。

  一门赚钱的活计。

  这年头,还是机器刻章赚钱,难得有人想要来手工刻一个,拿出了好的材料,也不敢轻易给人刻,万一磕到碰到了,赔都赔不起。

  再说了,冒这么大风险,费好几天的功夫,收多少钱?

  几百块划不来,上千了,又贵了。

  真要学好这门手艺,还得找专门的老师傅去精进技术,拜师跟着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得到的,功成之日,出不了名还是赚不到钱。

  如果把刻章作为活计,还是机器刻好,时代潮流如此。

  注定有些东西要被淘汰。

  有钱才可以选择,去保护好一些东西。

  我和妹妹按部就班地骑着车,跟随着人流,我盯着前面坐在自行车后位上的天歌,想要知道他的家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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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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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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